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5-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庆阳市廉租住房管理所拟将位于西峰区新寺巷102、103号面积为322.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庆阳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住宅用地。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者,请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向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将依法对本宗地进行审批、登记。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5日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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