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报送承诺书
承诺单位:
责任人: 电话: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规范规定,为确保承诺(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向庆阳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心报送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签订本承诺书。
一、项目名称:
二、承诺事项:
1.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承诺书。
2.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收集积累、整理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严格按照归档文件范围进行整理,并在装订前及时衔接庆阳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心进行查验。
3.在工程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前必须向庆阳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心报送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档案(地下管线工程应在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庆阳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心报送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档案)。报送的工程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各一套。
4.向庆阳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心报送的工程档案应是原件,内容真实、准确,文字整洁,图表清晰,签章手续完备;案卷归档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19的规定。
三、违约责任
承诺(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庆阳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心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自愿接受处罚。
四、相关事项
本承诺书出自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城建档案服务”栏。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