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姚振杰等4名代表:
您好!您在庆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招商引资土地保障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纳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将按照“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目标,全面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全力服务保障项目落地。一是突出重点,保障工业项目用地计划。在申报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时,积极争取配置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保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二是持续提升用地审查报批效能。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上报市级后,严格落实“容缺受理”、“集中会审”、“限时办结”等制度,用地上报省级后,不等不靠,实行“跟踪盯办”,指定专人全程跟进,提升用地审批效能。三是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在市域内可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建设项目,汇报市政府同意后,通过市级统筹,在县区之间进行平衡调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在市域内无法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积极汇报省自然资源厅,从省域内其他市州调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报批。
二、加快项目用地征收供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时将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列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积极与各县区政府对接,按照《土地储备计划》,及时分配收储任务,督促项目征收实施单位尽快开展征迁工作。提前对拟出让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开展遗留问题清理排查,加大征迁人力、财力投入力度,尽快完成征收拆迁、清表围界。用地具备供应条件后,尽快编制供地方案,及时组织土地供应,确保市区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三、多种方式供应产业用地。积极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在完成区域能评、规划环评等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土地出让时带指标(包括规划用地指标、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排污、能耗等指标)公开出让,企业竞得土地后按照告知承诺、先建后验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鼓励支持市内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的新增工业项目,按照项目运营周期灵活选择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
四、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严格按照“撤销退回一批、启动征迁一批、及时供应一批、督促开工一批”的原则,逐宗分析批而未供原因,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盯紧时限逐宗整改。对因建设项目未落实造成批而未供用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编制存量土地招商地图,推行“以地招商”,实行精准供地;对已批准但未完成征收拆迁用地,加快土地征迁、基础设施建设等,限期形成“净地”,满足供地条件;对于大宗交通、水利、石油站所项目用地,要积极跟进项目征收拆迁供地进程,加大督促力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及时处置到位;对宗地已供应剩余边角地,待周边其他项目开发时一并供应,或通过建设绿地、临时停车场盘活利用;对确实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组卷上报原批准机关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
五、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加大盘活力度,通过调剂、转让、收回、租赁等形式,把工业项目闲置、半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向优质项目转移配置。鼓励工业企业在现有用地上增资扩股,鼓励停产、半停产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厂房开展合资、合作经营。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达不到规定要求,造成部分土地闲置荒芜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用地进行分割收回,重新安置新项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庆阳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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