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3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7 09:33:2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雷鸣保管不善,将庆市房权证庆房管字第0007342号、庆市国用(2007)字第33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鸣 2026年4月17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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