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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农房补充调查确权工作

来源:地籍管理科 20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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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庆阳市农房补充调查确权工作指导意见》,规范指导全市农房补充调查确权工作。

《意见》从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措施要求和问题处理五方面对全市农房补充调查确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指导说明。根据《意见》精神,全市农房补充调查确权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约52万户,2017年完成30%2018年完成50%20199月底前全面完成。此次农房补充调查确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标准,以县为单位,分乡镇有序开展。总体思路是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发证一批。《意见》还对农村土窑洞的调查确权、违法用地上农房的调查确权、兑换或转让农房的调查确权、翻建后农房的调查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处理的原则,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据悉,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甘发[2017]1号)要求必须开展的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好甘肃省政府1号文件精神,做好农房补充调查确权工作,有效支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早安排早动手,目前,已有2个县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时同时将房屋基本信息进行了调查,3个县完成了招投标,其他4县区已进入招投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