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70)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6 15:28: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池县支行保管不善,将甘(2022)庆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16号、甘(2022)庆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17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池县支行 2025年12月16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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