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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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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0日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查暗访督查年

活动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确定2017年为“明查暗访督查年”。为确保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管好土地、用活资源,服务发展”的工作定位,聚焦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纪律作风效能等重点工作任务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热点,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狠抓整改落实,切实解决遵守纪律不严、担当意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全市国土资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主要围绕以下19项重点任务开展明查暗访督查。

1.重大项目用地保障。重点检查能源、交通、水利、民生工程、农业农村发展等省市各类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用地保障“业主负责、双向承诺、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四项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

2.耕地保护。重点检查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束指标落实情况;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3.土地整治。重点检查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庆阳子项目收官工作推进情况。

4.规划调整完善和编制。重点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情况。

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检查国家产业用地政策和“三去一降一补”落实情况;土地供应“四不准”要求执行情况;房地产用地调控情况;闲置土地盘活处理和预防情况;新一周期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推进情况。

6.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检查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新立、转让、延续情况;在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权的排查、清理和整改情况;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8.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检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情况;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实施情况。

9.不动产统一登记。重点检查“停旧发新”执行情况;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联通接入和数据资料移交、上传、整合汇交情况;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

10.国务院第3次大督查。重点检查国务院第3次大督查反馈的欠缴土地出让金补缴情况。

11.执法监察。重点检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市、县、乡三级动态巡查和报告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石油用地专项清理情况。

12.依法行政。重点检查“放管服”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梳理公开情况;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

1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检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开展情况;农村土地征收程序是否规范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情况;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及相关公益诉讼处理情况。

14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重点检查“国土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机构健全、管理顺畅,设施完善、制度规范,履职到位、服务高效”的标准要求达标情况。

15.精准扶贫。重点检查推进 “1236”脱贫攻坚行动,落实“1+20”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及国土资源各类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情况;省上支持贫困县、插花县单列的400亩建设用地指标对接落实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乡村旅游、富民产业培育等用地需求保障情况;“双联”计划落实情况、驻村干部到岗情况。

16.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领导干部任前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17.纪律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实施细则》执行情况;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制、绩效考评制、机关考勤请销假等制度落实情况和国土系统“十办”服务承诺践行情况。

18.重要会议精神贯彻。重点检查中央、省市及市局各类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19.根据实际情况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

  二、方式方法

坚持面上工作分项督查、重点工作跟踪督查、领导批示件随时督查,在实施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社情民意和满意度调查。

一是坚持明查暗访。采取“不定时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五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需要,该明查的明查,该暗访的暗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暗访发现的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明查方式进一步核实,以保证暗访结果真实有效。对于明查了解的情况,也要通过暗访加以印证核实,“挤出水分”,确保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是坚持全面覆盖。明查暗访督查工作要坚持督导“全覆盖”、问题“全清账”、督办“全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的触角既要扩展到机关各个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又要延伸到县局和乡所,甚至具体的岗位和窗口,直达重点部位和核心业务,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打通“中梗阻”,接通“最后一公里”。

三是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反馈相关单位,明确整改责任,持续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党委汇报;对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要紧盯不放、开展“回头看”,持续抓好督促整改,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存在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存在的矛盾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人员的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各县区各单位要对照转交的整改清单,制定详细整改计划。要建立报告通报制度,按月按季通报明查暗访情况。

四是坚持社会参与。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拓展延伸抓落实的广度和深度。要通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督查,注重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形成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具体步骤

  “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从2017年4月开始,2017年12月完成,分部署启动、督查推动、机制建设、考核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4月上旬)。制定《“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年明查暗访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4月中旬至10月)。紧盯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督查工作重点,开展明查暗访。既要围绕主线,统筹兼顾,全面督促检查,也要各有侧重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坚持访查结合掌握实情、动真碰硬落实责任、边查边改解决问题,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第三阶段:机制建设(11月)。适时对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固化好的做法,推动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抓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12月)。结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进行同步考核,抓好结果运用。

  四、工作要求

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各县局、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立即行动起来、扎实深入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领导,市局党委决定成立“明查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赵自元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局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明查暗访督查的组织实施,并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按时组织起草报送相关资料。各县局、各单位也要成立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对接联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组织本县(区)、本单位明查暗访、督导落实工作,按要求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和有关报表资料。

二是加强考评问责。把明查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的重要依据。注重发挥倒查问责的警示激励作用,对明查暗访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选择性落实、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在省市县党委、政府明查暗访督查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县区和单位,严肃进行问责。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抽调的工作人员接受市局“明查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市纪委派驻市局纪检组、人事教育科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督查人员的监督管理。要对各督查人员贯彻落实有关廉政规定和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强化对所抽调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对不认真履职、任务完成不好、不遵守工作纪律的督查组成员,要及时调整,或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加强支持配合。各县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为督查组开展工作提供有效保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五是加强宣传报道。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网络、媒体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宣传报道,既要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树立标杆,也要曝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在全系统广泛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推动落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