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综述】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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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如期推进
科学编制了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扎实做好“三线”及“三界四区”划定工作,切实优化了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调整完善后规划期末(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962.5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0.6%,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75.8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75.26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19.54万亩。将“十三五”期间国家、省、市、县的249个重点建设项目列入规划清单,其中交通项目60个、能源项目69个、水利项目64个、旅游项目39个、其他民生项目17个。方案成果现已通过省国土厅审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正在建设,将在年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不断提升。
充分释放土地资源利用的空间和潜力,实现以较少的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制定了全市“十三五”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1%的目标任务,权力抓好落实。一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土地。大力实施城中村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建设项目,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比例结构,提高了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二是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建立了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了对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三是严格执行限制、禁止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的项目准入。
土地市场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改进了住房及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为稳定市场预期,科学编制并及时发布了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供应计划、土地储备计划、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二是提出了土地供应“四不准”要求,即:宗地达不到净地条件的不准出让;起始价达不到基准地价的不准出让;起始价低于近期同区域、同用途正常出让价格的不准出让;供地方案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准出让。截至目前,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1宗、903.51亩,其中划拨23宗、462.60亩,出让18宗、440.91亩,成交价款3.21亿元。供应住房用地311.90亩,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19.38亩。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行为,完善了土地储备制度,对土地储备机构名录进行了年度更新。申报了2017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共计划实施土地储备项目38个,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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