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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全面完成河道采砂采矿权监管权属移交工作

来源:矿管科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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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厘清河道采砂管理机制,依法依规落实河道采砂监管主体责任,自去年12月份以来,庆阳市国土资源局依据《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水水管发〔2015215号)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砂石矿采矿权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82号)等文件要求,督促庆城县、环县、镇原县国土资源局将全市15宗河道采砂采矿权监管权属向同级水务部门进行了移交。截止目前,庆阳市境内河道采砂采矿权监管权属已全部从国土资源部门移交到了水务部门。

今后,国土资源部门将不再设立、出让河道采砂采矿权,不再赋有河道采砂行为的监管权,河道采砂采矿权的设立、出让、监管等工作将由水务部门负责,这对水资源保护和河道采砂行为监管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