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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坚持“四不准”规范土地供应工作

来源:规划科 作者:景丽丽 发布时间:2016-10-1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国土部门代表政府配置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政策规定多,程序要求严,违规风险高,是审计、监察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近年来,庆阳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着力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证了全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近期庆阳市国土资源局针对土地出让中易发多发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要求全市的土地供应工作,必须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阳光透明、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做到“四不准”。具体是:宗地达不到净地条件的不准出让;起始价达不到基准地价的不准出让;起始价低于近期同区域、同用途正常出让价格的不准出让;供地方案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准出让。“四不准”对严格依法依规履职,规范行政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土事业健康发展和干部安全成长,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