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对12家矿山企业 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约谈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清单,近期,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12家砂矿企业进行了生态环境问题约谈。
本次约谈重点针对矿山企业未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进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矿区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措施不达标、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

约谈现场,12家砂矿企业对照各自《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承诺整改时限。当天,镇原县自然资源局还对12家砂矿企业下发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所有砂矿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强调所有矿山企业要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逐个排查整改,确保按照承诺整改时限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通过约谈,矿山企业进一步提高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明确了自身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为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铺设了道路,也为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及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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