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来源:登记中心 作者:信息员 发布时间:2015-12-30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李含荣拟将位于西峰区彭原乡刘岭住宅区面积为216.5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翟艳霞作为住宅用地。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者,请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向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将依法对本宗地进行审批、登记。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8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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