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保护农村小微企业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罗文霄、叶红侠、李兴超代表:
您在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保护农村小微企业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工作中认真吸纳落实,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 “两型机关”创建和“三抓三促”为抓手,紧盯优化流程、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全力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需求。
一、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掌握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需求,提前介入,科学指导项目选址、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审批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的用地服务保障。
(二)用地计划“应保尽保”。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要求,在申报建设项目用地时,积极争取同步配置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做到了各类中小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应保尽保”。
(三)优化审查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按照“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目标,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实行“一张清单”、“一次申请”、“一网通办”、“并联审查”,持续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办理流程,减少审查环节,精减报件资料,压减办理时限。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推行“一人一件”、“专人盯办”、“同步会审”、“限时办结”等制度,做到用地报件即来即办、快审快批,用地审批效能显著提升。积极探索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容缺受理”机制。
(四)扎实做好建设用地分级审批。省政府将城镇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授权和委托市政府审批后,为确保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我局制订了《庆阳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下发后,厘清了各级各部门审批权责,明确了审批职责、内容、范围、流程及时限,做到了用地报批环节和程序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构建了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报国家和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采取“蹲守盯办”、“跟踪盯办”的措施,及时掌握进展,解决问题,以最快的速度取得用地批复。
(五)多措并举落实占补平衡指标。坚持“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调剂办辅、省级统筹补充”的原则,统筹落实占补平衡指标。中小微企业用地报批涉及的占补平衡指标以县域内落实为主,在县域内无法落实的,汇报市政府同意后在市域内统筹调剂,市域内仍无法落实的,申请省自然资源厅从省域内其他市州调入。
(六)强化用地保障全流程监管。中小微企业的各类用地,全部纳入“甘肃省自然资源智能审批系统”、“临时用地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建设用地组件、审查、审批全流程在线监管,实现了办理过程有迹可查,办理结果有痕可溯,违规操作有据可究,做到了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自然资源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
二、与企业座谈交流情况
为全面精准掌握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 6月14日,市自然资源局指派相关科室和西峰分局,深入西峰区2户企业,“面对面”“点对点”宣传用地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用地问题。
1.庆阳永嘉建材有限公司商砼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西峰区温泉镇齐家楼村,用地面积9.02亩,使用原村集体废弃砖厂以流转形式获得使用权,2018年建厂,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加工销售,混凝土预拌及销售等业务。目前企业正常经营。
2.庆阳瑞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颗粒燃料生产项目,位于西峰区温泉镇齐家楼村,用地面积23.09亩,使用原村集体废弃砖厂以流转形式获得使用权,2017年建厂,主要利用玉米秸秆、废旧木头生产颗粒燃料。2023年,由于新修建的库房无合法用地手续,在土地卫片过时企业自行拆除。目前,因无产品库房,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经与2户企业座谈了解,调阅相关资料,项目相关立项等部分手续已取得,因集体以土地入股协议未签订,不具备用地报批条件。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向企业讲解了用地报批的流程、规费减免等政策。目前2户企业已与村集体签订免责协议,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已完成,将于近期向西峰分局提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局在提升效能、优化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极保障了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但在服务质量、业务素质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今后工作中,将继续以企业满意为第一标准,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本领,采取更加有力举措,积极研究解决中小微企业用地过程中出现的新困难新问题,持续推动全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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