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力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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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参改20个乡镇251个行政村1485个村民小组,参改农户67521户31.24万人,参改林地面积337.25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323.21万亩(包含联户经营面积),占95.84%,集体统一经营面积14.04万亩,占4.16%。根据国家、省、市《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省、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一、统一思想,确定模式。在摸清全县林权确权登记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全力推进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稳慎推进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确立两种模式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第一种模式是将林权确权到户化解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逐宗开展林权地籍调查,进一步明确林权权属,将不动产权证书颁证到户;第二种模式是对集体经营林地推进“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将林地收益权折算成股权量化到户,保障农户权益,颁发林地收益股权证。
二、强化领导,夯实保障。为做好林权制度改革及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全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县自然资源局组建了乡村包抓工作专班,督促指导乡村制定方案、调查摸底、业务培训、勘界确权等业务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乡村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强化林权调查工作技术支撑,择优选取了业务精、技术强的三方公司辅助开展调查工作,为林权改革工作夯实了技术保障。

三、积极试点,化解问题。选取了基础条件较好,林权登记档案齐全的3个乡镇3个行政村作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指导乡村按照“一村一案”的原则,采取“两会定案”和“两个三分之二”表决的方式确定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将原林权登记档案全部扫描电子化,按户进行了归类整理,建立林权登记档案原始台账;全面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编制外业调查工作底图;研究编制林权调查技术方案,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内业成果资料,统一工作口径;明确分三轮开展林草地落界地籍调查,依法确权登记;对国土变更林地图斑进行补充调查,核准林地面积,纳入年度变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强化林改纠纷不出村组,妥善解决历史林权登记信息不全不准、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问题,有效保障林改工作稳步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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