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北部城区A-01-02、A-0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意见的公告
北部城区A-01-02、A-02-01地块周边单位及住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A-01-02、A-0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庆阳市北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02、A-02-01地块位于庆化大道西侧、南梁大道东侧、城北四路两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
二、拟调整方案
依据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编制的《庆阳市北部城区A-01-02、A-0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规划用地性质调整。拟对A-01-02、A-02-01地块的面积和范围界线进行调整,其中:A-01-02地块面积由6.3946公顷(95.92亩)调整为5.0478公顷(75.72亩),规划用地性质由批发市场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A-02-01地块面积由15.6045公顷(234.07亩)调整为12.6901公顷(190.35亩),规划用地性质由批发市场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将A-02-01地块东侧的0.9010公顷用地(13.51亩、宽度20米)调整为公园绿地,对该地块新增编码A-02-03。
(二)拟确定规划指标。A-01-02 、A-02-01地块,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1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0%,污染物削减率≥45%,雨水资源利用率≥19%。A-02-03地块,容积率≤0.2,绿地率≥65%;海绵指标拟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5%,污染物削减率≥70%,雨水资源利用率≥36%。
现公开征求周边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告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西峰区广场路24号
联系电话:0934-8687796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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