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得理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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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国土资源局、西峰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市国土资源局党委2016年10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
刘得理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市国土资源局西峰分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娟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副科长(正科级),负责地籍管理工作,其原任土地登记发证中心主任科员职务随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牛小升同志任地籍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副科长,负责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其原任土地登记发证中心二级市场科副科长职务随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郭 浩同志任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科科长职务;
包世栋同志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发科科长职务。
经市国土资源局党委2016年10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
刘得理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市国土资源局西峰分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娟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副科长(正科级),负责地籍管理工作,其原任土地登记发证中心主任科员职务随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牛小升同志任地籍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副科长,负责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其原任土地登记发证中心二级市场科副科长职务随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郭 浩同志任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科科长职务;
包世栋同志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发科科长职务。
中共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党委
2016年10月26日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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