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收支预算说明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属于正县级行政单位。编制24人,2018年有正式职工19人。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的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
(二)编制实施市级国土资源各类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审核县(区)、乡级国土资源专项规划、计划。
(三)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承办群众来信来访,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实施耕地特殊保护政策;负责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及其项目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乡地政管理工作;负责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以及定级估价工作。
(六)主管全市农地转用、征用、征收和出让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方案落实工作。
(七)管理土地市场。负责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工作,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代表政府依法处置国有土地资产。
(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价值评估工作;负责矿泉水、地热资源管理。依法推行矿产资源有偿出让制度。
(九)监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工作,负责上级委托地对地质勘查单位资格、勘查项目和勘查成果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依法管理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
(十一)负责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古生物化石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十二)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和培养使用工作。
(十三)负责国土资源各项规费、专项资金的征收、上解、拨付、使用及其监管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二)人事教育科。(三)耕地保护科。(四)规划利用科。(五)地籍管理科。(六)政策法规科。(七)地质环境勘查科。(八)矿产资源管理科。
三、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单位财政预算支出共计611.73万元,其中人员基本经费(包含退休人员) 279.42万元; 项目经费784.28万元; 公务费58.41万元;三公经费15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庆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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