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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F-04-05、F-04-07地块规划用地指标批后公布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4-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中心城区F-04-05、F-04-07地块规划用地指标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用地指标予以公布。

一、F-04-05地块。位于城东四路南侧、学院路北侧、王符路西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7%,污染物削减率≥52%,雨水资源利用率≥23%。

二、F-04-07地块。位于城东四路南侧、学院路北侧、王符路西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8%,污染物削减率≥69%,雨水资源利用率≥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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