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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用地保障机制  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来源:庆阳市国土局耕地保护科 20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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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多上项目、上大项目、上好项目,是扩大经济总量、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土地作保障,发展只能是空中楼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随着国家扶贫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能源、交通、水利等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将在庆阳市集中上马,建设用地呈现井喷式增长的局面,这既是我们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同时也给用地保障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

      自去年以来,针对用地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体责任不明、法律责任不清、审批效率不高、责任追究不严等问题,经过广泛调查、深入研究,市国土资源局创新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业主负责、双向承诺、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四项机制,并提请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意见》。结合“四制”要求,编制了《庆阳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指南》,与重点项目业主建立了联席会议和定期会商机制,全力加快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及时预审并报经国家和省上批准了一大批项目用地,审批面积是去年同期的3倍多,充分印证了“四项机制”对用地保障的良好促进作用。

      建立“业主负责制”,明确了责任主体。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用地申报前置条件多、审批程序复杂。一些项目业主单位对用地政策和申报审批程序不熟悉,往往在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用地未报批时就要求进地施工,形成违法用地事实;一些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乃至施工单位之间用地主体责任不明、职责不清,造成用地预审、申报资料提供不及时、不完整,尤其是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时,相关单位又相互推诿、逃避责任,致使国土部门既无法及时报批用地,又面临因违法用地被约谈问责的风险。“业主负责制”要求,凡国家和省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在申请用地时,必须明确项目用地主体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以市县政府确定的项目业主为准,负责办理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向国土部门提交用地报批所需的报件资料,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用地主体责任单位不明确的,国土部门不予受理用地申报审批相关事项。通过建立“业主负责制”,保证了项目用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国土部门紧抓一方、专盯一人,大大提高了用地报批效率。

       建立“双向承诺制”,实现了责任捆绑。为了进一步强化责任约束,我们要求,项目单位和县区国土局都要向市国土局作出书面承诺。项目单位保证及时提供用地预审、项目核准批复等前置资料,在用地申报和审批的各个环节主动跟进、专人盯办、跟踪协调,足额兑付征地补偿费,并保证依法依规用地,否则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区国土局保证按程序做好工作,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按时限完成任务。项目业主未能履行承诺、影响用地报批和项目建设的,要负完全责任。县区国土局未按承诺做好服务监管、办事超期的,要追究责任,吃拿卡要的,要给予纪律处分。2016年,项目业主单位和县区国土局已向市国土局作出承诺32份。通过“双向承诺”,对项目用地单位和县区国土部门实现了责任一体化捆绑,促使双方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建立“限时办结制”,加快了工作进度。国土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具备用地申报条件的重点项目都制订了用地审批征收流程图,明确责任、任务和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行“保姆”式服务。对用地申报资料齐全的,事不隔日、文不过夜,及时进行用地预审。符合用地申报条件的项目,县区国土局在30日内完成告知、听证、调查确认和报件编制上报工作,市国土局在收到报件15日内完成汇总、审查,转报省国土厅。用地一经批准,立即组织开展土地征收,完成征收后,15日内完成划拨供地、45日内完成用地出让。用地保障全过程环环相扣、无缝对接,不留空白不断挡。各类用地预审和报批周期较过去平均缩短了一半。在用地审批环节,市国土局主要领导先后3次进京赴省,衔接汇报,使银西铁路项目控制性单体工程的2760亩先行用地在1月内获得了国土资源部批准。市县两级国土部门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全力以赴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银西铁路5666亩、甜永高速公路1250亩的临时用地在2个月内审批供应到位,并完成了银西铁路2760亩、甜永高速公路2040亩控制性工程用地丈量登记、调查确认工作,保障了施工单位及时入驻和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北师大附中项目用地在不到3个月时间就全面完成了470亩土地的征收和供应工作,为项目建设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同时,“三大水库”、庆阳民俗文化产业园文化旅游项目、“两馆一院”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市县国土部门及时审查上报,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全年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27000亩。

       建立“跟踪督办制”,强化了倒逼问责。专门成立了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督查组,对进入用地申报审批环节的重点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用地审批征收流程图”确定的时限要求,逐环节盯守、全过程督办,定期通报和分析用地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和单位,提出督办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对督办建议不落实的,提请市政府对其进行约谈。对发生违法用地问题的,市国土资源局将责令县(区)依法查处,并严肃追究违法用地单位的责任。2016年,市国土资源局主动与有关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联系,先后组织召开4次项目推进会议,5次联席会议,加快项目用地保障进度,研究解决用地保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定专人,指导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对8个前期工作滞后的项目,及时向业主单位发送催办函,督促提交和补正相关报件,倒逼推进项目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