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数西算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批后公布
东数西算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局部调整方案予以公布。
一、用地性质调整。将166.87亩居住用地(地块编号XF10-04-04、XF10-04-13、XF10-04-17、XF11-03-16、XF11-03-17、XF11-03-23)、152.61亩商业服务业用地(地块编号XF10-04-14、XF10-04-15、XF10-04-18、XF10-04-23、XF11-03-14、XF11-03-18)、5.13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编号XF10-04-05)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将5.15亩居住用地(地块编号XF10-04-28)调整为幼儿园用地。
二、地块编号调整。将XF10-04-04、XF10-04-05地块合并为XF10-04-04地块,将XF10-04-13、XF10-04-14地块合并为XF10-04-13地块,将XF10-04-17、XF10-04-18地块合并为XF10-04-17地块,将XF11-03-14、XF11-03-16、XF11-03-17地块合并为XF11-03-14地块,将XF10-04-28地块拆分为XF10-04-28A、XF10-04-28B,保留XF10-04-15、XF10-04-23、XF11-03-18、XF11-03-23地块编号。
三、规划控制指标。XF10-04-04、XF10-04-13、XF10-04-15,XF10-04-17、XF10-04-23、XF11-03-14、XF11-03-18、XF11-03-2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污染物削减率≥45%,雨水资源利用率≥15%。XF10-04-28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0.55≤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污染物削减率≥65%,雨水资源利用率≥24%。XF10-04-28A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仍为居住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不做调整。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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