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规划选址解决雨污混排,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近期,为彻底解决镇原县各乡镇污水、雨水混排问题,减少水污染,保障汛期泄洪安全,经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县自然资源局统筹规划,合理部署安排,村镇规划管理股、用途管制股、城关所、孟坝所、平泉所相关工作人员联合为武沟乡、中原乡、马渠镇、临泾镇、新城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管网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规划选址。

在选址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本着科学规划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保护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对拟选位置进行现场勘查,对涉及环保、水利、林草等方面问题的,现场咨询了相关单位,并对符合污水处理厂选址要求的,现场测绘了宗地图和地形图。

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管网项目建设的乡镇6个,其中已竣工验收2个,正在建设4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乡镇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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