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F-05-03地块规划用地指标调整方案批后公布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市城区F-05-03地块规划用地指标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布。将市城区F-05-03地块规划用地指标调整为:容积率≤0.7,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海绵指标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污染物消减率≥60%,雨水资源利用率≥60%。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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