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B-10-03等9个地块规划用地指标批后公布
市中心城区B-10-03等9个地块规划用地指标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用地指标予以公布。
一、B-10-03地块。位于解放西路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39%,污染物削减率≥30%,雨水资源利用率≥11%。
二、J-02-04、J-02-05地块。位于合水西路南侧、庆城西路北侧,长庆大道西侧,庆化大道东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0.6≤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J-02-04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8%,污染物削减率≥54%,雨水资源利用率≥38%;J-02-05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污染物削减率≥51%,雨水资源利用率≥35%。
三、J-02-06、J-02-07地块。位于庆城西路南侧、镇原西路北侧,长庆大道西侧,庆化大道东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0.6≤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J-02-06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污染物削减率≥62%,雨水资源利用率≥52%;J-02-07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1%,污染物削减率≥63%,雨水资源利用率≥55%。
四、H-02-16地块。位于长庆大道西侧、华能大道东侧、团结小学新校区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8%,污染物削减率≥61%,雨水资源利用率≥52%。
五、H-04-12地块。位于顺化西路南侧、马莲河大道东侧、府北名邸西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物削减率≥58%,雨水资源利用率≥47%。
六、H-12-06地块。位于马莲河大道东侧、环县西路南侧、世纪公馆西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3%,污染物削减率≥57%,雨水资源利用率≥44%。
七、K-03-07地块。位于陇东大道东侧、庆城东路南侧、北师大附属学校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污染物削减率≥54%,雨水资源利用率≥39%。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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