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部城区H-04-06、H-04-07地块局部 用地规划指标意见的公告
南部城区H-04-06、H-04-07地块周边单位及住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南部城区H-04-06、H-04-07地块局部用地规划指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庆阳市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确定用地规划指标地块位于秦直西路南侧、马莲河大道东侧,用地面积 11.47 亩。涉及H-04-06、H -04-07地块的部分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无规划用地指标。
二、拟调整方案
依据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编制的《庆阳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04-06、H-04-07 地块局部用地规划指标论证方案》,将南部城区H-04-06、H-04-07地块拆分为H-04-06、H-04-07、H-04-14(新增拟确定用地规划指标地块)。H-04-14地块用地规划指标拟确定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物削减率≥55%,雨水资源利用率≥ 30%;H-04-06、H-04-07为已建设地块,不确定规划用地指标。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12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西峰区广场路24号(庆阳市自然资源局616室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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