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管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0日
(此文有删减)
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 总体定位与城市性质
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
第四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国土空间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二节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布局
第三节 明确全域开发保护格局与规划分区
第四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第五章 夯实陇东粮仓,支持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二节 构筑农业生产格局
第三节 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第四节 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第五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第六章 筑牢生态屏障,打造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样板区
第一节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第二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三节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保护
第四节 林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五节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六节 黄土高原塬面保护与利用
第七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第七章 强化集约集聚,支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
第二节 打造多尺度城乡融合服务体系
第三节 保障创新引领的产业空间
第四节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第八章 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第二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
第三节 商业空间布局
第四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五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
第六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七节 中心城区交通体系
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
第九节 综合防灾减灾
第十节 城市控制线管控
第九章 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彰显革命老区特色魅力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第二节 塑造城乡特色风貌
第三节 塑造魅力空间体系
第四节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第十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优化综合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
第二节 推动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第三节 形成安全绿色的能源资源布局
第四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第五节 固体废物处置
第六节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第七节 市域重大廊道管控
第八节 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第十一章 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引领庆平组团建设
第一节 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
第二节 深度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
第三节 引领庆平组团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章 完善实施保障,提高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加强规划传导
第三节 完善政策体系
第四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五节 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细化落实,是庆阳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纲领,是庆阳市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四强行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庆阳新实践作出贡献。
《规划》以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为抓手,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统筹发展与安全,整体谋划庆阳市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加快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构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蓝图,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良好空间基础。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化和落实国家、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对本辖区内国土空间的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并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编制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第2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融入“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强科技、强工业、强县域行动,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坚持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加快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构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成为富民兴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的“模范生”。
第3条 规划原则
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的底线思维和“以水四定”底线约束,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以紧约束条件,倒逼城镇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推动形成节约集约、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区域协同,全域统筹。从国家要求与区域视角谋划城市定位、发展目标,引领城市高站位、高质量发展。坚持区域协同和城乡统筹,构建全域一体、城乡一体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以人为本,品质宜居。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建设高品质健康宜居城市为导向,保障和优化公共服务与公共空间供给,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服务水平,形成环境优美、宜居舒适、方便快捷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的标准。
传承文化,彰显特色。坚定文化自信,重视文化传承。立足自然与人文禀赋,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延续文脉格局,加强景观风貌管控,彰显地域与文化特色,提升城市魅力。
明晰事权,优化管控。明晰管理审批职责界限,落实刚性管控要求,强化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同时为区县规划事权留有弹性空间,提高规划可操作性。落实多规合一,构建信息平台,实现智慧管理,通过“一张图”和“一个平台”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提高国土空间现代化治理水平。
第4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5.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
6.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工作方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8.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9.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10. 《“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
11. 《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2. 《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3. 《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第5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市域范围是指庆阳市全部行政辖区的国土空间,包含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8个县(区)级行政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解放路街道、安定路街道、兰州路街道、朔州路街道、石油路街道、学院路街道以及温泉镇、后官寨镇、彭原镇的部分区域。
第6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7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自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庆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以及附表中约束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庆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全方位开展,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庆阳市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与全国发展差距较大、欠发达后发展的基本市情仍未根本改变。生态环境整体脆弱,绿色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居民持续增收渠道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人口分布、能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矛盾仍然突出。新时期的庆阳,处于多重发展机遇的叠加期、深化区域开放的攻坚期、弥补基础短板的突破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缩小发展差距的窗口期,同时面临气候变化、人口变化和区域发展等重要挑战,需要同步、辩证应对。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第8条 自然地理格局
庆阳市地处甘肃省东部,习称“陇东”,位于陕甘宁三省交界地带,属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庆阳地形东、北、西三面高、中南部低,海拔在885—2082米之间。市域南部为黄土高原沟壑区、中部为黄土残塬丘陵沟壑区、北部为黄土丘陵沟壑区及东部子午岭低山梁峁区。全市由塬、沟、梁、峁、丘陵、山地等地貌构成,高原风貌雄浑独特,素有“陇东盆地”之称。全市有董志、早胜、宫河、平泉、新集、孟坝、屯字、西华池、盘克、临泾、春荣、永和等12条较大塬面,塬面总面积约21万公顷,其中董志塬是世界上面积最大、土层最厚、保存最完整的黄土塬面,堪称“天下黄土第一塬”。
第9条 国土空间现状特征
生态屏障地位突出、建设成效显著,是保障黄土高原地区生态安全的稳定器。庆阳市位于黄土高原核心区域,属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对于阻挡沙漠南下、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庆阳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资源环境基础更加稳固。全面开展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21平方千米,年入黄泥沙量首次降至1亿吨以下。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人工造林525.81万亩,建成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两级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418.17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6.15%。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河流水系生态明显向好转变,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
能源资源富集,油煤气风光资源共生,是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储备地区,是新时期“能源新都”。庆阳所在的鄂尔多斯盆地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意义重大。全市能源资源富集,油煤气风光资源共生,是陕甘宁能源“金三角”规划的重点区域。境内已探明石油地质储量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40%、已探明天然气总资源量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10%、煤炭预测储量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11.8%,占甘肃省总资源量的94%,煤层气预测静储量13588亿立方米,占鄂尔多斯盆地总储量的三分之一,风光资源可开发利用量约2200万千瓦。
地处农牧过渡地带,农牧资源丰富,是甘肃省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素有“陇东粮仓”美誉。庆阳地处400mm降水线,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带,由于气候(降水)呈波动性变化,农牧业结构也呈现波动性交替,耕地与草地交错分布特点,牧业发展条件好,形成了环县肉羊、镇原肉鸡、西峰生猪、正宁肉牛、合水奶山羊等特色化养殖业。同时拥有的黄土塬面面积广袤、地形平坦,历史上就是西北地区主要的粮食作物生产区。盛产小麦、玉米,以及荞麦、小米、燕麦、黄豆等特色小杂粮,地处全国苹果生产最佳纬度区,是农业农村部确定的西北黄土高原苹果优生带。
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红色文化地位显著,是甘肃省唯一的革命老区。庆阳宜居的自然地理环境以及长期的农业生产,孕育了以农耕文化为核心,以岐黄文化、边塞文化为代表的特色历史文化体系。同时,庆阳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创革命事业的重要区域,也是甘肃省唯一的革命老区,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全国“硕果仅存”的根据地,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两点一存”的重要地位。
城镇化后发优势明显,是新时期甘肃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庆阳市城镇空间呈现“扁平化”向“集聚”演变的空间特征,处于城镇空间优化调整期。2020年庆阳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1.89%,较全国平均水平(63.89%)低22个百分点,较甘肃省平均水平(52.23%)低10.34个百分点。在过去十年,庆阳市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1.81个百分点,较全省和全国平均增速高出0.2个百分点和0.39个百分点,中心城区与环县、镇原县、庆城县等县城常住人口均保持增长态势,体现出了较强的城镇化后发优势。城镇空间承载力逐步增强,黄土高原生态山水塬城市格局基本形成,美丽乡村建设卓有成效。城市空间持续优化拓展,“一城三组团”的城市格局基本形成,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26.5平方千米。随着城市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公共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民向中心城市集聚的意愿愈发强烈,在“以城带乡、城乡互促”的格局下,乡村振兴发展也将逐步迈上“快车道”。
国土空间“破碎化”程度高,开发与保护空间呈现出高度“复合型”特征。庆阳全市58%以上的地区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水资源匮乏。其中生态保护重要区与种植业生产一般适宜区重合度高达81.5%,约占全市总面积的41%;城镇建设适宜区与种植业适宜区重合度高达92.5%。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呈现“两屏多点”的分布特征,主要分布在环县北部沙化区、东部子午岭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南部塬面滑坡塌陷严重区域,约占全市总面积的23%。农业生产适宜区空间集中连片分布在南部黄土塬,主要分布在董志塬等12条黄土塬及马莲河、泾河川地河谷,约占全市总面积的58%。城镇建设适宜区受自然环境影响大,规模较小,除丘陵沟壑、低山梁峁区以外,在避让地震断裂带、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后,主要分布在南部黄土塬及川地河谷地区,分布较为分散,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0%。
第10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问题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最严重区域之一,土地荒漠化趋势严峻。庆阳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加之黄土梁峁丘陵地形,水土流失易发生面积相对较大,约占全市总面积的94%;庆阳市土壤侵蚀模数4967吨/(平方千米·年)以上,占黄河流域流入黄泥沙的1/10,占甘肃省流入黄泥沙的1/3。且由于降水量少、蒸发量大,导致生态资源匮乏,自然修复能力弱。
水资源承载能力不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庆阳属于水量、水质复合型缺水区域,受季节性降水影响,全市降水多集中在6—9月,占全年总降水量的70%,地表水资源量多以暴雨洪水的形式出现,水量集中且泥沙含量高,调蓄工程淤积严重,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大。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8.01亿立方米。人均自产水资源量302立方米,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1/5、黄河流域平均水平的1/3;亩均自产水资源量63立方米,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1/8、黄河流域平均水平的1/5,是全省缺水形势最严峻的地区之一。
耕地保护水平仍有提升空间,质量有待提高。庆阳市耕地面积为6547.85平方千米,与“二调”相比净增加4681.21平方千米,耕地总量呈增加态势。一方面是庆阳市近年来生态治理力度加大,生态退耕造成耕地减少林地增加;另一方面庆阳市耕地质量总体较差,以坡耕地为主,用地相对破碎,耕作条件较差,庆阳属于六盘山国家重点贫困地区,为增加农民收入,庆阳市的农业种植结构有较大调整,部分耕地转化为园地。耕地后备资金来源有限,开发难度大、成本高。局部耕地质量不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不足。
城乡建设用地效率不高,资源供给与需求失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不高,人均城镇用地94.05平方米/人,空间利用绩效整体偏低,批而未供、闲置用地较多。长期以来庆阳农村地区人口大多居住在窑洞,乡村建设空间过于分散,随着居住环境的改善,农民逐步搬出窑洞,产生了新的用地需求,原有村庄建设用地闲置,形成资源错配,供给与需求失衡。乡村建设用地占全域建设用地总量的80.23%,村庄建设用地使用粗放。产业用地效率低下,全市16个园区中,除西峰工业园区位于中心城区内,其余各园区均远离城区,“产城分离”现象突出,园区土地利用较为粗放,且存量土地数量大,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约为0.41,工业用地土地产出率、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地均土地税收均处于较低水平。
空间品质有待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城市单中心格局突出,外围组团配套设施配建不完善;城市与塬面交融的空间特征优势尚未彰显,公共空间活力和特色不足。道路结构不合理,路网密度仅为5.15千米/平方千米,干支路比例失衡,次干路和支路不足。乡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现象明显,乡村养老设施严重缺乏,覆盖度不足30%,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供需矛盾突出。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11条 新形势新要求
国家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战略为庆阳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重大机遇。新发展格局下国内国际大循环的逐渐畅通,为庆阳培育消费投资新增长点、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提供了新空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战略的实施,为庆阳在国家发展全局中担当新使命、发挥新作用提供了重大政策机遇。
甘肃省实施“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为庆阳区域协同发展提出新任务。深度融入陇东南经济带“一带一圈多增长极”的空间格局,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全力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首位度和区域影响力;构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体系,壮大物流枢纽经济;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做大数字经济产业,做优先进制造业,做强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共创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治。
庆阳市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的举措为庆阳市国土空间保障提出新的指引。加快建设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以农业现代化为根本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业绿色化为突破方向,引领经济转型升级;以文旅融合化为基本思路,提升三产发展水平;打好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加强民生福祉,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
人群需求的变化对庆阳市国土空间供给提出新的需求。随着庆阳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的持续推进,庆阳城镇化率逐步提高,庆阳中等收入群体将不断扩大。庆阳人口流出趋势短时间难以改变,老龄化持续加剧,应充分认识人口结构变化对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方式的深刻影响,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品质、职住功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为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空间保障。
第12条 风险与挑战
气候变化对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庆阳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区域。近年来西北地区气候暖湿化明显,区域气候有所改善,年降水量上升,极端降水、高温天气显著增多,将影响黄土高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增加自然灾害风险,加剧水土流失治理的难度,黄土塬面临持续缩小风险,固沟保塬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加强灾害应对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双碳”战略对能源基础设施开发提出新的要求。庆阳市处于工业转型升级的突破阶段,对能源需求仍处在增长期,绿色低碳发展基础薄弱。随着“双碳”战略实施,一方面紧抓“碳达峰”最后窗口期,为石油、煤炭等资源开采和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资源型产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另一方面随着能源结构调整节奏加快,新能源利用比重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在一次性能源供应中的优势不断增强,庆阳新能源发展迎来重大机遇,努力形成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构建风光电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及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形成高效集约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黄土塬面城市对城市安全韧性提出新的诉求。庆阳是甘肃省各类灾害频发区域。一是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和地面塌陷,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总计1976处。主要集中于庆城县、合水县,占总数的41.96%,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二是庆阳市中心城区是典型的“塬上城市”,城市建设与董志塬保护矛盾愈发尖锐。城市周边彭原沟、火巷沟、张铁沟、崆峒沟、双桐沟受山体滑坡等地灾威胁较大,存在安全风险。三是南部石化园区是重大危险源,董志镇城镇建设范围位于石化园区安全风险控制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高质量发展对城乡要素供给模式提出新的要求。长期以来庆阳偏离区域发展主轴,产业结构单一,土地资源投放呈现城乡错配,约50%左右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用于能源开发,忽视了城镇及产业发展的合理空间需求。同时新增农村住宅、安置房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同步建设,形成了农村、乡镇、城市住宅交叉过度投放的局面,透支了有限的城镇化动力,市域内建设用地资源调配不足,导致西峰城区首位度不足。在建设用地紧约束,倒逼发展模式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新形势下,庆阳市的土地资源在城乡、产城、市县之间的调配面临巨大的发展惯性挑战,首先需正确面对人口外流导致的人口总量减少、向中心城区进一步集聚的新发展态势;其次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改善,村民从窑洞持续搬出;再者庆阳承担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任务,需在城镇化、工业化、乡村振兴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方面做出正确判断,城乡要素供给模式亟待重构。
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
围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针对庆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问题挑战,明确国土空间开发的发展愿景、目标定位及基本策略,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总体定位与城市性质
第13条 目标愿景
以建设“引领陕甘宁毗邻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统领,展现责任担当,重点在“能源基地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红色文化传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等五大领域做好表率,书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第14条 城市性质与核心功能定位
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生态宜居人文魅力创新创业典范城市、国家数据中心集群枢纽节点城市、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基地。
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
第15条 目标任务
国土开发格局优化,建设协调有序国土。到2035年,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得以全面优化,基本形成以网络化交通干线为支撑的定位清晰、功能互补、协调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现人口、经济、产业有序集聚、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健全共享,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工业绿色化、文旅融合化紧密融合、协同推进。
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建设高效经济国土。到2035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土空间服务人口能力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集约、绿色、低碳、循环的资源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和谐均衡国土。到2035年,县域经济发展取得大幅提升,乡村实现全面振兴,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目标。
人文魅力彰显,建设生态宜居国土。到2035年,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全面建成,红色文化影响力显著扩大,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不断融合,打造独具特色的黄土高原魅力景观;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建成,生态城市全面建成。
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建设安全韧性国土。到2035年,建设内通外联的运输通道网络,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水利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新型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高效稳定的基础设施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协同联动加强,建设开放合作国土。到2035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深,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城市、周边市县在生态治理、产业发展、城镇功能布局、重要基础设施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庆平都市圈协同发展。
2050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愿景。城乡互补、区域互通、三生空间互动、山水林田湖草沙有机融合的国土空间“生命共同体”格局全面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系统更加稳固,水源涵养能力和防风固沙能力全面提升,宜居环境更加优良,引领陕甘宁毗邻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建成。
第16条 空间策略
底线约束,促进永续发展。贯彻耕地保护国策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和安全韧性,保障城市应急响应能力和恢复能力。
全域统筹,构建集约高效空间格局。以全域统筹协调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发展,突出“全市一盘棋”,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引导资源要素向重点发展空间高效集聚。推进全域空间协同发展,引导人口向城镇发展轴线集聚,构建中心带动外围、核心节点带动走廊沿线的市域协同发展格局。
开放协同,提升区域中心地位。建设庆平城市组团。加强城市组团内部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作;加强重点战略地区的管控引导;适应黄土塬上自然地理特征。加强省域协同,引领全省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深度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强化生态共治、产业协同、文化认同,加强交通廊道建设和基础设施统筹。
创新驱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经济发展从规模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打造国家级能源基地,国家清洁能源产业的研发与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加工、物流基地和展销的平台。推进以产兴城,做强制造业园区,做优物流园区,做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做美文旅园区。
内涵发展,推动空间集约增长。强化增量指标统筹配置,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和盘活力度,推动建设用地指标流量增效,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促进空间利用更加集约紧凑、功能复合发展,建立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模式和绿色发展方式。
以人为本,建设幸福宜居城市。提升中心城市承载力,优化中心城市发展框架,强化城市中心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补齐民生设施短板,提高民生供给质量,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与人文魅力,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着力增进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四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城镇化发展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此为基础,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构建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国土空间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17条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
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463.62平方千米(969.5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不低于5441.45平方千米(816.22万亩)。优先将高标准农田、质量等别高、集中连片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北部环县、华池县、庆城县,南部西峰区、镇原县、宁县、合水县、正宁县等黄土塬及川道河谷地带。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储备区内耕地补划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并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
第18条 生态保护红线
以“双评价”的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结果为基本依据,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476.01平方千米,主要包括分布在环县北部的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东部的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巴家咀水库等水源地。
第19条 城镇开发边界
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总面积为170.74平方千米,新增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84.87平方千米。按照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和省市级园区,重点保障发展县城和县域副中心,统筹其他乡镇发展要求的思路,拓展市级服务功能,促进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发展格局。
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外空间开发强度。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政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允许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城镇民生保障项目。城镇开发边界外独立选址的项目,应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加强建设安全管制。市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区域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之前,必须开展地质灾害等相关安全风险评估,在确保建设安全或者进行工程治理可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按照“三同时”(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等相关安全防治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现状建设工程,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评估及相应处置。
第二节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布局
第20条 落实县级行政单元主体功能区布局
落实省级确定的县级行政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以及“3+2”主体功能区类型,明确基本功能分区和叠加功能分区,推动逐级传导,分类精准施策。
县级行政单元三大主体功能区布局。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各类用地变化情况,从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新型城镇化三方面确定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三类基本功能类型,其中环县、正宁县、镇原县为省级农产品主产区,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西峰区、宁县为省级城市化地区。
县级行政单元叠加功能区。根据县区资源环境禀赋和特点,确定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两类叠加功能类型。其中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为能源资源富集区,庆城县、华池县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
第21条 细化乡镇级行政单元主体功能区布局
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省级主体功能定位,立足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细化乡镇(街道)基本功能分区和叠加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管控政策措施,促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精准落地,叠加功能区以名录方式管理。
农产品主产区。包含环县中南部、镇原县绝大部分区域、西峰区、庆城县、正宁县、宁县部分区域,共计45个乡镇及林场(湘乐林场、宁县县辖农林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38%。该区域是庆阳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农业建设的重点区域。
重点生态功能区。包含环县北部、庆城县东部、正宁县东部以及庆城县和华池县城市发展区外其他区域,共计47个乡镇及林场(湘乐林场总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44%。该区域是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重要区域。
城市化地区。包含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县城所在地等,共计25个乡镇及林场(宁县县辖农林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8%。该区域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承载地区,带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重点保障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
第22条 合理确定乡镇行政叠加功能政策区
根据乡镇及街道办资源环境禀赋和特点,确定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两类叠加功能类型。将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相对富集,为国家、省、市发展提供能源资源保障的36个乡镇及林场(宁县县辖农林场)确定为能源资源富集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23%。将庆城历史文化名城所在的庆城镇、南梁历史文化名镇确定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
第23条 实施差异化管控指引
农产品主产区。优化形成与水土光热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水资源保障力度,完善灌溉设施,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稳定粮食生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节点城市和重点镇为主体,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保障涉农产业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建设需求,推动乡村振兴。
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管控各类开发活动,发展产业和建设基础设施都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开发区面积。落实国家支持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投资政策,探索“两山”转化,积极推行生态产品价值化试点,优先开展水资源、碳汇资源等生态产品跨市交易。逐步取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优先推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核制度。
城市化地区。重点推进集聚集约发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无序增加。合理扩大中心城市规模,适度增加产业园区发展空间,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化发展区集聚。健全完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能源矿产富集区。此区域乡镇应坚持统筹规划、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和耕地、生态保护关系,开发建设应以所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为基础,做好开发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此区域乡镇是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推动文化产品价值实现、提升空间品质和弘扬中华文明的重点区域,应以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原真性为核心,加强遗产的生成环境与意境空间保护,合理利用自然和文化遗产,充分发挥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综合效用,科学规划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展示,控制旅游人口规模,严防开发性破坏。
第三节 明确全域开发保护格局与规划分区
第24条 构建“两屏两区、一核两轴多点”的全域总体格局
两屏两区。筑牢安全屏障,加强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功能,发挥生态资源价值,构建“两山理论”转化示范区。
两屏:六盘山生态屏障、子午岭水土保持生态屏障。
两区:北部丘陵水土保持区、南部沟壑塬面水土保持区。
一核两轴多点。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协调人地水关系,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核:市中心城区。
两轴:银西高铁城镇发展轴、平庆延城镇发展轴。
多点:庆城县城区、环县城区、华池县城区、合水县城区、正宁县城区、宁县城区、镇原县城区。
第25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将全市国土空间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等五个基本分区,以及能源矿产发展区一个叠加分区。各县(区)划定的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城镇发展区应与本规划保持上下边界一致,并进一步划至二级分区。
第四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第26条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遵循优先保障粮食安全、满足生态用途、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结构为顺序,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调整。
优先保护农林用地。优先保障耕地,确保实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逐步推进即可恢复耕地恢复种植条件。规划实施期间,符合耕地占用规则,按程序报批,并按有关规定实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耕地连片、增产、提效的方向转变。
稳定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严格保护市域结构性生态空间,优化河湖水系格局,保留水系、蓄水、泄洪等通道。基本稳定实有林地资源,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严控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以“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高质量”为原则,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适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以提升人口、经济和产业承载能力为目标,稳定工业与物流仓储等生产空间,进一步补齐民生设施短板,提高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比例,满足居民休闲游憩需求。
第五章 夯实陇东粮仓,支持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27条 严守耕地数量
稳定优质耕地布局。落实省级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自上而下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耕地保护任务与粮食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6463.62平方千米(969.54万亩)。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确需占用的,严格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禁占优补劣。在环县、华池县、镇原县等农业重点区域,做好全市及省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通过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农村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多种措施,确保复垦耕地与新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设施农用地等其他农用地。除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应当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林草上陡坡山、耕地下平原,实现区域置换。
第28条 提升耕地质量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依据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配套”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为目标,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建设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北部丘陵沟壑区、东部子午岭丘陵区、中南部川塬区等三个类型。北部丘陵沟壑区包括环县、镇原县北部、庆城县西北部、华池县西部,共38个乡镇。是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的重点区域,也是全市高标准梯田工程建设的重点区域。东部子午岭丘陵区包括华池县东北部、中南部,庆城县东北部,合水县西北部,共24个乡镇,是全市高标准梯田、其他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重点区域。中南部川塬区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点区域,也是高效节水灌溉和其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
积极推进耕地撂荒整治。鼓励农户自行复耕复种,因地制宜选择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推进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和完全成本保险等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调动农民耕种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三种模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整改台账,因地制宜形成整治方案,有力推动复耕复种,确保耕地资源应耕尽耕。
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完善农田水利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扩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种养循环等耕地规模,在环县、镇原县沙化严重区域,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减少地膜残留,提升耕地地力。推进农田生态修复、土壤改良,实施退化耕地治理。加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重点强化中轻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努力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长效机制。
第29条 改善耕地生态
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因地制宜实施配方施肥、免耕少耕、深松浅翻等保护性耕地制度,用地与养地结合,强化农田生态保育,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加强耕地与周边生态系统协同保护,丰富农田生物多样性,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健康稳定的农田生态系统。强化种植养殖系统内部废弃物循环利用,降低农业生产对化肥、农药的过度依赖,提高农田生态系统自净能力。
第30条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作层且不改变耕地地类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对在产业扶贫中占用耕地发展林果、蔬菜、中药材等非粮作物的加大政策引导,按照作物生长周期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开展日常巡查和调度,加强动态监测与管理,巩固并持续做好撂荒地排查整治,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引导发展林果业、中药材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鼓励利用“四荒”资源发展设施农业。
第二节 构筑农业生产格局
第31条 市域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加快推进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优化全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两带三廊四区多园”的现代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发展陇东雨养农业。
两带:一纵一横两条优势产业示范带,分别是青兰沿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和银百沿线种养菌结合发展示范带;
三廊:三个高质高效生态农业廊道,分别是马莲河高效设施农业廊道、蒲河生态保育农业廊道、葫芦河农旅融合产业廊道;
四区:四个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分别是北部肉羊饲草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南部苹果、肉牛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西部肉鸡、生猪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东部食用菌、中药材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
多园:3个国家级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区、6个省级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区。
第32条 保障一二三产融合用地需求
加强农村产业用地保障,推动一产与二产的融合。围绕特色农业发展,重点保障农村农产品分拣加工、仓储以及冷链设施等建设用地,支持农产品就地初加工,延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条。
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促进一产与三产的融合。加强村庄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精准保障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城市周边、自然风景区周边和传统农区的乡村休闲旅游设施建设。
第三节 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第33条 加强村庄建设指引
按照庆阳市村庄分类发展,加强散乱、闲置、废弃、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引导农村人口向市区、重点城镇迁移,加速城镇化进程。完善村庄居民点布局体系,积极培育中心村,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和产业向中心村集聚,积极推进塬边和丘陵沟壑地区靠山废弃窑洞的整治搬迁复垦,合理开发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和闲置地,促进居住相对集中、产业相对集聚,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中心村按照标准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般村建立依托城镇和中心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保留村庄原有肌理,加强对新建农房式样、体量、色彩、高度等的引导。
第34条 引导村庄合理布局
差异化引导乡村振兴,将全域村庄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类村庄5类,有序开展村庄保护与建设。
第35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完善村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优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宜居生活配套,鼓励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保障行政村配齐配全密闭式垃圾集中收集容器用地空间,全面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鼓励以乡镇为单元,就近联合建设中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和垃圾分类站点建设。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靠近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的镇村污水,纳入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鼓励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从农民实际需要出发,保障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提标改造空间,结合实际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污收集运转体系。
第36条 加强乡村建设控制
加强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合理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用于农产品加工、储藏等功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到2035年,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按照省级下达指标和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庆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农宅建筑质量和风格符合相关规定及陇东民宿图则要求,宅基地建设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风貌规划,按规定优先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地质灾害易发地、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修建农宅,依法助推乡村建设。
重点保障农村产业与人居环境改善的用地需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乡村发展,优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以及乡村产业发展需求。
第四节 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第37条 以乡镇为单元实施综合整治,统筹水土保持与现代农业发展
依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实施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延伸土地整治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发掘增长新动能,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实现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围绕水土流失治理和乡村振兴主要任务,采取梯田建设与流域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以行政村为单元、乡镇为施工片区,分区域、分年度对环县、华池县、庆城县、镇原县部分乡镇塬边咀梢坡耕地进行集中改造,实现梯田化,配套水保林草、小型水保工程和田间道路等措施,大幅降低水土流失。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围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林网营造和农田输配电等内容,实行田、土、水、路、电、技、管综合治理,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统筹开展种植方式、种植技术、种植结构和种植品种优化调整。引进推广抗旱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积极开展土壤有机培肥改良,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坚持用养结合,培育建设旱作农业,建设水土保持示范基地。
第38条 推进农用地整理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用地整理。优先开展马莲河、蒲河、四郎河、九龙河、茹河、环江、大黑河等流域川台地区及董志塬等全市质量最好的耕地整治,促进优质农田集中连片,开展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到2035年,按期完成省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第39条 推动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重点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进行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并对“空心村”和“收缩型”村庄的土地进行整理复垦,集约精准保障新农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指标。重点对环县洪德镇、合道镇、车道镇、毛井镇,镇原县屯字镇、上肖镇、临泾镇、太平镇、新集镇、孟坝镇,西峰区-庆城县的彭原镇、后官寨镇、温泉镇、董志镇、桐川镇、驿马镇、什社乡,宁县-正宁的焦村镇、新宁镇、春荣镇、中村镇、宫河镇、榆林子镇,合水县西华池镇、吉岘镇、肖咀镇、何家畔镇,华池县上里塬乡、王咀子乡等区域开展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重点实施17个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第40条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以庆阳市丝路特色旱作农业示范区提升工程项目为带动,引领县域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和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以曲子镇、马岭镇、翟家河乡、蔡家庙乡、玄马镇、乔河乡、柔远镇、城壕乡等区域的废弃土地为复垦重点区域,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以宜耕后备土地开发潜力较大的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有关乡镇为重点区域,在保证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第41条 实施未利用地生态治理和土地整理工程
科学合理开发宜耕未利用地。选定重点区域,科学论证、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补充有效耕地面积。重点对蒲河流域,宁县长庆桥镇、新庄镇和正宁县周家镇、华池县柔远镇、合水县西华池镇以及环县虎洞镇等开发潜力大的区域,开展未利用地开发。
第五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第42条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通过在正宁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农民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等,提供可参考的经验。有效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夯实农村土地管理基础,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为全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探索方法和路径。
第43条 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在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探索形成一套成熟严密、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操作规范。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确保权属清晰;适度放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有偿使用制度和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宅基地跨村安置和转让,稳妥探索农房抵押贷款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激活乡村沉睡的资产、盘活乡村闲置的资源,提高配置效率。
第六章 筑牢生态屏障,打造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样板区
贯彻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立足庆阳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黄河流域庆阳段水沙关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增强自然系统碳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第44条 生态保护格局
围绕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要求,加强区域水源涵养,构建“两屏两区、多廊多点”的市域生态保护空间格局。
两屏:六盘山生态屏障、子午岭水土保持生态屏障;
两区:北部丘陵水土保持区、南部沟壑塬面水土保持区;
多廊:葫芦河、蒲河、马莲河、柔远河、元城河等水系和冲沟为依托的河流型生态廊道;
多点:子午岭自然保护区、中部高覆盖度草地、水源保护地、河流汇流湿地保育区等四类生态核心节点。
第45条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基地。对河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重要自然生态资源进行确权登记。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推动单项生态补偿向综合性生态补偿调整。鼓励资源环境权交易,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鼓励生态产业化发展。支持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等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核算工作,科学测算生态产品内在价值和潜在价值。探索建立体现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价值转化水平的考核方式。
第二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46条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2418.17平方千米。其中包括1处自然保护区、6处自然公园(5处森林公园、1处风景名胜区)。
第47条 自然保护区
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2406.28平方千米,其中核心区面积1134.07平方千米,一般控制区面积1272.21平方千米。重点保护黄土高原稀有的天然次生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特别是珍贵稀有树种和金钱豹、黑鹳、大鸨、金雕、大天鹅等珍稀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以森林、灌丛、草地、森林湿地为主的水源涵养林,以及森林草原向草原植被过渡地带的典型自然地段和自然景观。
第48条 自然公园
庆阳市市域有自然公园6处,面积11.89平方千米,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4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处。重点提升自然公园生态功能,保护自然公园内重要自然资源及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古迹和地质地貌景观。
第49条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自然保护地为核心,重点推进子午岭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以及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柔远河、葫芦河等流域的原生态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内森林、水体、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改善野生动植物生境。重点保护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甘肃周祖陵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公园,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回归等有关的设施建设,建立动态更新的古树名木数据库,不断提升子午岭林区物种基因库功能,加快对金钱豹、梅花鹿、猫头鹰等国家级保护动物迁徙廊道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第三节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保护
第50条 优化水资源配置
落实《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规划》《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案》及甘肃省水权管控指标。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区域水资源调配,合理发掘本地水资源潜力,优化配置外调水资源,包括盐环定扬黄工程、白龙江引水工程,通过联合调度调剂余缺。
第51条 提高用水效率
严控农业用水。围绕陇东经济林果业发展,推进区域特色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在董志塬、早胜塬依据水土资源情况发展节水灌溉。加强现有灌区干支渠(沟)防渗、渠(沟)系建筑物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输水效率,完成西峰区、环县、镇原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实施大中型养殖场节水改造,发展寒旱农业,控制农业用水量。
推进工业节水。基于石油化工等资源型、初级加工为主的产业特征,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为核心,全面提升工业节约用水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节水型企业。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在大型煤炭基地严格推行疏干水回收利用,用于解决发电、煤化工等生产用水,新建项目回用率原则上应达到68%以上。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园区内企业串联用水和循环利用。加强再生水、苦咸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重点实施庆阳石化公司及庆城县、合水县工业园区工业节水改造工程,新庄煤矿、核桃峪煤矿等矿井水回收工程。
加强生活节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实现雨水循环利用;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设施配套建设。
第52条 保护重要水空间
强化重要河流和湖泊湿地管控。依据马莲河、泾河、茹河、蒲河、柔远河、九龙河河道管理范围,依法依规管控河道内建设活动,依据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严格功能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建设项目侵占或损害河流生态空间保护。严格控制以人工湖、人工湿地等形式新建人造水景观。
加强水源地保护。以大中型水库、县级以上水源地为重点,系统保护水源地。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地理界碑、警示牌、隔离防护等保护设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引导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企业有序退出,重点实施巴家咀、五台山、莲花寺水源地保护工程。
加强地下水治理保护。建立各县区地下水水量与水位双控指标管理体系,严格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环县、华池县、正宁县、合水县、镇原县,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地下水开采量。推进西峰区浅层中型一般超采区、庆城县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宁县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等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生态补水工程,在白龙江引水工程运行后,置换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减少当地水配置水量。
第53条 推动水生态治理
实施马莲河、蒲河、葫芦河、四郎河、洪河、支党河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治理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农业退水、城乡污水,推进生态沟道、污水净塘、人工湿地、淤地坝、植物隔离条带等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加强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逐年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覆盖率,全面取缔工业直排口、非法排污口,清理整顿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和项目。
第四节 林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54条 加强林草地资源保护
加强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修复以及主要河道公益林管护;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严格落实《庆阳市禁牧条例》,实施禁牧封育措施,促进草原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良性演替,提升草原生态服务功能;严重退化区、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在加强禁牧保护的前提下,辅以人工修复手段,通过生态治理逐步修复。
第55条 因地制宜推动植树造林
按照“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强水分平衡论证,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等多种措施推进森林植被建设。以“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为总揽,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大力实施“双重”规划项目、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得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第56条 严格林地管理
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定额制度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必须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先补后占”管理机制。经营性项目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估,严格控制采矿、采砂等对生态破坏较大的项目使用林地。
第57条 推进林草资源合理利用
挖掘现有森林资源产业优势,延伸山林产业发展链,合理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保鲜储藏和精深加工等,培育“以林养林”新模式。发展杏、枣、核桃、文冠果、花椒、沙棘等特色经济林;发展林下经济,利用林间空地,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鼓励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林产品采集加工;探索“山林+”模式融合发展森林旅游,在自然公园、植物园等森林资源集中区域,开展山林旅游、山林康养等服务产业,异地配套建设用地,发展“以地换林”新路径。建设优质牧草基地,解决草畜产业短板问题,推动农牧业良性循环发展。
第五节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58条 划定矿产资源开发分区
划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严格落实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布局。划定市级重点勘查区1个,为庆阳市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划定重点开采区4个,为庆阳市天然矿泉水重点开采区和庆阳市环县等白云岩重点开采区;划定砂石土集中开采区10个;划定水泥用石灰岩开采区1个;划定煤炭开采区5个。
持续加大矿产勘查力度。加大煤炭、煤层气、地热、矿泉水等优势和清洁矿种找矿力度,规范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展陇东地区煤层气勘查试点,实现找矿新突破;开展陇东盆地地热资源勘查,查清成藏条件、资源潜力,探明地热田,为地方旅游和清洁供暖提供地热资源保障。
落实上位开采规划区块。到2035年,煤炭、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的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热、矿泉水、煤层气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强。重点建设黄陇煤炭资源基地(甘肃部分),落实国家划定的4个国家规划矿区。加快推进沙井子煤矿区、宁正煤矿区、宁西煤矿区开发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产量,提高煤炭资源保障能力。
第59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严格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新批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子午岭国家公益林等重点林区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进行固体矿产资源开发。
第六节 黄土高原塬面保护与利用
第60条 加强黄土高原塬面保护
加强规划引导,协调处理黄土塬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合理引导村庄布局,优化建设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减少建设活动对黄土塬面的影响。
第61条 实施“固沟保塬”工程
严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纲要》,把陇东董志塬保护作为“固沟保塬”首要任务。按照“沟头不前进、沟道不下切、沟岸不扩张”治理思路,实施“塬面径流调控、沟头加固防护、坡面植被恢复、沟道水沙集蓄”的“四道防线”治理保护模式,通过塬面修梯田、蓄水池和涝池蓄用暴雨径流,沟边埂墙拦挡,使设防标准内的暴雨径流不下塬;回填整治抢救性沟头、沟岸,修建超标准洪水排放的管涵工程,有效遏制沟头前进;坡面营造水保林草,迅速恢复植被护坡;沟底修筑谷坊、淤地坝等拦挡工程,调蓄洪水泥沙,固定沟床。
第七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第62条 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
全面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立足庆阳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定位,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南部突出“固沟保塬”、小流域治理、老旧梯田提升改造;北部侧重坡耕地整治、淤地坝建设和水保林营造。围绕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柔远河、葫芦河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以支流为骨架、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以沟道坝系、坡改梯和林草植被为主体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划定流域治理单元。划定小流域治理单元,加强庆阳全域流域统筹治理。根据具体小流域及其塬面、坡面、沟道的水土流失特点与治理现状,因地制宜、因地施策,采取梯田、淤地坝建设等工程措施,乔、灌、草等生物措施,封禁治理等自然修复措施。坚持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原则,统筹水土保持工程与林草相结合,治沟与治坡相结合,实施“山顶乔灌戴帽、山湾梯田缠腰、梗坝牧草锁边、沟台果树围裙、沟底坝库穿靴”的生态化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模式。
第63条 加强北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以防风固沙及荒漠化防治为目的,在北部开展毛乌素南缘荒漠化防治工程,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强化沙地边缘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完善沙区生态防护体系。
加强原生林草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现有退化草原进行改良,提高草原质量。加快推进环县、华池县等重点退化沙化草原治理,遏制局部草原生态退化趋势,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持续推进环县国家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大环县北部多沙粗沙区综合治理力度,巩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成果。
第64条 持续推进淤地坝建设工程
大力实施淤地坝新建和除险加固工程。以产业集中区、人口集中居住区、北部多沙粗沙区及坡面综合治理基础较好的区域为重点,按照“干支毛沟、上中下游兼顾,大中小型淤地坝配套布设、联合运用”布局,实施淤地坝新建工程。通过增设溢洪道、维修坝体和放水建筑物、整修硬化道路、坝坡排水等设施,对病险淤地坝进行除险加固。积极探索“坝变库、坝变田、坝变路、坝变沟”的坝沟联治模式。
第65条 提升陇东黄土高原水源涵养功能
加强重要支流水源涵养区建设。推动实施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等重点支流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治理,加强林草植被修复治理和湿地生态保护,稳定提高流域植被覆盖度。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区封山禁牧和封育保护力度,促进自然恢复。积极推动东部子午岭森林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提质改造,提高林分质量,稳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加强马莲河、蒲河滨水岸线保护与管控,维持河流适宜生态流量。加大河道岸线监管力度,持续推进河道采砂采石整治行动。统筹规划岸线资源,采取生态化方式建设河流堤防岸线,确保生态水量,提升支流水源涵养能力。
第66条 加强矿区生态治理修复
推进油田废弃井场(站)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实施马莲河流域庆城-环县-华池石油开采区治理工程,加强采煤沉陷区和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实施采矿沉陷区治理工程。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加快生产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67条 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持续推进黄土塬面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综合整治等水土保持工程。提升森林质量,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湿地湖泊水质和平衡水生态功能,增强湿地固碳作用。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生态农业碳汇。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稳步增加城市公园、广场游园、城市绿道、环城绿带、生态廊道等公共绿地面积。
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草地征占用审批程序,稳定湿地保有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稳定森林、草原、湿地、耕地固碳作用。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七章 强化集约集聚,支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
第68条 人口与城镇化
2035年市域总人口达到213.6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城镇人口约为139万,农村人口约为75万。
2035年实际服务人口228万人,包括常住人口、半年以下暂住人口、跨市域通勤人口、短期游客等在内的实际服务人口的需求,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保障空间。
第69条 城镇空间格局
落实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协调人口、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关系,以设施建设引导集聚发展,构建“一核一区,两轴三廊七心”城镇空间格局,形成多中心、多节点、组团式、网络化的城乡发展格局。
一核。庆阳市中心城区,为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极核,以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宜居的城镇建设,引导市域人口集聚,成为推进市域城镇化的核心空间载体。
一区。庆阳都市区,以西峰区为核心,联动庆城县县城及南部乡镇、合水县县城及西部乡镇、宁县县城及北部乡镇,共同打造庆阳都市区,承载庆阳市区域中心功能,协调董志塬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共保董志塬。
两轴。依托银西高铁等南北向交通线路,引导人口向银西交通廊道集聚,形成带动市域发展的重要城镇发展轴;依托平庆延铁路建设,促进甘肃省东部四市协同联动发展轴。
三廊。庆城至延安廊,依托现有高速公路,协同保护子午岭自然保护区,辐射周边城镇的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发展;驿马至固原廊,加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交通联系,是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廊道;正宁县至铜川廊,主要辐射市域东南部人口高度集聚的广大农业地区,促进该地区与铜川市的协同发展。
七心。环县县城、华池县县城、庆城县县城、合水县县城、镇原县县城、宁县县城、正宁县县城。
第70条 城镇体系
市域构建“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含县域副中心)—重点镇—一般镇”4级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市域中心城市。即庆阳市中心城区,具有较强的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能力,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辐射和带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
县域中心城市。主要为庆城县县城、环县县城、华池县县城、合水县县城、正宁县县城、宁县县城、镇原县县城以及县域副中心(驿马镇、周家镇、长庆桥镇、甜水镇、南梁镇、曲子镇)是县域城镇化发展的主要载体,也是全县行政、文化、医疗、教育等综合服务中心。
重点镇。具有一定的小城镇建设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条件良好,有潜力发展为城乡综合服务功能的小城镇。
一般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一般镇(乡),是服务农业发展和乡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中心。
第71条 城镇职能体系
根据城镇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制约因素等条件,将职能结构分为4个类型,包括综合型、工业型、旅游型、农贸型,突出比较优势和功能互补,带动地区特色发展与分工协作。
第二节 打造多尺度城乡融合服务体系
第72条 打造多尺度城乡生活圈
构筑“市级(区域级)—县(区)级—乡镇级—乡村社区级”四级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全龄友好型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构建全年龄人群友好健康城市。规划形成1个市级公共服务中心,“7+6”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16个乡镇服务中心和“N”个村级服务中心。
以中心城区、县城为核心建设“一小时”城镇生活圈。配置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承担区域公共服务职能。
构建以乡镇为核心的“半小时”生活圈,基于生产生活需求差异化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承担综合服务职能。
建设城乡“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承担日常生活服务职能。
第73条 教育设施
聚焦打造“技能庆阳”,补短板、强弱项。建立“一县一校一中心”发展框架,构建以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八县(区)8所中职学校为主体、3所民办职业学校为补充的职业教育空间布局,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努力形成紧扣产业、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优先保障高等教育用地空间,支持陇东学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拓展办学空间。
统筹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加大基础教育用地统筹利用和储备保障,优先保障基础教育用地需求,引导基础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体系,普通高中教育保持与中等职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依据人口规模在各城区内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现就近入学,按幼儿园35座/千人、小学70座/千人、初中36座/千人、高中30座/千人进行配置。
第74条 文化设施
建立市级、县(区)级、乡镇级和村级四个层次的文化设施。市辖区内重点提升现有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能力,加强西峰区级文化设施建设,包括图书馆和文化馆、博物馆等设施。在庆城县县城、环县县城、华池县县城、宁县县城、合水县县城、正宁县县城、镇原县县城设置图书馆、文化馆、综合博物馆、美术馆各1座。在每个乡镇建设1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500人以上行政村有农村文化礼堂,构建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75条 体育设施
建设西北地区体育强市。围绕庆阳市体育中心,提升综合体育中心辐射功能,达到全省综合体育大赛举办标准;完善市级综合体育中心布局,提升庆阳体育馆等设施功能;南部城区预留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导入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拥有专业比赛场和训练场的国家级训练基地。
环县县城、华池县县城、合水县县城、正宁县县城、宁县县城、镇原县县城、庆城县县城,各布局一处县级公共体育中心,包括2场1馆1中心,即体育场、健身广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所有乡镇均应配置具备多种健身设施、专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全民健身中心1处。在每个行政村布局相应的社区健身设施,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和健身路径。
第76条 医疗卫生设施
以“健康庆阳”为目标,依据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偏远地区的医疗服务网络,将庆阳建设成为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市辖区将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机构纳入医疗设施布局,提升现有医疗设施服务能力,重点建设陇东区域医疗中心(庆阳市人民医院)、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庆阳市中医院、西峰区人民医院为主,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医疗机构网络布局。
第77条 养老设施
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建立与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家庭—社区—机构—医院”无缝衔接的照护服务体系提供空间支撑。
健全覆盖市、县(区)、街道(乡、镇)的三级养老机构服务网络。城市级、地区级(县区级)、片区级(重点镇)公共服务中心,至少建有1所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特困供养机构;原则上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应独立建设敬老院;人口不足3万人的乡镇,要按照特困对象人数、老年人数和服务半径,可相邻几个乡镇合建中心敬老院;乡镇敬老院向乡村延伸,利用村庄内闲置公共资源、租用农村闲置住房、改造闲置学校等可利用的场所,建设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
第78条 社会福利设施
构建更加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市辖区配置市级儿童福利院、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市辖区整合现有资源配置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及镇原县结合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配置精神福利设施,同时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康复服务需求。
第79条 殡葬设施
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和节地生态奖补制度,科学规划建设经济适用、功能完善、理念先进的殡葬设施,为移风易俗、厚养简葬提供硬件支撑。
健全“市、县、乡镇”三级殡仪服务设施体系,重点建设县(区)级殡仪服务站,合理发展乡镇(街道)级殡仪服务站。到2035年,每个县(区)建设1处以上殡仪服务设施。
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区)建设。允许土葬的地区,采取乡镇统建、多村联建、一村独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荒山瘠地,优先选择现有集中安葬点,就近就便、统筹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区)。
第80条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规划
充分考虑全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的“平急两用”“平急转换”需求,保证城区中大型公园、体育场馆、宾馆酒店、学校、医院等设施在平时为城市提供正常的服务功能,在遇到疫情、地震、洪灾、火灾等突发事件或灾害时,能够迅速转化为应急场所,满足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隔离、临时安置、物资保障等需求,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三节 保障创新引领的产业空间
第81条 发展能源化工产业
推动石油石化基地建设。全力支持长庆油田、玉门油田、辽河油田、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加大开发建设力度。围绕“石油开采—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产业链集群发展,着力突破产业链缺失环节、薄弱环节、延伸环节技术瓶颈,积极争取庆阳石化180万吨/年原油直接裂解制烯烃和庆阳石化炼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发展压裂试油、设备制造、助剂生产、管具防腐、机械维修、技术服务等石油开采辅助和配套服务产业。
积极推进天然气开采加工。落实庆阳气田30亿立方米产供销一体化方案,加快庆城、宁县、合水等天然气勘探开发。
有序发展煤炭煤电煤化工。稳步推动煤炭开发,确保刘园子、核桃峪、甜水堡煤矿二号井等煤矿达产达标,新庄、马福川矿井建成投产,争取九龙川、罗川、宁西一号矿井开工建设。
第82条 完善物流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2+2+7+14+N”的物流空间布局。依托两大通道(兰州—陇东—延安—太原—北京通道、银川—陇东—西安通道),发挥区位优势,建设西峰特色商贸物流枢纽和庆城重要转运型物流枢纽,打造环县县城、宁县长庆桥、宁县新华、华池柔远、合水西华池、正宁山河和镇原城关7大区域性综合物流服务节点,提升甜水镇、驿马镇、和盛镇等14个商贸重镇物流集散能力,建立社区、小区、自然村“N”个末端配送服务中心。
第83条 促进文旅产业集群建设
围绕打造“一园三区”,实施陇东风情园、西峰蒲河川旅游廊道、华池县南梁红色旅游景区、庆城岐黄周祖文化旅游区、环县环州故城景区、正宁黄帝文化景区、合水县子午花溪谷景区等建设项目,建成2个5A级景区、10个以上4A级景区,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第84条 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3+13”园区产业总体布局。保障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方向,加快产业园区集中集约集聚发展。
第85条 推进园区产城融合发展
结合居住、配套设施和产业园区布局关系,促进职住平衡,减少远距离通勤。与城市功能充分结合,按照服务半径要求,鼓励园区内工业用地功能置换,增加园区内服务设施和公寓用地;近郊型园区重点增加居住及服务配套设施,形成综合服务中心;远郊型园区充分结合周边城区和镇区服务设施,适当增加员工公寓和生活配套设施,并加强与城区的快速交通联系。
第86条 产业用地保障
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不低于34平方千米工业用地控制线,严格保护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工业用地,建立工业用地占补平衡机制,稳住制造业基本盘。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工业用地规模占全市规划期末工业用地总量的80%以上。原则上在划定的工业控制线外不再新增工业用地。规范零星工业用地管理,建立工业控制线外正负面清单,零星工业用地原则上以存量保留为主,不新增用地指标,总量不超过规划期末工业用地总规模的20%。
第四节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第87条 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建设用地指标开展集中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相应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第88条 加强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积极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再开发。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收储、置换、功能转型提升等方式,分类施策,推进城镇低效存量用地再开发。重点推进市中心城区、宁县、合水县、镇原县老城区等低效用地集中区域进行二次开发改造,推动工业集中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引导城市中心城区外围郊区村、城中村集中连片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环境品质。
第89条 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
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标准。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国家、省制定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工业企业内部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不得建设花园式工厂。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推进“工业上楼”,地下复合利用。探索“工业上楼”机制,对照“环保安全、减振隔振、工艺需求、垂直交通和设备载重”五要素模型,评估判断适宜上楼的工业环节。在确保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
支持新型产业用地(M0)发展。为适应新型产业发展要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支持在产业功能区管理范围内布局新型产业用地,用于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及其配套服务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集成共享。支持关联度高、社会需求强烈的土地用途混合利用模式,如重要的交通综合枢纽站场,通过地下、地表、地上立体空间不同用途的混合,实施精准灵活的空间配置。
社区生活圈功能混合开发。安排管理使用混合用地,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开放空间、停车设施等配套建设,形成安全、友好、舒适的生活圈,满足居民居住、就业、出行、休闲、服务等多元化需求。
综合运用市场、财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强化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不断提升配置效率,提升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90条 推动“标准地”改革
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原则,探索建立切实可行、可推广的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机制。以“开展区域评估、健全指标体系”的方式明确用地标准,以“按标准供应土地、优化审批服务、按标准组织核验、强化协同监管”的方式强化管理服务,构建工业项目公开透明的新型招商模式、全程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和节约集约的新型用地模式,推动工业发展壮大和产业提档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新时期庆阳坚持“保护好董志塬才能建设好庆阳市”的城市发展逻辑,协调处理董志塬保护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提高城市承载力、包容度和宜居性,实现居民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彰显黄土塬上城市风貌,支撑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第91条 发展规模
到2035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约6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799.89公顷,中心城区人口密度为1.09万人/平方千米。
第92条 城市空间发展方向
“城塬一体、向东拓展”是城市未来主要发展方向和趋势。保护好董志塬,构建城塬一体发展格局是破解“城市安全、服务欠佳、空间破碎”的关键举措。
城塬一体:以董志塬自然地理空间格局为基础明确限制要素,处理好董志塬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塬边沟边城市建设管控。
向东拓展:沿兰州路向东拓展,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东数西算”产业园区优势,带动城市转型发展,建设数据创新城市。
第93条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根据董志塬塬面地理空间格局,打造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空间格局,构建“一主两副、双轴三区,一环多廊”的高品质、可持续的城市空间结构,着力改变单中心集聚的发展模式,构建组团化发展的城市发展格局。
建设“一主两副”城市中心体系。“一主”,南部城区集城区行政办公、教育医疗、交通集散、旅游服务于一体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两副”,北部老城副中心、科创智城城市副中心。
建设“双轴三区”城市空间格局。“双轴”,沿南北大街、岐黄大道的南北向城市发展主轴,沿兰州路的东西向城市发展次轴;“三区”,包含主城区,西峰工业集中区,西峰工业园区。
建设“一环多廊”城塬融合空间。“一环”,集沟边塬边生态保护、公园建设于一体的生态活力环;“多廊”,组团间、组团内的生态廊道,保障塬地水土平衡、生物多样性,同时预留通风廊道。
第94条 划定规划分区
落实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将中心城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划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等七类规划分区。
居住生活区。主要是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商业商务区。主要是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综合服务区。主要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工业发展区。主要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可兼容仓储用地以及为企业服务的商业服务业用地。
物流仓储区。主要是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可兼容工业用地以及为企业服务的商业服务业用地。
绿地休闲区。主要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可兼容少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交通枢纽区。主要以铁路客货运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鼓励采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TOD)推动建设用地的复合性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95条 优化用地结构
居住用地总量增长,占比降低,由现状37.13%降低至28%;发挥能源城市优势,建设石化园区,工业用地占比大幅度提高,由现状1.24%增加至约16.2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量增加,占比适度降低,由现状14.20%降低至10.3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总量增长,占比大幅提高,由现状4.28%提高至11.78%。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二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
第96条 居住用地布局
老城组团以存量更新为主,增量建设为辅,控制老城片区居住建筑总量;重点完善居住配套,改善居住环境,加强“东数西算”组团产城融合建设;南部新城组团是规划新增居住用地主要片区,围绕庆阳站推进公共交通导向(TOD)发展模式。采取差异化住房供应对策,结合高铁站构建商务休闲主题生活片区;“东数西算”组团提供多元化住宅产品,加大人才房供给。
第97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
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到2035年,基本实现住房的居住属性更加凸显,住房供需实现动态平衡,住房保障体系成熟定型。
保障性住房布局。规划布局以南北大街、南梁大道等周边区域为主体,以东郊湖、石油路、兰州路等区域为补充,与商品房混合布置,避免形成大片集中保障性住房分布区域。优先充分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利用符合条件的闲置低效土地、储备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等建设保障性住房。
第三节 商业空间布局
第98条 商业服务业用地
结合各级中心布置商业服务业用地,引导综合型商业设施均衡布局,优先推动存量商业服务业用地兼容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功能,形成复合功能服务中心。
第99条 商圈布局
面向区域、市域,提供特色化、高端化商业服务,规划形成小什字商圈、丽晶茂商圈、天富亿商圈、陇东风情园商圈、东郊湖商圈共同组成的中心城区5大商圈。
天富亿商圈、陇东风情园商圈以地域特色文化资源为基础,结合城市更新,重点布局低密度商业服务设施,加强商业建筑风貌管控,形成与历史环境相协调的商业街区,打造城市特色商业名片。
小什字商圈、丽晶茂商圈、东郊湖商圈以现代化商业街区和商业综合体为主,优先建设高品质公园和开敞空间,创造良好的市民活动交往空间,打造城市现代化商业名片。
第100条 批发市场
城区原则不新增批发市场用地,推进中心城区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依托交通干道、临近中心城区、避免靠近居住区的原则布局;推动与城市生产生活无关或对城市交通、环境等存在影响的批发市场有序外迁,按需推动专业市场在市域范围内布局。
第四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101条 工业用地布局
工业用地布局。主要承载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精细加工、数字产业(智算、智能、智产)、食品医药、装备制造等产业。引导新增工业用地向工业园区集聚,保障石化等主导产业拓展空间。引导西峰工业集中区组团低效工业用地“退二进三”,“东数西算”产业园区发展新型产业功能,增加新型产业用地供给。
第102条 工业用地管控
为保障产业发展需要,稳定工业用地总量,严格管控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的用地性质调整,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第103条 仓储用地
整合现有物流资源,保障必要的生活性配套物流用地,规划仓储用地集中分布在南梁大道沿线,减少对城市生活区的交通和环境干扰。
严禁新增危化品仓库和危化项目,加强现状危化品仓库安全和环境管控,危险源周边1300米范围内所有新增建设项目必须开展项目安全风险评估。
逐步腾退对城市安全和环境存在风险的危化品仓库,加快推动西峰工业园区危险范围内的村庄、住宅、公共建筑等设施有序搬迁。
第五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
第104条 蓝绿空间结构
绿地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一环五湖映城、六纵七横点网均布”,可游可赏可感知的蓝绿开敞空间结构。通过增加口袋公园、街心公园、道路绿化、园区绿化等措施,提升中心城区公园绿地与广场覆盖率。
第105条 绿地系统
公园绿地与广场。中心城区内共规划市级综合公园6处,其中保留现状公园4处(分别为东湖公园、东郊湖公园、西湖公园、南湖公园),新增2处市级综合公园(分别为科技公园、世纪公园),市级专类公园4处(植物园、黄土地质公园、海绵运动公园、新城运动公园),规划区级公园17处(其中现状4处、新增13处)。规划市区级广场5处,分别为和谐广场、海绵人防广场、儿童广场、红色文化广场、高铁站前广场。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强化社区公园、街头绿地和游憩绿化带等小型绿地建设,规划社区级公园及广场34处(口袋公园21处、街头广场13处)。规划对街头绿地提出指导位置及范围,具体街头绿地位置和范围在控规中予以进一步落实。
防护绿地。铁路防护绿地,城区铁路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小于40米。道路防护绿地,高速公路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小于30米,骨架主干路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小于10米,工业区道路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小于5米。市政走廊防护绿地,电力高压走廊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规定要求设置防护绿带,石油管道防护廊道控制宽度不小于30米的防护绿带。
自然生态绿地。自然生态绿地包括郊野公园和生态安全屏障绿带。沟壑郊野公园3处,包括火巷沟植物公园、清水沟黄土地质公园、小崆峒郊野公园。
第六节 公共服务设施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到202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达到5平方米。
第106条 教育设施
规划近期保留现状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庆阳林业学校、庆阳特殊教育学校、庆阳女子职业学校,进行改建提质;规划扩建陇东学院;中远期规划建设庆阳职业教育园区。
本次规划小学22所,其中现状保留12所,规划新增小学10所(2所为转建),规划小学学位数共35934人。
本次规划中学16所,其中初级中学9所,高级中学6所,完全中学1所。规划初中9所,其中现状保留5所(3所保留现状、2所为转建),规划新增4所,规划初中学位数共20981人。规划高中6所,其中现状保留4所,规划新增2所,规划高中学位数共17450人。规划完全中学1所,为现状保留,共提供初中学位1800人,高中学位1500人。
第107条 文化设施
规划构建市、区级文化设施—街道级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中心三级服务体系,并结合社区生活圈进行配置,形成覆盖全面、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规划市级文化设施6处,其中保留现状5处,包括市博物馆、市会展管理中心(规划展览馆)、市图书馆(兼有文化馆、美术馆)、市大剧院、陇东风情园各1处。规划新增1处,为庆阳市科技馆。规划区级文化设施2处,均为现状保留,分别为区图书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规划结合居住社区生活圈,新增12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其中包括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
第108条 体育设施
规划以建设居民健身和可承办体育赛事的运动场馆为核心,完善公共体育设施,达到国家公共体育设施相关标准。加快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均衡布局多功能综合健身场所、健身路径等,推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体育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及开敞空间共建共享。规划构建“市、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小区级”四级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体系,同时以教育系统和商业经营性体育设施作为补充,共同形成中心城区体育设施服务体系。按照15分钟生活圈标准,配置小型健身休闲空间等基础保障性体育设施。
规划以市级“一场两馆一中心”、区级“1场1馆1中心1公园”为建设重点。到2035年,规划市级体育设施5处,其中现状保留3处,包括市全民健身中心、市体育馆、市体育场,规划新增2处,为市游泳馆、市智慧共享体育馆。规划区级体育设施3处,其中现状保留1处,为北湖体育公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规划新增2处,分别为西峰区全民健身中心(与西峰区体育馆合建)、西峰区体育场。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设置9处街道社区体育场、馆,其中现状保留4处(体育馆1处,体育健身活动场地3处),规划新增5处(体育场1处、体育馆1处、游泳馆1处、体育健身活动场地2处)。
第109条 医疗卫生设施
根据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
规划市级医疗卫生机构14所,其中现状保留5所,现状在建1所,规划新增8所,床位数总计约8560床。本次规划有市级专科医院5所(现状保留1所,规划新增4所),分别为市康复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眼科医院、市脑科医院、市医养结合医院;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所(规划迁建1所,新增3所),分别为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
规划区级医疗卫生机构3所,总计床位数820床。其中现状保留区级综合医院1所,为西峰区人民医院;在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所,分别为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结合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疾病预防与控制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其中现状保留2所,规划迁建1所,规划新增6所,总计床位数570床。
第110条 养老与福利设施
规划重点打造高质量、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市、区级养老基地—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四级服务体系,考虑庆阳市实际需求情况,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规划市级养老基地1处(庆阳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为现状保留。规划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处(无独立占地),其中现状保留3处,分别为学院路街道、安定路街道、兰州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3处,分别为朔州路街道、石油路街道、解放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保留现状温泉中心敬老院1处。社区老年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合并设置。
规划市级福利设施共计4处,其中保留现状3处,分别为庆阳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庆阳市社会福利院、庆阳市救助管理站;规划新增1处,为庆阳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规划区级福利设施1处,为规划新增的西峰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第111条 完善15分钟生活圈
根据城区社区人口分布情况及片区功能特点,构建13个15分钟生活圈,其中包括12个便民生活圈和1个经济圈。每个15分钟生活圈服务人口5~10万人,包含4~8个社区,基本实现中心城区1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强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类型丰富、便捷可达的社区服务。在每个社区均建有一处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到2035年,规划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第七节 中心城区交通体系
第112条 对外交通
对外交通。中心城区构建“一环两向”的对外交通,实现客货运输分离,过境货运功能外移,优化中心城区主干道功能。
一环是指G22青兰高速西峰至镇原至平凉沿川子段(青兰高速改线)和G244打庆高速庆阳过境段(东绕城)组成的绕城交通环。两向是指G22青兰高速与G309线合水(老城)至西峰段的向东和南北向对外交通方向。
第113条 道路系统
优化完善城市骨干交通网络,适应塬上城市空间形态,根据市区功能分区,结合交通运输、自然地形特点,道路骨架网基本上采用方格网式结构。到2035年,中心城区城镇村道路用地1149.1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19.81%,人均道路用地18.24平方米,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千米/平方千米。其中新建商业与服务业集中区路网密度不低于10千米/平方千米,新建工业区路网密度不低于4千米/平方千米。
主干路。规划“十纵十五横”的结构性主干路系统,十纵为南梁大道、庆化大道、长庆大道、北大街—南大街—岐黄大道、九龙路—陇东大道、北京大道、王符路、仁杰路、梦阳路、园区纵三路,十五横分别为北城路、城北四路、城北二路、城北一路、古象西路—古象东路、安定西路—安定东路、兰州路、园区横四路、安化西路—安化东路、朔州西路—朔州东路、华池西路—华池东路、镇原西路—镇原东路、石油西路—石油东路、董陈路、董北路。
第114条 公共交通系统
完善城市公交服务网络,构建公交快线、干线、支线、微循环组成的城市公交网络体系,打造全市公交“一张网”格局。科学优化公交线网,提高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增加车次、缩短发车间隔,增加以高铁站点为首末站的环线,连接城区所有公路客运站,完善与铁路站、机场、公路客运站的公交线路衔接。
公交廊道。规划形成“六纵八横”的城市骨干公交廊道,满足快速公交通行要求。“六纵”分别为南梁大道、庆化大道、长庆大道、北大街—南大街—岐黄大道、北京大道、梦阳路,“八横”分别为北城路、古象西路—古象东路、安定西路—安定东路、兰州路、安化西路—安化东路、石油西路—石油东路、董陈路、董北路。
第115条 慢行交通系统
依托城市道路网络,结合城市蓝绿空间,构建连续、安全、舒适、宜人的慢行环境。优化既有道路的横断面布局,在街道空间内统筹一体化高标准布置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城市道路单侧人行道宽度不小于2米,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小于2.5米,形成安全、连续、方便、舒适的步行和自行车网络。
第116条 停车系统
规划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差异化、智慧化、现代化停车供给体系,分区域、分层次满足停车需求,实现停车系统与城市协调发展。分阶段、分区差异化逐步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平面与立体等多种方式增加停车泊位。鼓励新建、改扩建停车场建设预留充电设施。到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总停车位供给量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1~1.2倍。
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
第117条 城市供水设施
供水水厂。规划保留现状第一水厂,远期作为调峰水厂;保留第二水厂;扩建董志塬水厂。北部城区规划1处给水泵站,完善供水管网系统建设,提高供水能力和可靠性。
供水管网布局。中心城区均形成环状给水管网体系,在必要处设置给水加压泵站,统一调度,由城市管网联合供水。
第118条 城市排水体系
排水体制。规划到2035年,庆阳市中心城区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建成区逐步由雨污合流改造至雨污分流,新建区域完全采用雨污分流。
再生水利用设施。结合污水处理厂设置再生水厂,加快推进城市再生水系统建设,至规划期末,预测最高日再生水量为10.58万立方米/日,再生水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园林绿化用水,工业片区预留再生水接口。
雨水系统。雨水系统采用就近收集后进行下塬的原则,雨水排放就近纳入东湖、东郊湖、南湖、西湖、北湖等水体,然后进行下塬排放。有必要的地段设置截洪沟。尽可能采用重力流为主的方式排出雨水,不能直排的地段利用已有或新建的雨水提升泵站收集后下塬排放。
雨水分区和管网。雨水管网根据雨水排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需求布置。雨水在接入雨水管网前,有条件的地区应做到渗透、滞留、蓄积、净化。
第119条 海绵城市
建设生态雨水综合体系。尊重区域自然本底,统筹城市低影响开发系统。到2035年,海绵城市理念贯彻到城市规划及建设全过程,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实现城市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综合目标。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城区水系治理、排水管网及泵站等类型的新建与改造类项目,均应落实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理念。
第120条 电力设施
电网规划。规划形成以750千伏网架作为城市电力能源输送系统,西峰变作为中心城区的电源,规划园区一变、园区二变、园区三变作为“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电源。220千伏及110千伏电网作为城市高压配电网系统,逐步完善城市电网结构。
中心城区有现状330kV变电站1座,为西峰变(3×240兆伏安)。到2035年,新增3座园区330kV变电站(4×360兆伏安),电源接自规划750kV西峰东变;保留现状110千伏西城变、南佐变、彭原变及董志变;对110千伏温泉变进行增容,扩容至3×50兆伏安;加快建设110千伏工业园区变,变电站规模2×63兆伏安;扩容110千伏李家寺变,变电站规模2×50兆伏安。加强10千伏电网建设,提升配电网供电质量。
第121条 供热设施
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供热为主,以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供热为辅,在无集中供热区域逐步建设区域锅炉房,稳步有序取消小、散锅炉房,促进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稳步提升。
中心城区划定8个供热分区,保留现状4座热源厂,即:新区热源厂、北区热源厂、东区热源厂和广场路热源厂,并对现状热源厂进行提标改造;规划新建4座热源厂和1座热力站,即:西峰工业集中区热源厂、东区新建热源厂、南区热源厂、西峰工业园区热源厂、城区南部纬六路南部热力站。“东数西算”产业园区企业采用机房余热为热源分散供热,同步新增“东数西算”产业园区配套天然气热电联产或分布式能源项目,满足园区及城区冷热电需求。
第122条 燃气工程
气源规划。中心城区气源为西气东输二线平泉分输站,通过长输高压管道输送至南佐分输站,合水县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中压管道输送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末站。
第123条 环卫设施
环卫体系。建立合理有序、节能环保的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从源头对垃圾减量、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严格执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生活垃圾以容器收集,并分类投放收集,焚烧处理。
其他垃圾。工业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由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单独收集、单独运输至专门的垃圾综合处理厂单独处理或再利用。
第九节 综合防灾减灾
第124条 抗震
设防标准。中心城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抗震设防标准。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应符合《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中有关规定;作为防灾据点的建筑物不应低于7度重点设防类设防,保障在罕遇地震下其主体结构和附属结构不发生中等及以上破坏,并满足抗震性能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按高于当地房屋建设抗震设防要求高1档或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一般建设工程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工程依据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应急避难场所。按照服务半径为2~3公里,步行1小时可达范围规划固定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中心城区固定避难场所包括东湖公园、南湖公园、和谐广场等公园和广场、各学校操场、大中型体育场馆、停车场、空地等。
按照服务半径500米左右,步行10分钟可达范围规划紧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紧急避难场所包括利用城市居民住宅附近的小公园、小花园、小广场、高层建筑物中的避难层(间)以及抗震能力强的公共设施等。
中心城区共设置室外应急避难场所90处,其中规划8处中心避难场所,分别为北湖公园、东湖公园、南湖公园、东郊湖公园、世纪公园、新城公园、和谐广场、庆阳市体育馆。
第125条 防洪排涝
内涝防治标准。中心城区为“塬上城市”主要以城市内涝为主。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标准为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24小时的暴雨。结合中心城区排水规划布置,对城区内主要存在的易涝点、易涝片区以及下穿隧道节点进行排涝改造,逐步改善老旧小区排水能力。
排涝防治措施。以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为目标,控制源头径流、疏通超标雨水通道、增加自然调蓄空间。完善东湖、东郊湖、西湖、南湖、北湖为主体的行洪排涝通道体系建设,消除挤占、淤塞、填埋导致的排水通道瓶颈,降低中心城区洪涝风险。超标雨水地面行泄通道应避开重要地下通道、地下空间、设施出入口。
第126条 城市消防
消防标准。中心城区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100%。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出动指令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消防站的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设在城市的消防站,一级站不宜大于700公顷,二级站不宜大于400公顷,小型站不宜大于200公顷;设在近郊区的普通站不应大于1500公顷。
消防安全布局。对于现状易燃易爆单位,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进程,近期以控制规模、技术改造和转产转向为主,远期结合城市规划有序实施搬迁。对于新建的易燃易爆单位,在选址、设计等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规范与现行政策规章,按照“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
消防站规划。完善城市消防站布局,提高城市消防响应能力,确保接警后5分钟抵达火灾现场。中心城区共布置14座消防站,其中保留现状6座消防站,现状提升1座消防站,新建6座标准消防站(一级消防站),新建1座工业园区专职消防站,消防站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应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消防给水。加强消防给水建设,完善城市供水管网,城市边缘地区要加快城市供水管道建设,修建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中心城区道路消火栓要按照标准配建。
第127条 邻避设施管控
中心城区邻避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
污水处理厂应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对于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污水处理厂,可按照环评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布局住宅、学校、医院、食品厂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不小于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布局住宅、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用地,新建项目必须严格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
第128条 地质灾害防治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报预警系统,并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已建成区内地质灾害高、极高风险区一般不作为城市更新建设区,并要采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排危除险等整治措施严控风险;确因城镇建设可拓展空间不足,仅允许开展以安全防控为目的更新活动,并采取整治措施严控风险,重点加强沟边塬边已建成的公共设施和住宅等建筑的地质灾害防护,并实施常态化监控。
规划建设区内地质灾害高、极高危险区应充分结合建设用地适应性评价,原则上尽量避让,不作为城镇建设规划;确需开发建设的,不得作为城镇建设规划发展方向,仅允许布局以安全防控为目的的规划用地,并采取整治措施严控风险。对中危险区,要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落实相关防治措施后,方可开展城镇开发建设。对低危险区,要按规定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后,方可开展城镇开发建设。
第十节 城市控制线管控
第129条 城市绿线
中心城区城市绿线划定199.71公顷,主要管控结构性绿地和重要公园绿地。其他城市绿线在详细规划中具体划定。
绿线包括傅玄路两侧,园区横二路南侧,园区纵三路西侧,城北一路北侧,秦直东路东侧,董志塬大道(育才西路—秦直东路)东侧结构性绿地,西湖公园、小北湖公园、东湖公园、东郊湖公园、南湖公园5处综合公园以及周祖广场,南部城区庆阳市污水处理厂周边防护绿地。
管控要求。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划入绿线管控的块状公园绿地不得占用作为其他用途;划入绿线管控的廊道型公园绿地,因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民生建设需要占用时,可进行优化调整,但须遵循廊道走向不改变、绿地总量不减少、游憩品质不降低的原则,且调整后的廊道型公园绿地宽度不得低于原廊道型公园绿地宽度的80%。纳入绿线的防护绿地原则上不得改变用地边界,因道路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遵循绿地总量不减少,延续性不被破坏,防护功能不降低的原则进行调整,绿线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
第130条 城市黄线
中心城区城市黄线划定115.29公顷。主要包括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变电站、供热站、天然气门站、垃圾处理站、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对外交通枢纽等设施用地。
管控要求。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其他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采取点位管控,结合专项规划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并纳入规划管控单元。城市黄线范围在保持主导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因城市发展需要确需调整黄线的,应保证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和服务能力不降低,黄线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
第九章 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彰显革命老区特色魅力
庆阳市历史悠久、资源富集,特色鲜明的黄土地形地貌和多元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彰显美丽国土的重要标志,是传承红色精神的重要载体,也是支撑城乡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战略资源。系统保护和活化利用好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丰富多样的景观资源,推动自然山水、历史文化与人居环境融合,焕发革命老区特色魅力。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结合庆阳市域历史遗存及文化线路的分布情况,形成“一线三带四区”的保护结构,保护传承庆阳历史文化资源的多样性、差异性、典型性,彰显庆阳地域文化特征。
第131条 一条长征文化线路
以庆阳市域北部及中部的中央红军和红二十五军长征路线为基础,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庆阳段)建设,强化沿线革命文物、历史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展示与活化利用。
第132条 三条历史文化保护带
长城历史文化保护带。加强长城遗迹沿线沟谷的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对战国秦长城、明长城各遗址段开展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加大病险长城保护维修力度,实施长城围栏工程、本体修缮、环境整治等保护项目,着力解决长城保护范围内的违建等问题,维护长城风貌。推进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保护规划》,加快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庆阳段项目建设。整合长城沿线自然景观及人文遗产资源,建设集长城烽燧、红色印象、田园风光于一体的复合型长城文化保护展示带。
秦直道历史文化保护带。坚持生态与文物保护相结合,重点保护秦直道大遗址的连续性、完整性,依托子午岭国家森林公园,以秦直道遗迹为保护展示主线,结合农耕文化、红色文化等推动人文生态旅游发展,构建秦直道历史文化保护展示带。
丝绸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带。以萧关和灵州古道线路为保护展示线索,依托现有交通体系串联沿线传统村落、历史遗存及自然景观,基于丝路遗产开放包容的核心价值导向,打造集古道遗风、特色村貌、红色记忆、塬上风光于一体,多元文化融合的丝绸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带。
第133条 四大文化遗产聚集区
庆城历史文化遗产集聚区。严格遵守历史文化名城及文物保护要求,统筹整合庆城县及周边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实施多层次、多类型、多途径的系统保护。重点保护庆城古城传统空间格局、历史街区、重要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文保单位及历史环境要素,同步推进县域其他各级各类文物资源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特色产业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创建以庆城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的综合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南梁红色文化遗产集聚区。以红色文化为保护主题,统筹整合南梁镇及其周边集聚的红色文化遗产群落,在严格遵守历史文化名镇及文物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南梁陕甘边区革命政府旧址等价值意义重大的革命文物及其历史环境、重要历史地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与展示利用,创建以“南梁精神”为核心的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区。
长城历史文化遗产集聚区。以长城文化为保护主题,重点对该片区战国秦长城遗址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抢救性保护修复,明确保护范围与管控要求,整治提升区内自然环境,增强遗产环境安全韧性。同步推进长城周边其他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形成以长城文化为主体、红色文化为纽带、多元文化融合的长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区。
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历史文化遗产集聚区。重点保护镇原县至正宁县一带分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正宁县永和镇罗川村、中国传统村落宁县中村镇政平村、北石窟寺、肖金塔、南佐遗址、凝寿寺塔等价值重大的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推动区内各镇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依托历史文化资源与现有交通体系,打造历史文化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的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区。
第134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保护庆阳市域内已公布的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处历史文化名村,2处中国传统村落。尽快完成保护规划的编制,明确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整体保护历史镇村的历史格局与风貌,以及周边的特色自然乡土环境。注重将遗产保护与乡村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历史村镇的文化内涵,突出乡土景观特色,促进生态观光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
第135条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保护好市域文物保护单位,具体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28处,以及2911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文物进行严格保护。重视并加强考古工作,积极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认定和公布工作。划定文物埋藏区,注重庆阳地下油气资源开采对地下潜在埋藏文物造成的影响。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的政策机制,发掘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多重价值,保障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合理空间需求,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的融合发展。确定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富集、分布集中成片的地域和廊道,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空间,完善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的用地和空间管控政策。对需依法保护的历史文化遗存,开发建设前应开展建设影响评估。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第136条 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
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庆阳市域有历史建筑9处,加快推进全域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公布工作,将市域范围内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院落格局和建筑保存完整、建筑构架体系保存完备、构件装饰有特色的建筑认定为历史建筑,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对历史建筑实施有效保护。在满足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对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和功能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周边建设项目,不得危及历史建筑的安全,建筑风貌宜与历史建筑环境相协调。
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加快推进全域工业遗产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普查、保护工作,重点对长庆油田“石油大会战”建设时期重要实物证明的各类工业遗产,以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实施保护。
第137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重点保护庆阳市联合国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中国〔环县〕皮影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3项(39分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33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75项。
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工作。宜结合节庆与城市重大活动,保护和恢复传统民俗活动,烘托名城历史文化氛围;通过影视制作、媒体宣传、艺术比赛、戏剧表演等方式,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保护与发展传统商业和手工业,鼓励经营各类名优地方特产,大力扶持老字号与传统手工艺作坊。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各县区可结合自身文化遗产特点,进行有重点的项目推广,积极推动现有2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2个市级非遗传习所的高质量实施与建设发展。
第138条 历史文化保护线
历史文化保护线包括庆阳市域范围内各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等。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严格保护,积极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结合规划传导体系,实行分级管控。建立文化保护控制线定期评估与更新机制,逐步增补保护对象、拓展保护范围。
第二节 塑造城乡特色风貌
第139条 全域风貌分区和管控要求
以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为核心,系统管控市域各类景观风貌要素,规划在全市域形成6类景观风貌区,基于地形地貌特征,对庆阳市全域自然生态要素、历史人文要素、城镇建设要素采用系统性、差别化的风貌管控方式。
黄土丘陵沟壑风貌区。保护市域北部梁峁相间、沟壑纵横的黄土丘陵地貌,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改造,塑造独具特色的山地黄土丘陵梯田景观。
塬面田园景观风貌区。积极实施固沟保塬工程,重点保护南部黄土塬景观及特色传统村落,立足乡村和田园本底,加强美丽乡村风貌建设,打造具有示范价值的塬面田园景观风貌区。
黄土川地河谷风貌区。市域主要河流水系呈枝状分布,是实现庆阳全域景观风貌“内外贯通”的重要衔接空间,重点保护黄土川地河谷内部的河流及农业景观。
低山梁峁森林风貌区。主要分布区域为市域南部重要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重点保护片区内的天然林草地,展现具有庆阳特色的黄土低山梁峁森林风貌。
塬上城镇风貌区。对中心城区、合水县、正宁县,重点处理沟边塬边和城市建设的协调关系,依托董志塬打造中心城区周边的城市绿廊和蓝绿开敞空间,形成城塬交融、高低错落的特色空间秩序;采用城市更新与风貌整治的方式改善中心城区建筑面貌,凸显庆阳文化底蕴。
河谷城镇风貌区。对环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华池县城,采用生态化、组团化的空间组织模式,控制城镇组团整体的建设规模及开发强度,打造显山露水的河谷城镇风貌区。
第三节 塑造魅力空间体系
第140条 加强全市魅力空间格局建设
通过庆阳市魅力空间引领的新理念、新格局、新品质,以“主题化、生态化、集约化”的发展目标为导向,形成“两核三廊五区”的全域魅力空间格局。
两个魅力核心。以庆阳市中心城区为核心,优化调整中心城区用地性质与功能,依据居民空间分布及文化服务需求情况,合理布局文化用地;以庆阳地域特色文化为主题要素,创新城市休闲空间和文化地标,重点对城市公园广场、博物馆等公共文化空间进行增量提质,塑造具有引领和示范意义的文化魅力核心,促进庆阳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以庆城县城为核心,依托庆城古城及其周边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凸显“凤城”文化底蕴,立足“岐黄、周祖、陇东民俗”等典型文化特色,优化基础配套,改善环境风貌,创新丰富文旅业态,彰显庆城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魅力。
三条魅力景观廊道。多元文化复合魅力景观廊道,以南北向交通主干线为空间载体,对内串联市域四大魅力片区,对外连接银川、西安两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完善沿线旅游设施,全面激活各类人文及自然生态魅力资源,为区域文旅事业发展塑形赋能,打造多元文化复合的魅力景观廊道。丝路民俗文化魅力景观廊道,以丝绸古道为空间线索,依托茹河、蒲河及沿岸县道、乡道等交通主干线,串联整合以北石窟寺、潜夫山森林公园等为代表的重要景区景点魅力资源和以毛寺村、闫沟村聚德小镇为代表的乡村旅游魅力资源点,形成体验庆阳丝路文化、民俗文化的重要廊道。子午岭人文生态魅力景观廊道,以子午岭、秦直道为空间线索,依托子午岭边缘公路,串联调令关森林公园、中华黄帝文化旅游景区、太白镇、南梁红色旅游景区等优质魅力资源,深入开发红色革命、历史人文、自然生态、乡村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打造集生态康养、历史人文于一体的子午岭人文生态魅力景观廊道。
五大魅力景观区。
山城堡—老爷山魅力景观区。整合山城堡战役旧址、东老爷山景区等重点魅力资源,融入文旅功能和业态,提升设施配套,推进4A景区建设,激发景观圈活力,打造集红色观光和生态休闲功能于一体,“红绿结合”的特色魅力景观圈。
南梁红色魅力景观区。立足市域红色旅游大格局,以推动建设红色南梁5A大景区为核心,重点挖掘整合片区红色资源,识别红色文化展示阐释主线,讲好“南梁故事”。加强设施配套,提升服务品质,以南梁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南梁革命纪念馆景区为主体,结合本地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自然生态、工业景观,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项目和特色节庆及教育活动,凸显南梁红色旅游品牌效应,打造庆阳市乃至甘肃省红色旅游业新的增长点。
北石窟寺—庆阳民俗魅力景观区。以北石窟寺、肖金塔等遗产集群、陇东风情园为核心,依托G309线青岛至兰州段等交通干线,串联周边乡村旅游点,基于非遗传承培育民俗体验、特色节事、文化演艺等乡村文旅产品,打造集石窟艺术、古道遗风、民俗风情、塬上风光于一体的民俗魅力展示体验区。
黄帝—义渠历史文化魅力景观区。围绕古豳国、义渠戎国、黄帝文化主题,深入发掘片区人文及自然资源,持续提升完善古豳文化旅游区、印象义渠·莲花池景区、黄帝文化旅游景区、罗川村旅游服务质量,打造底蕴深厚的祖脉文旅魅力景观圈。
庆阳古城—子午岭文化生态魅力景观区。以庆城县历史文化名城和子午岭生态景观为核心,依托片区红色旅游、历史文化、自然生态资源优势,构建融民俗风情、岐黄中医养生、周祖农耕溯源、子午生态风光等多种特色于一体的文化生态魅力景观圈。
第141条 加强全市魅力空间管控
风景名胜区类。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重要景观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以保护对象的价值和级别特征为主要依据,结合土地利用方式建立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的分级保护体系,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历史文化类。历史文化类魅力空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各类专项规划、《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中确定的保护区、保护名录相关要求进行划定与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对文化资源进行分类评估,探索不同的开发利用模式。尊重文化发展规律,不破坏文化资源,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按一定比例将开发收益应用到资源保护上。
游憩景点类。结合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功能区范围,对游憩空间进行管控保护。严格制度规范及合理确定游憩空间开发强度,禁止过度开发,相关部门应明确开发准入的批准条件;保护游憩环境,对游憩空间及节点实行梯度开发策略,在市县层面确定重点开发区和未来建设区,根据不同区域人群的实际需求,对既有游憩空间逐步完善建设,提升景区等级和配套设施,对具有潜力的游憩魅力空间以保护为主,如需利用必须进行生态评估、经济效益评估等,并征求社会意见。
第四节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第142条 建设旅游大景区
全面推进景区建设提升。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分类建设特色旅游景区。着力建设提升一批,盘活运营一批,新建扩容一批。依托红色革命遗址,提升建设南梁、山城堡等经典红色旅游景区。依托全国、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用好各类文物资源,盘活运营周祖陵、北石窟驿、南佐遗址、秦直道等一批历史文化景区。依托特色地理景观、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扩容建设太白康养小镇、龙栖谷、太一农庄等乡村旅游景区。围绕现代游客旅游新需求,着力培育乡村采摘、康养休闲、数字体验、文化演艺、研学培训等业态产品,丰富景区参与性、体验性项目,促进景区产业发展。
第143条 大力发展精品旅游路线
结合市域旅游资源及分布,将市内外红色景区景点、革命纪念馆和革命遗迹遗存整合串联,打造推出重走长征路、弘扬南梁精神、红色沃土、银西高铁沿线城市红色之旅等经典红色旅游线路。结合庆阳市博物馆、南梁革命纪念馆、陇东古石刻艺术博物馆等文博场馆和南佐遗址、秦直道、北石窟寺、丝绸之路石道坡古道等遗址遗迹,设计推出革命历史研学、非遗研学、考古研学等研学旅游线路产品。着力培育工业旅游新亮点,整合长庆油田大会战纪念馆、庆一井、长庆油田生产生活基地旧址,开发设计“长庆人游庆阳”故地重游线路产品和青少年科普研学旅游线路。做精做优蒲河川美丽乡村游、茹河川滨水娱乐游、湘乐川休闲观光游、子午岭康养休闲游、高原风情行摄游等乡村旅游线路,实现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第144条 保障旅游设施用地
探索“点状供地”政策,因地制宜为休闲度假设施、旅游风景道、公路沿线自行车道、步道以及旅游驿站、营地等配套服务设施提供用地保障。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零星分散的特殊选址旅游设施的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旅游产业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废弃矿山和盘活闲置农房、宅基地,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保障旅游新业态用地。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支持开展民宿集聚区试点和示范区建设,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创产业等项目发展。
第十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对接国家与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干线网络,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补齐面向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短板,促进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空间保障体系。
第一节 优化综合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
第145条 构建多向辐射的交通网络,打造陇东地区对外枢纽
全面提升庆阳交通战略地位,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庆阳交通打造成为全省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的东部龙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保障,为庆阳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当好先行示范。
深度融入国家交通网络。打通与国家交通网络衔接的高等级铁路、公路,将庆阳进一步融入国家骨干网络,由“承东启西”向“接南纳北”并重转变,提升庆阳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
大力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支撑,构建区域重要开放平台。重点加强庆阳中心城区枢纽建设,推动空港、高铁站等综合枢纽发展。完善重要枢纽多式联运,打造“一带一路”上的重要对外开放节点、陇东对外开放高地。
第146条 完善市域交通网络与枢纽体系,支撑城镇空间格局
加强铁路枢纽与城镇功能空间耦合布局,强化西峰区、合水县、正宁县、宁县、华池县等枢纽功能,各县区城区半小时乘高铁。优化高速公路等骨干公路规划布局,各县区单元至少规划2条高速公路连通,加强对长庆桥等重点发展地区的服务支撑。促进相邻城镇间干线公路有效对接,合理提升公路等级,县级单元之间形成2条以上通道衔接,支撑地方经济发展。形成以“一圈两廊四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和“一核四极多点”枢纽为主体的综合交通运输格局。
一圈两廊四通道。一圈,西峰—庆城—合水—宁县联动发展圈;两廊,银川—庆阳—西安交通走廊、兰州—庆阳—北京交通走廊;四通道,包头—庆阳—重庆通道、白银—庆阳—延安通道、银川—庆阳—平凉通道、兰州—庆阳—济南通道。
一核四极多点。建成以西峰—庆城—合水—宁县组团枢纽为核心,环县、华池县、镇原县、正宁县等4县城为极点,重点小城镇为支撑的多层级枢纽节点体系。
第147条 航空系统
重点推进机场门户枢纽建设。积极推动庆阳机场实施4D改扩建工程,新建航站楼1座,扩建站坪,增加C类停机位、登机廊桥,新建航管楼等附属设施。新建通航训练基地,预留口岸建设空间。开展飞行员复训、航空维修培训等,形成陇东地区航空培训基地。全面提升庆阳机场的运输服务和运行保障能力,打造庆阳航空港对外门户枢纽。
有序推进环县A2级通用机场建设、正宁县A3级通用机场建设,主要为应急救援、空中指挥、巡逻、航拍、游览等提供起降服务。
第148条 铁路系统
高速铁路。积极推动京兰高铁通道平庆延段前期工作。依托高速铁路,融入兰州“两小时旅游圈”,实现与周边省会城市的高铁互联互通,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立体交通网东西向客运通道,促进庆阳与黄河流域沿线城市合作交流。依托银西高铁、京兰高铁,构建“一纵一横四联”高速铁路网。
普速铁路。积极推动环县至褚家湾铁路建设,形成环县通往固原市、中卫市的客货运通道,优化区域网络结构。积极推动榆林经庆阳至重庆铁路和庆阳至黄陵铁路前期工作,纵向衔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庆阳融入国家南北向物流大通道。加快推进西平铁路增二线建设,同步建设庆阳至长庆桥铁路,提升庆阳东西向货运通道能力。
铁路客运站。打造庆阳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庆城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完善旅游集散功能。同步建设宁县、曲子、环县、洪德、甜水堡等高铁枢纽,完善公路、公交集散服务。
第149条 公路系统
高速公路。畅通庆阳与银川、西安等省会城市间高速公路通道。加快推动S15吴平高速庆阳至平凉(四十里铺)段高速公路建设,优化完善陕甘宁区域网络结构,促进庆阳、平凉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正宁宫河至宁县长庆桥高速公路建设,构成庆阳高速公路南环线。依托G8513平绵高速平凉至天水段(现状)、G85彭大高速(现状)和S15吴平高速庆阳至平凉(四十里铺)段(新建),构建天水—平凉—庆阳南北向高速通道。到2035年,建成以西峰区为中心的“一纵一横三联”高速公路网,实现“县县通高速”。
普通国道。加快推进G327线正宁至镇原段(含调令关至正宁段、宁县至长官段、肖金至镇原段)、G671线合水至华池段公路等普通国道建设,推动G699红寺堡至泾川公路建设,推进G341线华池至车路崾岘公路改建工程,实现普通国道市域各县区全覆盖。加快普通国道扩能改建,积极推动G244线庆阳段公路改建工程(长庆桥至罗汉洞段、庆阳市过境段)、G309线公路改建工程(合水至西峰段、驿马至小园子段)、G211线公路改建工程(南义至罗儿沟圈段、环县洪德至合水板桥段)等改线工程,缓解过境交通对城市交通的干扰。到2035年,基本建成“三纵三横三联”普通国道网,实现全部国道达到三级以上,重点路段达到一级公路标准。
普通省道。加快推进S506线孙家湾至白马公路(华池段)建设,扩展普通省道服务范围,完善市域普通省道网。积极推动S515张庄至武沟公路、S513洪德至南湫公路、S512孟坝至新集公路、S508肖金至显胜公路、S507白马铺至铁李川公路、S503合水至固城公路、S501五顷塬至三嘉公路、S319线正宁段、S319线宁县段、S211线狗拉壕至洪德段、S202线杨旗至阳路湾段、S202线屯字至白草坬等省道瓶颈路段的改建工程,提升普通省道网通行效率和服务品质。到2035年,实现普通省道全部达到三级以上,重点路段达到二级公路标准。
县乡公路。完善农村公路网,畅通农村对外通道,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高质量连通。大力推动农村路网扩能改造,加强县道乡道对重要行政节点、经济节点以及农村公路服务站、农村客运站等农村基础服务设施的衔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向农村中小学、中心医疗点、敬老院和重点自然村等农民集中居住点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网的通达度和保障性。力争到2035年,实现80%以上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基本实现人口规模较大且常住人口较多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成30户以上自然村组硬化路6530公里,自然村(组)交通条件显著改善。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359公里,农村群众出行满意度显著提升。
第150条 综合交通枢纽
客运枢纽。优化完善庆阳客运枢纽布局和疏运网络,推动各种运输方式高效融合。打造庆阳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庆城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完善旅游集散功能。完善宁县、曲子、环县、洪德、甜水堡等高铁枢纽客运职能,同步推进西峰肖金客运站、宁县综合客运中心、合水县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完善公路、公交集散服务。构建以庆阳公铁联运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为主,以庆阳机场门户枢纽为辅,以银西高铁庆城综合交通枢纽等七个高铁枢纽为重要核心,各县(区)公路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通用机场为主要支点的“一主一辅七核多点”综合客运枢纽体系,提供覆盖全市域,通达关中平原及周边主要城市群和全国主要城市群的便捷客运服务。
货运枢纽。统筹考虑全市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布局,依托庆阳机场、铁路货运站,构建以庆阳市物流园为核心,市域其他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物流服务点为补充的“一枢纽多中心”现代综合货运枢纽体系,推动庆阳建设区域性重要物流中心。
第151条 物流组织
加快推动专业物流发展,推进专业化冷链运输发展,建成以西峰区为枢纽、各县为节点、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末梢的冷链物流网络,将庆阳打造成为区域冷链物流高地。
第二节 推动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第152条 提升水资源安全水平
全市供水安全保障以合理开源、适度引调水为重点。紧紧围绕供水网络体系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管控的原则,采取内挖外调、远近统筹,着力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统筹水资源高效利用,建设“水源有保障、结构更优化、生态上水平、区域相均衡”的全市水资源配置格局。
第153条 供水网络体系建设
到2035年,实施白龙江引水工程,建立支撑区域发展的骨干供水网络,统筹水资源高效利用,形成以当地水、外调水、非常规水联合配置的供水体系,同时加快马莲河水利枢纽的部署研究,形成“多源互济、互联互通、统筹调配”的供水网络体系。
第154条 保障城镇供水安全
到2035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供水自动化率达98%以上。到2035年,庆阳市全市日用水量为60.36万立方米。
第155条 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围绕城乡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供水保障的要求,统筹后续发展用水需求,依托白龙江调水、盐环定扬黄等调水工程水源,加速补齐基础短板,通过并网联通、提质扩容等方式,着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大型规模化供水工程;在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工程供水区域,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逐步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总体形成“一县一网”“多乡一网”的供水格局。
扩大集中供水范围和供水规模。对城镇周边农村,通过城镇供水管网延伸、配套改造、联通并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白龙江引水工程配套设施,扩大农村人饮供水覆盖范围,置换受水区水窖、水井等分散式水源。
加强集中供水水源建设。在骨干工程覆盖范围外且城镇供水管网难以延伸的地区,结合抗旱应急及特色产业发展,建设一批中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强农村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完善调蓄工程建设,对供水规模较大、管网系统复杂的农村供水系统骨干管线实施“双管”改造。
第156条 完善排水设施网络
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8%;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5%;工业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各县城区均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行政村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所有县城区全部建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和村可采用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第157条 大力节约生产生活用水
建成合道川灌区,积极开展巴家咀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环县东丰灌区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工业节水减排,加快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西峰区、环县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5%。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制度,积极创建工业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园区。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建一批节水农业示范区。加强城乡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一批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第三节 形成安全绿色的能源资源布局
第158条 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及“风光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发展思路,系统谋划、适度超前原则,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能源产供储运能力,构建清洁低碳的多元能源供应体系。
第159条 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
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火电、光伏、风电、氢能等能源利用统筹规划。风资源主要分布于环县、华池县、镇原县、庆城县,光资源主要分布于环县。优化整合环县风光资源,充分挖掘开发潜力,其他县区应根据风光资源、地形条件,利用新型技术,推动新能源合理开发。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牧草地。
第160条 能源供应系统
市域电力规划。到2035年,全市电网供电可靠率100%。增加110kV变电站布点,优化城乡网架结构,提高线路联络率,缩短主干线长度。
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推进陇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实施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优化完善网架结构,推进调峰电源建设及改造,提升电力汇集、传输和调峰能力,提高省内、省际间电力输配保障供应能力。
第161条 优化完善油气管网
天然气气源。推进“气化庆阳”工程,实施县城气化工程、城区支线管网建设工程、工业园区管网升级改造工程。西气东输管道气源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线路起于西气东输二线平泉分输站;庆阳境内天然气资源(管道气、自产气)支撑工业发展,打通南北输气管道主动脉,实现气源互联互通的格局。
第四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第162条 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重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和战略导向相结合,实现互联网与庆阳市支柱产业深度融合,加速促进庆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统筹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发展。做好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发展布局,保障通信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建设,打造市、县、乡镇多级通信网络体系,逐步提升乡村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水平,加快乡村网络宽带建设,建立乡村电商物流体系。
第163条 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建设
围绕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甘肃枢纽节点,建设庆阳数据中心集群,聚力发展设备租赁及增值服务产业、云计算产业三大产业,主要布局以绿色、集约、安全为特色的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集聚;重点服务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算力需求。到2035年,庆阳国家数据中心集群2.5KW标准机架达80万个,数据中心平均PUE值小于1.20,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大于85%。
第五节 固体废物处置
第164条 构建完整的环境卫生体系
到2035年,市域各县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餐厨垃圾收集覆盖率均达到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中心城区达到100%,市域其他县区达到8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中心城区达到80%,市域其他县区达到70%。各县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各1座,集中对全县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各1座,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各1座。促进环境卫生设施的均等化配置及均衡落位,补齐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缺口,实现全域收运网络全覆盖。村庄按照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在村口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通过乡镇环卫车辆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第六节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第165条 应急保障体系
统筹城镇空间布局安全。推动韧性城市建设,建立完善的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加快甘肃移动陇东应急通信指挥中心(庆阳移动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健全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应急、消防、供水、医疗、交通等多种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构建以综合应急指挥管理中心为核心,覆盖城乡、快速有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结合庆阳市人民政府统办楼建设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各县区建立县区级防灾减灾信息服务站。强化全市风险分析及预防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和公共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构建安全韧性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指挥体系。
防灾应急疏散通道。以城市对外交通性干道为主要救灾干道,以城市主干道(生活性主干道、交通性主干道)为主要疏散干道。城镇内部避震疏散通道结合城市道路交通、人防疏散通道和消防要求统一考虑,规划城市主干道和城市高速公路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救灾干道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米;道路限高应大于5.0米。
防灾避难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和装备的配置,提高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定期开展避难场所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形成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布局。在生活圈层面,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布局。中心城区充分结合现状及规划用地,新增应急避难场所14处。综合利用城乡社区现有设施,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综合应急避难场所,为城乡社区避难场所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逐步配备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
生命线工程。统筹保障水源、能源、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建设、运营、维护、监测和预警,增强干线系统供应安全,强化系统连通性、网络化和区域自循环,实现互为备份、互为冗余。提升生命线廊道的综合抗灾能力,保障市政能源廊道,优化完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布局与建设标准,加强周边规划控制。
医疗救护体系。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设置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急救站三级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中心医院应结合综合医院进行建设,急救医院应结合专科医院建设,救护站应结合卫生保健站、老年人康复中心、卫生防疫、公共建筑、居住区布置。
物资储备与救援抢险体系。推动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支撑、县级保障为依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格局,使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基本实现全覆盖。规划在中心城区建设市级物资储备库,在各县建设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科学合理进行城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的选址和建设。规划期内推进市级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市级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提升极端天气及巨灾情景应急救援能力和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满足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需要。
第166条 优化防洪治涝体系
防洪治涝标准。到2035年,县城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它地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城市内涝灾害防治重现期为30年一遇。完善县城城区防洪体系,疏浚河道,清除河障,提高河道的泄洪能力。
城市防洪体系。建立健全防汛治涝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防汛抗旱治涝减灾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洪涝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167条 完善综合消防应急体系
消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消防救援指挥调度网络体系建设,形成“一张图”的消防救援指挥调度网络,逐步将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纳入全市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体系。
消防设施布局。到2035年,庆阳市中心城区建设消防指挥中心,保留现状7座消防站,规划新建6座一级普通消防站及工业园区专职消防站1座。
第168条 完善人民防空体系
到2035年,庆阳市建成指挥现代化、信息控制智能化、工程建设效能化、重点目标防护标准化的人民防空系统。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防需要,规划预留必要的地下空间位置。
第169条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划。在综合分析现有地质灾害的区域分布规律、危害程度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经济建设及地质灾害所处的地理位置重要程度、规模大小、危害等级,提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及一般防治区。
第170条 化工园区及重大危险源管控
重大危险源管控。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应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护安全距离。编制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安全防灾专项规划或评估报告,在专项规划或专项评估中确定安全防控距离。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道路交通干线的距离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品主要沿城区外围道路进行运输,不得穿越城市建成区。
化工项目管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等文件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全部进入化工园区,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引导其它化工项目,尤其是城区范围内现有的化工项目进入化工园区。
第七节 市域重大廊道管控
第171条 重大设施廊道控制
应对基础设施选线的不确定性,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规划预留重大设施控制廊道,控制廊道内严禁新增除区域基础设施外的建设用地,重点加强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强化农业生产、生态保障、田园生活、休闲游憩、农旅融合等功能。
第172条 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廊道
严格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规划中心城区无新增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廊道,市域新建高速铁路及高速公路廊道原则上按100米宽度控制。
第173条 石油天然气廊道
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压力级制燃气输配管线的保护范围与控制范围应为防护绿地。输配管线的保护范围与控制范围的具体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要求进行控制。甘肃省或庆阳市出台燃气输配管道相关地方标准后,在满足《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参照执行地方标准。
城镇开发边界外,高压及以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及设施走廊宽度,在满足规范要求基础上,可以按单侧100米控制,保证高压、超高压石油天然气管线的防护距离要求。
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输气管道规定采取措施,加强自身安全,以保障两侧建设区域的安全。管线用地开发前,必须与输气管道管理部门协商安全事宜,保证建筑物与管线之间距离满足相关法律、规范。
第174条 电力高压廊道
750千伏高压线单双回线路走廊按90~110米控制,330千伏高压线单双回线路走廊按35~45米控制,110千伏高压线单双回线路走廊按15~25米控制。
第175条 引导各类设施高效集约、共享廊道
在满足设施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交通、燃气、电力等区域设施在控制范围内共享廊道,降低项目用地面积,减少耕地占用。
第176条 基础设施迁改要求
高压长输管线工程原则上不穿越城镇区域,并有序推动原穿越城镇区域管线的迁改。
对未完成迁改调整的管线,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不得进行与当前安全防护要求相违背的项目审批、各类建设活动,确保城市安全。
第八节 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第177条 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布局
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安全。相关专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引导各类基础设施低影响开发。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合理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灾害高风险区等区域,降低工程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分割和环境影响。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环境、通信等基础设施的空间统筹,预留基础设施廊道空间,促进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功能融合,提高复合利用水平。各项建设原则上不得压覆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区和油气资源区。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内战略性矿产差别化管控。风光水电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应注意避让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
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落实国家、省发展战略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用地保障机制,加大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
第十一章 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引领庆平组团建设
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黄河流域沿线地区合作,深度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强化陕甘宁革命老区红色基因保护传承,引领庆平都市圈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
第178条 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充分发挥庆阳能源资源与区位优势,畅通对外开放通道,建设枢纽节点城市。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契机,加快庆阳至平凉铁路等南向骨干通道建设,提升与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等西南省(区、市)联通水平,加快融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全面开拓东盟国家水果、中药材等出口市场。对接“蒙煤入甘”“疆煤东运”煤炭战略运输通道,建立与蒙古国的贸易通道。加强与陇海线城市及港口合作。向西面向中亚、西亚开展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油气装备制造、油气人才交流培训等合作,加大对欧洲瓜子仁、苹果、羊肉等优质农特产品出口。
第179条 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合作
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加强与平凉市、固原市、延安市等城市的协作,加强水土保持,共建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强化与平凉市、咸阳市等城市的协作,共同推进泾河流域综合治理。深化黄土高原协同治理,积极引进推广生态环境治理适用新技术新模式,探索建立庆阳水土流失治理实验示范基地。创建庆(阳)—固(原)流域综合治理合作区。加强马莲河、蒲河等跨界河流协同治理,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第180条 推动跨省市毗邻区域协同发展
重点围绕毗邻地区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文化资源等优势,协同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依托陕甘宁革命老区、红军长征路线,抢抓银西高铁、银百高速建成的重大机遇,建设延安市—庆阳市—固原市—吴忠市—榆林市边区红色体验旅游路线。加强与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富集区城市合作,推动区域园区矿区生态环境共治,加强与黄陵合作,着力打造甘陕子午岭生态经济合作区,共同推进子午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价值转化。
第二节 深度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
强化庆阳的关中平原城市群节点城市的地位,全面提升庆阳城市高等级服务水平、特色优势产业、综合服务职能、品质宜居吸引力,建设面向区域、带动全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181条 融入关中平原创新网络,深化与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合作,建设创新型城市
聚焦资源勘探开发、石油石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先进技术成果应用,争取在庆阳建立西安科创飞地和创新创业孵化园。推进西安科技创新成果在庆阳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争取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庆阳设立产业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推进跨区域产业创新链分工协作,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示范基地,推动产业由价值链低端向高端攀升。
第182条 融入关中平原能源网络,共建关中平原城市群能源化工基地
加强与咸阳市、宝鸡市、平凉市等城市能源化工产业合作,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共同争取国家资源型城市政策,共同开发利用煤炭、石油等矿产资源,共同建设煤炭外运通道和油气输送管网,共同优化石油石化、煤炭精深加工产业布局。
第183条 融入关中平原综合交通网络,提升区域节点直连直通能力
推进西峰—长庆桥铁路、平凉—庆阳—黄陵铁路建设。加强与咸阳航空物流枢纽、宝鸡阳平铁路物流基地等合作,推动建设多式联运物流体系,促进在更大区域范围集散货物,共同提升物流规模,降低物流成本。
第三节 引领庆平组团高质量发展
强化横向联动,共建庆平组团,打造以西峰区、崆峒区为核心,以宁县、庆城县、合水县、镇原县、华亭市、崇信县、泾川县、灵台县等县区为支撑的城镇功能一体化地区。增强庆阳城市核心能级,提升庆阳对崇信县、泾川县的发展带动,夯实庆平都市圈。加强与平凉市的功能协同与错位发展,发挥庆阳数据中心集群和化工产业优势,共同集聚高端要素,参与区域竞争。
第184条 共建国家绿色能源化工基地
依托能源资源优势,建设大型煤炭、油气、电力生产基地,提升能源外输能力。建设陇东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实现“陇电入鲁”,积极争取“陇电入渝”,将陇东地区建成国家“西电东送”重要基地。推动油气煤的精深加工,拓展石油化工、煤化工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建设绿色石油煤炭化工技术创新中心,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支撑产业链创新,加强庆平两地煤炭、石油等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构建陇东地区经济发展新格局,全力建成甘肃陇东国家能源基地。
第185条 共建区域性交通枢纽与物流集散中心
构建跨区域大通道,以高速铁路、普通铁路、国家高速公路为骨干,加快构建对外运输大通道。加快实施兰州经定西至平凉至庆阳铁路,并向黄陵方向延伸,推进西平铁路增建二线、环县至褚家湾、庆阳至长庆桥等铁路前期工作。加快建设平凉—镇原—庆阳高速等高速公路。
第186条 共建特色农产品基地
推动特色优势农牧业分工发展,突出陇东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巩固提升“庆阳苹果”等优势品牌,共同建设国家苹果优势产业带,着力推进蔬、畜、禽、药、薯、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分工和产业化经营,扩大加工规模,延长产业链,支持特色农牧产品优势区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建设西部特色优质果品生产加工区和产业集群。
第187条 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坚持区域生态一体化建设,持续推动平凉市与庆阳市在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共建共治。联动实施陇东固沟保塬工程,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快林草植被恢复,实施一批水源涵养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污染综合治理、旱作农业提质增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工程,实现由传统水土保持向现代水土保持转变。
第十二章 完善实施保障,提高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规划重在实施,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推动规划管理数字化转型,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188条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
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加强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确保依法实施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第189条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
建立健全市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加强部门和地区间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配套政策,对国土空间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建立规划实施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国土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第二节 加强规划传导
第190条 完善规划编制
构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市、县、乡镇三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类。总体规划包括市级、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包括市域范围内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的各类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详细规划全覆盖,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等;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编制村庄规划;其它区域按需编制详细规划指导地区开发建设和保护。
第191条 专项规划传导
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不得违背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本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及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控制线及管控要求,城市四线及其管控要求。遵守本规划确定的生态系统保护格局,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资源保护等管控要求;遵守本规划确定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以及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进行专项规划的编制。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管理。
第192条 详细规划传导
对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管控和建设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传导机制,特划定中心城区15个控规单元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分层细化总体规划向详细规划的传导内容。控规单元按照主导功能差异,分为城市更新、新城建设、历史保护、产业发展、战略预留等一种或多种作为主导功能的单元类型,明确各单元主导用地类型和规模、城市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交通等内容,强化总规对详细规划的指引和传导。
刚性管控。包括控规单元中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四线等底线要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居住、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开发区间,公园绿地面积,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次干路及以上路网进行刚性管控,各控规单元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严格遵守刚性管控内容。
弹性管控。对控规单元中确定的居住、商业、工业、物流等经营性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公园绿地的具体用地布局、支路等内容进行弹性引导,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单元范围内进行局部调整。
第三节 完善政策体系
第193条 完善政策体系
制定《庆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并及时调整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政策法规。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纳入规划决策的法定程序,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和规划委员会作用。
第四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194条 强化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
经依法批准后的国土空间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严格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形成各方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提高违法成本,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相衔接。
第195条 建立规划评估和维护机制
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定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指标统计和填报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修改的前提,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及时跟踪、督促、反馈指标落实情况,推动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发展规划、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和政策调整,按程序修改规划。
第196条 建立社会参与机制
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与调整、实施、监督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规划信息并有效反馈意见,引导和鼓励市民、企业等参与规划制定、决策和实施。建立常态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
第197条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在国家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下,根据庆阳市实际需要,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实施技术标准和技术导则。
第198条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夯实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河流、山地、荒地等所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建立权责归属清晰、流转合法高效、保护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构建形成“一张图、一套数”的自然资源“家底”。
建立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建立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管控制度,实施全域全要素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和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制度,落实耕地、湿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健全森林、湿地等占用补偿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的交易机制、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机制,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价值转换通道,逐步形成产权明晰、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与补偿制度。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整治修复,切实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付费”的原则,探索矿产资源的绿色开发开采模式、森林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模式。
第五节 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第199条 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按照共建、共享、互联、共享的原则,将各类国土空间现状调查成果,市、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接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划实施监督的依据和支撑。确保数据规范、上下贯通、图数一致。落实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确保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构建全生命周期,支撑分级分类、全域全要素和全程全方位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探索建设“数据大脑”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实现国土空间治理水平现代化。
第200条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以庆阳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构建庆阳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应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的全周期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全市统建,为规范规划成果质量、提高规划审查效率、提升规划管理服务效能、加强规划实施管控、实现自然资源监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撑。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管工业园区(集中区)管委会,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0日
(此文有删减)
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 总体定位与城市性质
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
第四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国土空间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二节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布局
第三节 明确全域开发保护格局与规划分区
第四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第五章 夯实陇东粮仓,支持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二节 构筑农业生产格局
第三节 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第四节 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第五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第六章 筑牢生态屏障,打造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样板区
第一节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第二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三节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保护
第四节 林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五节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六节 黄土高原塬面保护与利用
第七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第七章 强化集约集聚,支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
第二节 打造多尺度城乡融合服务体系
第三节 保障创新引领的产业空间
第四节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第八章 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第二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
第三节 商业空间布局
第四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五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
第六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七节 中心城区交通体系
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
第九节 综合防灾减灾
第十节 城市控制线管控
第九章 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彰显革命老区特色魅力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第二节 塑造城乡特色风貌
第三节 塑造魅力空间体系
第四节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第十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优化综合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
第二节 推动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第三节 形成安全绿色的能源资源布局
第四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第五节 固体废物处置
第六节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第七节 市域重大廊道管控
第八节 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第十一章 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引领庆平组团建设
第一节 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
第二节 深度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
第三节 引领庆平组团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章 完善实施保障,提高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加强规划传导
第三节 完善政策体系
第四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五节 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细化落实,是庆阳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纲领,是庆阳市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四强行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庆阳新实践作出贡献。
《规划》以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为抓手,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统筹发展与安全,整体谋划庆阳市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加快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构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蓝图,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良好空间基础。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化和落实国家、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对本辖区内国土空间的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并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编制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第2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融入“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强科技、强工业、强县域行动,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坚持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加快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构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成为富民兴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的“模范生”。
第3条 规划原则
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的底线思维和“以水四定”底线约束,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以紧约束条件,倒逼城镇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推动形成节约集约、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区域协同,全域统筹。从国家要求与区域视角谋划城市定位、发展目标,引领城市高站位、高质量发展。坚持区域协同和城乡统筹,构建全域一体、城乡一体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以人为本,品质宜居。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建设高品质健康宜居城市为导向,保障和优化公共服务与公共空间供给,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服务水平,形成环境优美、宜居舒适、方便快捷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的标准。
传承文化,彰显特色。坚定文化自信,重视文化传承。立足自然与人文禀赋,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延续文脉格局,加强景观风貌管控,彰显地域与文化特色,提升城市魅力。
明晰事权,优化管控。明晰管理审批职责界限,落实刚性管控要求,强化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同时为区县规划事权留有弹性空间,提高规划可操作性。落实多规合一,构建信息平台,实现智慧管理,通过“一张图”和“一个平台”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提高国土空间现代化治理水平。
第4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5.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
6.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工作方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8.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9.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10. 《“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
11. 《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2. 《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3. 《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第5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市域范围是指庆阳市全部行政辖区的国土空间,包含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8个县(区)级行政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解放路街道、安定路街道、兰州路街道、朔州路街道、石油路街道、学院路街道以及温泉镇、后官寨镇、彭原镇的部分区域。
第6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7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自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庆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以及附表中约束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庆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全方位开展,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庆阳市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与全国发展差距较大、欠发达后发展的基本市情仍未根本改变。生态环境整体脆弱,绿色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居民持续增收渠道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人口分布、能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矛盾仍然突出。新时期的庆阳,处于多重发展机遇的叠加期、深化区域开放的攻坚期、弥补基础短板的突破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缩小发展差距的窗口期,同时面临气候变化、人口变化和区域发展等重要挑战,需要同步、辩证应对。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第8条 自然地理格局
庆阳市地处甘肃省东部,习称“陇东”,位于陕甘宁三省交界地带,属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庆阳地形东、北、西三面高、中南部低,海拔在885—2082米之间。市域南部为黄土高原沟壑区、中部为黄土残塬丘陵沟壑区、北部为黄土丘陵沟壑区及东部子午岭低山梁峁区。全市由塬、沟、梁、峁、丘陵、山地等地貌构成,高原风貌雄浑独特,素有“陇东盆地”之称。全市有董志、早胜、宫河、平泉、新集、孟坝、屯字、西华池、盘克、临泾、春荣、永和等12条较大塬面,塬面总面积约21万公顷,其中董志塬是世界上面积最大、土层最厚、保存最完整的黄土塬面,堪称“天下黄土第一塬”。
第9条 国土空间现状特征
生态屏障地位突出、建设成效显著,是保障黄土高原地区生态安全的稳定器。庆阳市位于黄土高原核心区域,属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对于阻挡沙漠南下、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庆阳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资源环境基础更加稳固。全面开展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21平方千米,年入黄泥沙量首次降至1亿吨以下。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人工造林525.81万亩,建成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两级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418.17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6.15%。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河流水系生态明显向好转变,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
能源资源富集,油煤气风光资源共生,是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储备地区,是新时期“能源新都”。庆阳所在的鄂尔多斯盆地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意义重大。全市能源资源富集,油煤气风光资源共生,是陕甘宁能源“金三角”规划的重点区域。境内已探明石油地质储量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40%、已探明天然气总资源量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10%、煤炭预测储量占鄂尔多斯盆地总资源量的11.8%,占甘肃省总资源量的94%,煤层气预测静储量13588亿立方米,占鄂尔多斯盆地总储量的三分之一,风光资源可开发利用量约2200万千瓦。
地处农牧过渡地带,农牧资源丰富,是甘肃省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素有“陇东粮仓”美誉。庆阳地处400mm降水线,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带,由于气候(降水)呈波动性变化,农牧业结构也呈现波动性交替,耕地与草地交错分布特点,牧业发展条件好,形成了环县肉羊、镇原肉鸡、西峰生猪、正宁肉牛、合水奶山羊等特色化养殖业。同时拥有的黄土塬面面积广袤、地形平坦,历史上就是西北地区主要的粮食作物生产区。盛产小麦、玉米,以及荞麦、小米、燕麦、黄豆等特色小杂粮,地处全国苹果生产最佳纬度区,是农业农村部确定的西北黄土高原苹果优生带。
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红色文化地位显著,是甘肃省唯一的革命老区。庆阳宜居的自然地理环境以及长期的农业生产,孕育了以农耕文化为核心,以岐黄文化、边塞文化为代表的特色历史文化体系。同时,庆阳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创革命事业的重要区域,也是甘肃省唯一的革命老区,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全国“硕果仅存”的根据地,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两点一存”的重要地位。
城镇化后发优势明显,是新时期甘肃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庆阳市城镇空间呈现“扁平化”向“集聚”演变的空间特征,处于城镇空间优化调整期。2020年庆阳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1.89%,较全国平均水平(63.89%)低22个百分点,较甘肃省平均水平(52.23%)低10.34个百分点。在过去十年,庆阳市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1.81个百分点,较全省和全国平均增速高出0.2个百分点和0.39个百分点,中心城区与环县、镇原县、庆城县等县城常住人口均保持增长态势,体现出了较强的城镇化后发优势。城镇空间承载力逐步增强,黄土高原生态山水塬城市格局基本形成,美丽乡村建设卓有成效。城市空间持续优化拓展,“一城三组团”的城市格局基本形成,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26.5平方千米。随着城市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公共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民向中心城市集聚的意愿愈发强烈,在“以城带乡、城乡互促”的格局下,乡村振兴发展也将逐步迈上“快车道”。
国土空间“破碎化”程度高,开发与保护空间呈现出高度“复合型”特征。庆阳全市58%以上的地区年降水量在400mm以下,水资源匮乏。其中生态保护重要区与种植业生产一般适宜区重合度高达81.5%,约占全市总面积的41%;城镇建设适宜区与种植业适宜区重合度高达92.5%。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呈现“两屏多点”的分布特征,主要分布在环县北部沙化区、东部子午岭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南部塬面滑坡塌陷严重区域,约占全市总面积的23%。农业生产适宜区空间集中连片分布在南部黄土塬,主要分布在董志塬等12条黄土塬及马莲河、泾河川地河谷,约占全市总面积的58%。城镇建设适宜区受自然环境影响大,规模较小,除丘陵沟壑、低山梁峁区以外,在避让地震断裂带、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后,主要分布在南部黄土塬及川地河谷地区,分布较为分散,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0%。
第10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问题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最严重区域之一,土地荒漠化趋势严峻。庆阳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加之黄土梁峁丘陵地形,水土流失易发生面积相对较大,约占全市总面积的94%;庆阳市土壤侵蚀模数4967吨/(平方千米·年)以上,占黄河流域流入黄泥沙的1/10,占甘肃省流入黄泥沙的1/3。且由于降水量少、蒸发量大,导致生态资源匮乏,自然修复能力弱。
水资源承载能力不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庆阳属于水量、水质复合型缺水区域,受季节性降水影响,全市降水多集中在6—9月,占全年总降水量的70%,地表水资源量多以暴雨洪水的形式出现,水量集中且泥沙含量高,调蓄工程淤积严重,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大。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8.01亿立方米。人均自产水资源量302立方米,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1/5、黄河流域平均水平的1/3;亩均自产水资源量63立方米,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1/8、黄河流域平均水平的1/5,是全省缺水形势最严峻的地区之一。
耕地保护水平仍有提升空间,质量有待提高。庆阳市耕地面积为6547.85平方千米,与“二调”相比净增加4681.21平方千米,耕地总量呈增加态势。一方面是庆阳市近年来生态治理力度加大,生态退耕造成耕地减少林地增加;另一方面庆阳市耕地质量总体较差,以坡耕地为主,用地相对破碎,耕作条件较差,庆阳属于六盘山国家重点贫困地区,为增加农民收入,庆阳市的农业种植结构有较大调整,部分耕地转化为园地。耕地后备资金来源有限,开发难度大、成本高。局部耕地质量不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不足。
城乡建设用地效率不高,资源供给与需求失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不高,人均城镇用地94.05平方米/人,空间利用绩效整体偏低,批而未供、闲置用地较多。长期以来庆阳农村地区人口大多居住在窑洞,乡村建设空间过于分散,随着居住环境的改善,农民逐步搬出窑洞,产生了新的用地需求,原有村庄建设用地闲置,形成资源错配,供给与需求失衡。乡村建设用地占全域建设用地总量的80.23%,村庄建设用地使用粗放。产业用地效率低下,全市16个园区中,除西峰工业园区位于中心城区内,其余各园区均远离城区,“产城分离”现象突出,园区土地利用较为粗放,且存量土地数量大,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约为0.41,工业用地土地产出率、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地均土地税收均处于较低水平。
空间品质有待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城市单中心格局突出,外围组团配套设施配建不完善;城市与塬面交融的空间特征优势尚未彰显,公共空间活力和特色不足。道路结构不合理,路网密度仅为5.15千米/平方千米,干支路比例失衡,次干路和支路不足。乡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现象明显,乡村养老设施严重缺乏,覆盖度不足30%,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供需矛盾突出。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11条 新形势新要求
国家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战略为庆阳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重大机遇。新发展格局下国内国际大循环的逐渐畅通,为庆阳培育消费投资新增长点、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提供了新空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战略的实施,为庆阳在国家发展全局中担当新使命、发挥新作用提供了重大政策机遇。
甘肃省实施“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为庆阳区域协同发展提出新任务。深度融入陇东南经济带“一带一圈多增长极”的空间格局,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全力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首位度和区域影响力;构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体系,壮大物流枢纽经济;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做大数字经济产业,做优先进制造业,做强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共创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治。
庆阳市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的举措为庆阳市国土空间保障提出新的指引。加快建设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以农业现代化为根本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业绿色化为突破方向,引领经济转型升级;以文旅融合化为基本思路,提升三产发展水平;打好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加强民生福祉,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
人群需求的变化对庆阳市国土空间供给提出新的需求。随着庆阳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的持续推进,庆阳城镇化率逐步提高,庆阳中等收入群体将不断扩大。庆阳人口流出趋势短时间难以改变,老龄化持续加剧,应充分认识人口结构变化对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方式的深刻影响,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品质、职住功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为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空间保障。
第12条 风险与挑战
气候变化对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庆阳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区域。近年来西北地区气候暖湿化明显,区域气候有所改善,年降水量上升,极端降水、高温天气显著增多,将影响黄土高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增加自然灾害风险,加剧水土流失治理的难度,黄土塬面临持续缩小风险,固沟保塬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加强灾害应对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双碳”战略对能源基础设施开发提出新的要求。庆阳市处于工业转型升级的突破阶段,对能源需求仍处在增长期,绿色低碳发展基础薄弱。随着“双碳”战略实施,一方面紧抓“碳达峰”最后窗口期,为石油、煤炭等资源开采和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资源型产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另一方面随着能源结构调整节奏加快,新能源利用比重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在一次性能源供应中的优势不断增强,庆阳新能源发展迎来重大机遇,努力形成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构建风光电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及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形成高效集约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黄土塬面城市对城市安全韧性提出新的诉求。庆阳是甘肃省各类灾害频发区域。一是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和地面塌陷,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总计1976处。主要集中于庆城县、合水县,占总数的41.96%,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二是庆阳市中心城区是典型的“塬上城市”,城市建设与董志塬保护矛盾愈发尖锐。城市周边彭原沟、火巷沟、张铁沟、崆峒沟、双桐沟受山体滑坡等地灾威胁较大,存在安全风险。三是南部石化园区是重大危险源,董志镇城镇建设范围位于石化园区安全风险控制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高质量发展对城乡要素供给模式提出新的要求。长期以来庆阳偏离区域发展主轴,产业结构单一,土地资源投放呈现城乡错配,约50%左右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用于能源开发,忽视了城镇及产业发展的合理空间需求。同时新增农村住宅、安置房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同步建设,形成了农村、乡镇、城市住宅交叉过度投放的局面,透支了有限的城镇化动力,市域内建设用地资源调配不足,导致西峰城区首位度不足。在建设用地紧约束,倒逼发展模式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新形势下,庆阳市的土地资源在城乡、产城、市县之间的调配面临巨大的发展惯性挑战,首先需正确面对人口外流导致的人口总量减少、向中心城区进一步集聚的新发展态势;其次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改善,村民从窑洞持续搬出;再者庆阳承担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任务,需在城镇化、工业化、乡村振兴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方面做出正确判断,城乡要素供给模式亟待重构。
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
围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针对庆阳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问题挑战,明确国土空间开发的发展愿景、目标定位及基本策略,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总体定位与城市性质
第13条 目标愿景
以建设“引领陕甘宁毗邻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统领,展现责任担当,重点在“能源基地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红色文化传承、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等五大领域做好表率,书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第14条 城市性质与核心功能定位
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生态宜居人文魅力创新创业典范城市、国家数据中心集群枢纽节点城市、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基地。
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
第15条 目标任务
国土开发格局优化,建设协调有序国土。到2035年,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得以全面优化,基本形成以网络化交通干线为支撑的定位清晰、功能互补、协调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现人口、经济、产业有序集聚、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健全共享,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工业绿色化、文旅融合化紧密融合、协同推进。
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建设高效经济国土。到2035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土空间服务人口能力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集约、绿色、低碳、循环的资源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和谐均衡国土。到2035年,县域经济发展取得大幅提升,乡村实现全面振兴,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目标。
人文魅力彰显,建设生态宜居国土。到2035年,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全面建成,红色文化影响力显著扩大,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不断融合,打造独具特色的黄土高原魅力景观;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建成,生态城市全面建成。
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建设安全韧性国土。到2035年,建设内通外联的运输通道网络,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水利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新型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高效稳定的基础设施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协同联动加强,建设开放合作国土。到2035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深,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城市、周边市县在生态治理、产业发展、城镇功能布局、重要基础设施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庆平都市圈协同发展。
2050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愿景。城乡互补、区域互通、三生空间互动、山水林田湖草沙有机融合的国土空间“生命共同体”格局全面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系统更加稳固,水源涵养能力和防风固沙能力全面提升,宜居环境更加优良,引领陕甘宁毗邻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建成。
第16条 空间策略
底线约束,促进永续发展。贯彻耕地保护国策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和安全韧性,保障城市应急响应能力和恢复能力。
全域统筹,构建集约高效空间格局。以全域统筹协调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发展,突出“全市一盘棋”,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引导资源要素向重点发展空间高效集聚。推进全域空间协同发展,引导人口向城镇发展轴线集聚,构建中心带动外围、核心节点带动走廊沿线的市域协同发展格局。
开放协同,提升区域中心地位。建设庆平城市组团。加强城市组团内部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作;加强重点战略地区的管控引导;适应黄土塬上自然地理特征。加强省域协同,引领全省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深度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强化生态共治、产业协同、文化认同,加强交通廊道建设和基础设施统筹。
创新驱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经济发展从规模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打造国家级能源基地,国家清洁能源产业的研发与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加工、物流基地和展销的平台。推进以产兴城,做强制造业园区,做优物流园区,做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做美文旅园区。
内涵发展,推动空间集约增长。强化增量指标统筹配置,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和盘活力度,推动建设用地指标流量增效,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促进空间利用更加集约紧凑、功能复合发展,建立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模式和绿色发展方式。
以人为本,建设幸福宜居城市。提升中心城市承载力,优化中心城市发展框架,强化城市中心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补齐民生设施短板,提高民生供给质量,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与人文魅力,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着力增进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四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城镇化发展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此为基础,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区,构建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国土空间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17条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
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463.62平方千米(969.5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不低于5441.45平方千米(816.22万亩)。优先将高标准农田、质量等别高、集中连片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北部环县、华池县、庆城县,南部西峰区、镇原县、宁县、合水县、正宁县等黄土塬及川道河谷地带。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储备区内耕地补划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并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增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
第18条 生态保护红线
以“双评价”的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结果为基本依据,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476.01平方千米,主要包括分布在环县北部的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东部的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巴家咀水库等水源地。
第19条 城镇开发边界
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总面积为170.74平方千米,新增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84.87平方千米。按照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和省市级园区,重点保障发展县城和县域副中心,统筹其他乡镇发展要求的思路,拓展市级服务功能,促进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发展格局。
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外空间开发强度。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政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允许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城镇民生保障项目。城镇开发边界外独立选址的项目,应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加强建设安全管制。市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区域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之前,必须开展地质灾害等相关安全风险评估,在确保建设安全或者进行工程治理可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按照“三同时”(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等相关安全防治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现状建设工程,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评估及相应处置。
第二节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布局
第20条 落实县级行政单元主体功能区布局
落实省级确定的县级行政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以及“3+2”主体功能区类型,明确基本功能分区和叠加功能分区,推动逐级传导,分类精准施策。
县级行政单元三大主体功能区布局。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各类用地变化情况,从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新型城镇化三方面确定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三类基本功能类型,其中环县、正宁县、镇原县为省级农产品主产区,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西峰区、宁县为省级城市化地区。
县级行政单元叠加功能区。根据县区资源环境禀赋和特点,确定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两类叠加功能类型。其中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为能源资源富集区,庆城县、华池县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
第21条 细化乡镇级行政单元主体功能区布局
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省级主体功能定位,立足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细化乡镇(街道)基本功能分区和叠加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管控政策措施,促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精准落地,叠加功能区以名录方式管理。
农产品主产区。包含环县中南部、镇原县绝大部分区域、西峰区、庆城县、正宁县、宁县部分区域,共计45个乡镇及林场(湘乐林场、宁县县辖农林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38%。该区域是庆阳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农业建设的重点区域。
重点生态功能区。包含环县北部、庆城县东部、正宁县东部以及庆城县和华池县城市发展区外其他区域,共计47个乡镇及林场(湘乐林场总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44%。该区域是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重要区域。
城市化地区。包含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县城所在地等,共计25个乡镇及林场(宁县县辖农林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8%。该区域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承载地区,带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重点保障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
第22条 合理确定乡镇行政叠加功能政策区
根据乡镇及街道办资源环境禀赋和特点,确定能源资源富集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两类叠加功能类型。将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相对富集,为国家、省、市发展提供能源资源保障的36个乡镇及林场(宁县县辖农林场)确定为能源资源富集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23%。将庆城历史文化名城所在的庆城镇、南梁历史文化名镇确定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
第23条 实施差异化管控指引
农产品主产区。优化形成与水土光热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水资源保障力度,完善灌溉设施,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稳定粮食生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节点城市和重点镇为主体,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保障涉农产业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建设需求,推动乡村振兴。
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管控各类开发活动,发展产业和建设基础设施都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开发区面积。落实国家支持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投资政策,探索“两山”转化,积极推行生态产品价值化试点,优先开展水资源、碳汇资源等生态产品跨市交易。逐步取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优先推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核制度。
城市化地区。重点推进集聚集约发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无序增加。合理扩大中心城市规模,适度增加产业园区发展空间,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化发展区集聚。健全完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能源矿产富集区。此区域乡镇应坚持统筹规划、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和耕地、生态保护关系,开发建设应以所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为基础,做好开发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此区域乡镇是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推动文化产品价值实现、提升空间品质和弘扬中华文明的重点区域,应以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原真性为核心,加强遗产的生成环境与意境空间保护,合理利用自然和文化遗产,充分发挥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综合效用,科学规划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展示,控制旅游人口规模,严防开发性破坏。
第三节 明确全域开发保护格局与规划分区
第24条 构建“两屏两区、一核两轴多点”的全域总体格局
两屏两区。筑牢安全屏障,加强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功能,发挥生态资源价值,构建“两山理论”转化示范区。
两屏:六盘山生态屏障、子午岭水土保持生态屏障。
两区:北部丘陵水土保持区、南部沟壑塬面水土保持区。
一核两轴多点。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协调人地水关系,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核:市中心城区。
两轴:银西高铁城镇发展轴、平庆延城镇发展轴。
多点:庆城县城区、环县城区、华池县城区、合水县城区、正宁县城区、宁县城区、镇原县城区。
第25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将全市国土空间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等五个基本分区,以及能源矿产发展区一个叠加分区。各县(区)划定的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城镇发展区应与本规划保持上下边界一致,并进一步划至二级分区。
第四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第26条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遵循优先保障粮食安全、满足生态用途、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结构为顺序,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调整。
优先保护农林用地。优先保障耕地,确保实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逐步推进即可恢复耕地恢复种植条件。规划实施期间,符合耕地占用规则,按程序报批,并按有关规定实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耕地连片、增产、提效的方向转变。
稳定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严格保护市域结构性生态空间,优化河湖水系格局,保留水系、蓄水、泄洪等通道。基本稳定实有林地资源,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严控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以“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高质量”为原则,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适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以提升人口、经济和产业承载能力为目标,稳定工业与物流仓储等生产空间,进一步补齐民生设施短板,提高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比例,满足居民休闲游憩需求。
第五章 夯实陇东粮仓,支持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27条 严守耕地数量
稳定优质耕地布局。落实省级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自上而下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耕地保护任务与粮食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6463.62平方千米(969.54万亩)。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确需占用的,严格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禁占优补劣。在环县、华池县、镇原县等农业重点区域,做好全市及省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通过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农村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多种措施,确保复垦耕地与新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设施农用地等其他农用地。除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应当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林草上陡坡山、耕地下平原,实现区域置换。
第28条 提升耕地质量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依据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配套”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为目标,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建设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北部丘陵沟壑区、东部子午岭丘陵区、中南部川塬区等三个类型。北部丘陵沟壑区包括环县、镇原县北部、庆城县西北部、华池县西部,共38个乡镇。是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的重点区域,也是全市高标准梯田工程建设的重点区域。东部子午岭丘陵区包括华池县东北部、中南部,庆城县东北部,合水县西北部,共24个乡镇,是全市高标准梯田、其他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重点区域。中南部川塬区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点区域,也是高效节水灌溉和其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
积极推进耕地撂荒整治。鼓励农户自行复耕复种,因地制宜选择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推进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和完全成本保险等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调动农民耕种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三种模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整改台账,因地制宜形成整治方案,有力推动复耕复种,确保耕地资源应耕尽耕。
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完善农田水利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扩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种养循环等耕地规模,在环县、镇原县沙化严重区域,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减少地膜残留,提升耕地地力。推进农田生态修复、土壤改良,实施退化耕地治理。加强污染耕地土壤治理,重点强化中轻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努力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长效机制。
第29条 改善耕地生态
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因地制宜实施配方施肥、免耕少耕、深松浅翻等保护性耕地制度,用地与养地结合,强化农田生态保育,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加强耕地与周边生态系统协同保护,丰富农田生物多样性,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健康稳定的农田生态系统。强化种植养殖系统内部废弃物循环利用,降低农业生产对化肥、农药的过度依赖,提高农田生态系统自净能力。
第30条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作层且不改变耕地地类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对在产业扶贫中占用耕地发展林果、蔬菜、中药材等非粮作物的加大政策引导,按照作物生长周期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开展日常巡查和调度,加强动态监测与管理,巩固并持续做好撂荒地排查整治,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引导发展林果业、中药材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鼓励利用“四荒”资源发展设施农业。
第二节 构筑农业生产格局
第31条 市域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加快推进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优化全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两带三廊四区多园”的现代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发展陇东雨养农业。
两带:一纵一横两条优势产业示范带,分别是青兰沿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和银百沿线种养菌结合发展示范带;
三廊:三个高质高效生态农业廊道,分别是马莲河高效设施农业廊道、蒲河生态保育农业廊道、葫芦河农旅融合产业廊道;
四区:四个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分别是北部肉羊饲草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南部苹果、肉牛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西部肉鸡、生猪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东部食用菌、中药材联农带农优势产业区;
多园:3个国家级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区、6个省级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区。
第32条 保障一二三产融合用地需求
加强农村产业用地保障,推动一产与二产的融合。围绕特色农业发展,重点保障农村农产品分拣加工、仓储以及冷链设施等建设用地,支持农产品就地初加工,延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条。
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促进一产与三产的融合。加强村庄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精准保障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城市周边、自然风景区周边和传统农区的乡村休闲旅游设施建设。
第三节 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第33条 加强村庄建设指引
按照庆阳市村庄分类发展,加强散乱、闲置、废弃、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引导农村人口向市区、重点城镇迁移,加速城镇化进程。完善村庄居民点布局体系,积极培育中心村,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和产业向中心村集聚,积极推进塬边和丘陵沟壑地区靠山废弃窑洞的整治搬迁复垦,合理开发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和闲置地,促进居住相对集中、产业相对集聚,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中心村按照标准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般村建立依托城镇和中心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保留村庄原有肌理,加强对新建农房式样、体量、色彩、高度等的引导。
第34条 引导村庄合理布局
差异化引导乡村振兴,将全域村庄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类村庄5类,有序开展村庄保护与建设。
第35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完善村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优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宜居生活配套,鼓励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保障行政村配齐配全密闭式垃圾集中收集容器用地空间,全面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鼓励以乡镇为单元,就近联合建设中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和垃圾分类站点建设。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靠近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的镇村污水,纳入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鼓励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从农民实际需要出发,保障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提标改造空间,结合实际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污收集运转体系。
第36条 加强乡村建设控制
加强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合理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用于农产品加工、储藏等功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到2035年,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按照省级下达指标和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农村宅基地集约利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庆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农宅建筑质量和风格符合相关规定及陇东民宿图则要求,宅基地建设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风貌规划,按规定优先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地质灾害易发地、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修建农宅,依法助推乡村建设。
重点保障农村产业与人居环境改善的用地需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乡村发展,优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以及乡村产业发展需求。
第四节 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第37条 以乡镇为单元实施综合整治,统筹水土保持与现代农业发展
依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实施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延伸土地整治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发掘增长新动能,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实现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围绕水土流失治理和乡村振兴主要任务,采取梯田建设与流域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以行政村为单元、乡镇为施工片区,分区域、分年度对环县、华池县、庆城县、镇原县部分乡镇塬边咀梢坡耕地进行集中改造,实现梯田化,配套水保林草、小型水保工程和田间道路等措施,大幅降低水土流失。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围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林网营造和农田输配电等内容,实行田、土、水、路、电、技、管综合治理,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统筹开展种植方式、种植技术、种植结构和种植品种优化调整。引进推广抗旱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积极开展土壤有机培肥改良,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坚持用养结合,培育建设旱作农业,建设水土保持示范基地。
第38条 推进农用地整理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用地整理。优先开展马莲河、蒲河、四郎河、九龙河、茹河、环江、大黑河等流域川台地区及董志塬等全市质量最好的耕地整治,促进优质农田集中连片,开展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到2035年,按期完成省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第39条 推动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重点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进行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并对“空心村”和“收缩型”村庄的土地进行整理复垦,集约精准保障新农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指标。重点对环县洪德镇、合道镇、车道镇、毛井镇,镇原县屯字镇、上肖镇、临泾镇、太平镇、新集镇、孟坝镇,西峰区-庆城县的彭原镇、后官寨镇、温泉镇、董志镇、桐川镇、驿马镇、什社乡,宁县-正宁的焦村镇、新宁镇、春荣镇、中村镇、宫河镇、榆林子镇,合水县西华池镇、吉岘镇、肖咀镇、何家畔镇,华池县上里塬乡、王咀子乡等区域开展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重点实施17个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第40条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以庆阳市丝路特色旱作农业示范区提升工程项目为带动,引领县域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和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以曲子镇、马岭镇、翟家河乡、蔡家庙乡、玄马镇、乔河乡、柔远镇、城壕乡等区域的废弃土地为复垦重点区域,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以宜耕后备土地开发潜力较大的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有关乡镇为重点区域,在保证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第41条 实施未利用地生态治理和土地整理工程
科学合理开发宜耕未利用地。选定重点区域,科学论证、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补充有效耕地面积。重点对蒲河流域,宁县长庆桥镇、新庄镇和正宁县周家镇、华池县柔远镇、合水县西华池镇以及环县虎洞镇等开发潜力大的区域,开展未利用地开发。
第五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第42条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通过在正宁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农民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等,提供可参考的经验。有效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夯实农村土地管理基础,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为全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探索方法和路径。
第43条 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在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探索形成一套成熟严密、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操作规范。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确保权属清晰;适度放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有偿使用制度和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宅基地跨村安置和转让,稳妥探索农房抵押贷款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激活乡村沉睡的资产、盘活乡村闲置的资源,提高配置效率。
第六章 筑牢生态屏障,打造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样板区
贯彻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立足庆阳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黄河流域庆阳段水沙关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增强自然系统碳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第44条 生态保护格局
围绕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要求,加强区域水源涵养,构建“两屏两区、多廊多点”的市域生态保护空间格局。
两屏:六盘山生态屏障、子午岭水土保持生态屏障;
两区:北部丘陵水土保持区、南部沟壑塬面水土保持区;
多廊:葫芦河、蒲河、马莲河、柔远河、元城河等水系和冲沟为依托的河流型生态廊道;
多点:子午岭自然保护区、中部高覆盖度草地、水源保护地、河流汇流湿地保育区等四类生态核心节点。
第45条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基地。对河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重要自然生态资源进行确权登记。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推动单项生态补偿向综合性生态补偿调整。鼓励资源环境权交易,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鼓励生态产业化发展。支持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等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核算工作,科学测算生态产品内在价值和潜在价值。探索建立体现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价值转化水平的考核方式。
第二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46条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2418.17平方千米。其中包括1处自然保护区、6处自然公园(5处森林公园、1处风景名胜区)。
第47条 自然保护区
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2406.28平方千米,其中核心区面积1134.07平方千米,一般控制区面积1272.21平方千米。重点保护黄土高原稀有的天然次生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特别是珍贵稀有树种和金钱豹、黑鹳、大鸨、金雕、大天鹅等珍稀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以森林、灌丛、草地、森林湿地为主的水源涵养林,以及森林草原向草原植被过渡地带的典型自然地段和自然景观。
第48条 自然公园
庆阳市市域有自然公园6处,面积11.89平方千米,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4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处。重点提升自然公园生态功能,保护自然公园内重要自然资源及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古迹和地质地貌景观。
第49条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自然保护地为核心,重点推进子午岭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以及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柔远河、葫芦河等流域的原生态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内森林、水体、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改善野生动植物生境。重点保护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甘肃周祖陵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公园,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回归等有关的设施建设,建立动态更新的古树名木数据库,不断提升子午岭林区物种基因库功能,加快对金钱豹、梅花鹿、猫头鹰等国家级保护动物迁徙廊道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第三节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保护
第50条 优化水资源配置
落实《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规划》《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案》及甘肃省水权管控指标。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区域水资源调配,合理发掘本地水资源潜力,优化配置外调水资源,包括盐环定扬黄工程、白龙江引水工程,通过联合调度调剂余缺。
第51条 提高用水效率
严控农业用水。围绕陇东经济林果业发展,推进区域特色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在董志塬、早胜塬依据水土资源情况发展节水灌溉。加强现有灌区干支渠(沟)防渗、渠(沟)系建筑物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输水效率,完成西峰区、环县、镇原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实施大中型养殖场节水改造,发展寒旱农业,控制农业用水量。
推进工业节水。基于石油化工等资源型、初级加工为主的产业特征,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为核心,全面提升工业节约用水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节水型企业。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在大型煤炭基地严格推行疏干水回收利用,用于解决发电、煤化工等生产用水,新建项目回用率原则上应达到68%以上。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园区内企业串联用水和循环利用。加强再生水、苦咸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重点实施庆阳石化公司及庆城县、合水县工业园区工业节水改造工程,新庄煤矿、核桃峪煤矿等矿井水回收工程。
加强生活节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实现雨水循环利用;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设施配套建设。
第52条 保护重要水空间
强化重要河流和湖泊湿地管控。依据马莲河、泾河、茹河、蒲河、柔远河、九龙河河道管理范围,依法依规管控河道内建设活动,依据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严格功能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建设项目侵占或损害河流生态空间保护。严格控制以人工湖、人工湿地等形式新建人造水景观。
加强水源地保护。以大中型水库、县级以上水源地为重点,系统保护水源地。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地理界碑、警示牌、隔离防护等保护设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引导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企业有序退出,重点实施巴家咀、五台山、莲花寺水源地保护工程。
加强地下水治理保护。建立各县区地下水水量与水位双控指标管理体系,严格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环县、华池县、正宁县、合水县、镇原县,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地下水开采量。推进西峰区浅层中型一般超采区、庆城县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宁县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等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生态补水工程,在白龙江引水工程运行后,置换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减少当地水配置水量。
第53条 推动水生态治理
实施马莲河、蒲河、葫芦河、四郎河、洪河、支党河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治理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农业退水、城乡污水,推进生态沟道、污水净塘、人工湿地、淤地坝、植物隔离条带等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加强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逐年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覆盖率,全面取缔工业直排口、非法排污口,清理整顿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和项目。
第四节 林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54条 加强林草地资源保护
加强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修复以及主要河道公益林管护;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严格落实《庆阳市禁牧条例》,实施禁牧封育措施,促进草原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良性演替,提升草原生态服务功能;严重退化区、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在加强禁牧保护的前提下,辅以人工修复手段,通过生态治理逐步修复。
第55条 因地制宜推动植树造林
按照“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强水分平衡论证,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等多种措施推进森林植被建设。以“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为总揽,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大力实施“双重”规划项目、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得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第56条 严格林地管理
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定额制度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必须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先补后占”管理机制。经营性项目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估,严格控制采矿、采砂等对生态破坏较大的项目使用林地。
第57条 推进林草资源合理利用
挖掘现有森林资源产业优势,延伸山林产业发展链,合理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保鲜储藏和精深加工等,培育“以林养林”新模式。发展杏、枣、核桃、文冠果、花椒、沙棘等特色经济林;发展林下经济,利用林间空地,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鼓励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林产品采集加工;探索“山林+”模式融合发展森林旅游,在自然公园、植物园等森林资源集中区域,开展山林旅游、山林康养等服务产业,异地配套建设用地,发展“以地换林”新路径。建设优质牧草基地,解决草畜产业短板问题,推动农牧业良性循环发展。
第五节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58条 划定矿产资源开发分区
划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严格落实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布局。划定市级重点勘查区1个,为庆阳市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划定重点开采区4个,为庆阳市天然矿泉水重点开采区和庆阳市环县等白云岩重点开采区;划定砂石土集中开采区10个;划定水泥用石灰岩开采区1个;划定煤炭开采区5个。
持续加大矿产勘查力度。加大煤炭、煤层气、地热、矿泉水等优势和清洁矿种找矿力度,规范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展陇东地区煤层气勘查试点,实现找矿新突破;开展陇东盆地地热资源勘查,查清成藏条件、资源潜力,探明地热田,为地方旅游和清洁供暖提供地热资源保障。
落实上位开采规划区块。到2035年,煤炭、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的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热、矿泉水、煤层气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强。重点建设黄陇煤炭资源基地(甘肃部分),落实国家划定的4个国家规划矿区。加快推进沙井子煤矿区、宁正煤矿区、宁西煤矿区开发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产量,提高煤炭资源保障能力。
第59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严格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新批固体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子午岭国家公益林等重点林区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进行固体矿产资源开发。
第六节 黄土高原塬面保护与利用
第60条 加强黄土高原塬面保护
加强规划引导,协调处理黄土塬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合理引导村庄布局,优化建设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减少建设活动对黄土塬面的影响。
第61条 实施“固沟保塬”工程
严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纲要》,把陇东董志塬保护作为“固沟保塬”首要任务。按照“沟头不前进、沟道不下切、沟岸不扩张”治理思路,实施“塬面径流调控、沟头加固防护、坡面植被恢复、沟道水沙集蓄”的“四道防线”治理保护模式,通过塬面修梯田、蓄水池和涝池蓄用暴雨径流,沟边埂墙拦挡,使设防标准内的暴雨径流不下塬;回填整治抢救性沟头、沟岸,修建超标准洪水排放的管涵工程,有效遏制沟头前进;坡面营造水保林草,迅速恢复植被护坡;沟底修筑谷坊、淤地坝等拦挡工程,调蓄洪水泥沙,固定沟床。
第七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第62条 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
全面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立足庆阳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定位,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南部突出“固沟保塬”、小流域治理、老旧梯田提升改造;北部侧重坡耕地整治、淤地坝建设和水保林营造。围绕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柔远河、葫芦河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以支流为骨架、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以沟道坝系、坡改梯和林草植被为主体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划定流域治理单元。划定小流域治理单元,加强庆阳全域流域统筹治理。根据具体小流域及其塬面、坡面、沟道的水土流失特点与治理现状,因地制宜、因地施策,采取梯田、淤地坝建设等工程措施,乔、灌、草等生物措施,封禁治理等自然修复措施。坚持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原则,统筹水土保持工程与林草相结合,治沟与治坡相结合,实施“山顶乔灌戴帽、山湾梯田缠腰、梗坝牧草锁边、沟台果树围裙、沟底坝库穿靴”的生态化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模式。
第63条 加强北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以防风固沙及荒漠化防治为目的,在北部开展毛乌素南缘荒漠化防治工程,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强化沙地边缘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完善沙区生态防护体系。
加强原生林草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现有退化草原进行改良,提高草原质量。加快推进环县、华池县等重点退化沙化草原治理,遏制局部草原生态退化趋势,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持续推进环县国家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大环县北部多沙粗沙区综合治理力度,巩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成果。
第64条 持续推进淤地坝建设工程
大力实施淤地坝新建和除险加固工程。以产业集中区、人口集中居住区、北部多沙粗沙区及坡面综合治理基础较好的区域为重点,按照“干支毛沟、上中下游兼顾,大中小型淤地坝配套布设、联合运用”布局,实施淤地坝新建工程。通过增设溢洪道、维修坝体和放水建筑物、整修硬化道路、坝坡排水等设施,对病险淤地坝进行除险加固。积极探索“坝变库、坝变田、坝变路、坝变沟”的坝沟联治模式。
第65条 提升陇东黄土高原水源涵养功能
加强重要支流水源涵养区建设。推动实施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等重点支流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治理,加强林草植被修复治理和湿地生态保护,稳定提高流域植被覆盖度。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区封山禁牧和封育保护力度,促进自然恢复。积极推动东部子午岭森林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提质改造,提高林分质量,稳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加强马莲河、蒲河滨水岸线保护与管控,维持河流适宜生态流量。加大河道岸线监管力度,持续推进河道采砂采石整治行动。统筹规划岸线资源,采取生态化方式建设河流堤防岸线,确保生态水量,提升支流水源涵养能力。
第66条 加强矿区生态治理修复
推进油田废弃井场(站)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实施马莲河流域庆城-环县-华池石油开采区治理工程,加强采煤沉陷区和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实施采矿沉陷区治理工程。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加快生产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67条 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持续推进黄土塬面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综合整治等水土保持工程。提升森林质量,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湿地湖泊水质和平衡水生态功能,增强湿地固碳作用。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生态农业碳汇。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稳步增加城市公园、广场游园、城市绿道、环城绿带、生态廊道等公共绿地面积。
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草地征占用审批程序,稳定湿地保有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稳定森林、草原、湿地、耕地固碳作用。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七章 强化集约集聚,支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
第68条 人口与城镇化
2035年市域总人口达到213.6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城镇人口约为139万,农村人口约为75万。
2035年实际服务人口228万人,包括常住人口、半年以下暂住人口、跨市域通勤人口、短期游客等在内的实际服务人口的需求,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保障空间。
第69条 城镇空间格局
落实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协调人口、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关系,以设施建设引导集聚发展,构建“一核一区,两轴三廊七心”城镇空间格局,形成多中心、多节点、组团式、网络化的城乡发展格局。
一核。庆阳市中心城区,为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极核,以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宜居的城镇建设,引导市域人口集聚,成为推进市域城镇化的核心空间载体。
一区。庆阳都市区,以西峰区为核心,联动庆城县县城及南部乡镇、合水县县城及西部乡镇、宁县县城及北部乡镇,共同打造庆阳都市区,承载庆阳市区域中心功能,协调董志塬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共保董志塬。
两轴。依托银西高铁等南北向交通线路,引导人口向银西交通廊道集聚,形成带动市域发展的重要城镇发展轴;依托平庆延铁路建设,促进甘肃省东部四市协同联动发展轴。
三廊。庆城至延安廊,依托现有高速公路,协同保护子午岭自然保护区,辐射周边城镇的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发展;驿马至固原廊,加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交通联系,是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廊道;正宁县至铜川廊,主要辐射市域东南部人口高度集聚的广大农业地区,促进该地区与铜川市的协同发展。
七心。环县县城、华池县县城、庆城县县城、合水县县城、镇原县县城、宁县县城、正宁县县城。
第70条 城镇体系
市域构建“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含县域副中心)—重点镇—一般镇”4级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市域中心城市。即庆阳市中心城区,具有较强的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能力,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辐射和带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
县域中心城市。主要为庆城县县城、环县县城、华池县县城、合水县县城、正宁县县城、宁县县城、镇原县县城以及县域副中心(驿马镇、周家镇、长庆桥镇、甜水镇、南梁镇、曲子镇)是县域城镇化发展的主要载体,也是全县行政、文化、医疗、教育等综合服务中心。
重点镇。具有一定的小城镇建设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条件良好,有潜力发展为城乡综合服务功能的小城镇。
一般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一般镇(乡),是服务农业发展和乡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中心。
第71条 城镇职能体系
根据城镇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制约因素等条件,将职能结构分为4个类型,包括综合型、工业型、旅游型、农贸型,突出比较优势和功能互补,带动地区特色发展与分工协作。
第二节 打造多尺度城乡融合服务体系
第72条 打造多尺度城乡生活圈
构筑“市级(区域级)—县(区)级—乡镇级—乡村社区级”四级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全龄友好型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构建全年龄人群友好健康城市。规划形成1个市级公共服务中心,“7+6”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16个乡镇服务中心和“N”个村级服务中心。
以中心城区、县城为核心建设“一小时”城镇生活圈。配置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承担区域公共服务职能。
构建以乡镇为核心的“半小时”生活圈,基于生产生活需求差异化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承担综合服务职能。
建设城乡“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承担日常生活服务职能。
第73条 教育设施
聚焦打造“技能庆阳”,补短板、强弱项。建立“一县一校一中心”发展框架,构建以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八县(区)8所中职学校为主体、3所民办职业学校为补充的职业教育空间布局,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努力形成紧扣产业、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优先保障高等教育用地空间,支持陇东学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拓展办学空间。
统筹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加大基础教育用地统筹利用和储备保障,优先保障基础教育用地需求,引导基础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体系,普通高中教育保持与中等职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依据人口规模在各城区内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现就近入学,按幼儿园35座/千人、小学70座/千人、初中36座/千人、高中30座/千人进行配置。
第74条 文化设施
建立市级、县(区)级、乡镇级和村级四个层次的文化设施。市辖区内重点提升现有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能力,加强西峰区级文化设施建设,包括图书馆和文化馆、博物馆等设施。在庆城县县城、环县县城、华池县县城、宁县县城、合水县县城、正宁县县城、镇原县县城设置图书馆、文化馆、综合博物馆、美术馆各1座。在每个乡镇建设1处综合文体活动中心,500人以上行政村有农村文化礼堂,构建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75条 体育设施
建设西北地区体育强市。围绕庆阳市体育中心,提升综合体育中心辐射功能,达到全省综合体育大赛举办标准;完善市级综合体育中心布局,提升庆阳体育馆等设施功能;南部城区预留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导入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拥有专业比赛场和训练场的国家级训练基地。
环县县城、华池县县城、合水县县城、正宁县县城、宁县县城、镇原县县城、庆城县县城,各布局一处县级公共体育中心,包括2场1馆1中心,即体育场、健身广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所有乡镇均应配置具备多种健身设施、专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全民健身中心1处。在每个行政村布局相应的社区健身设施,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和健身路径。
第76条 医疗卫生设施
以“健康庆阳”为目标,依据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偏远地区的医疗服务网络,将庆阳建设成为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市辖区将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机构纳入医疗设施布局,提升现有医疗设施服务能力,重点建设陇东区域医疗中心(庆阳市人民医院)、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庆阳市中医院、西峰区人民医院为主,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医疗机构网络布局。
第77条 养老设施
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建立与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家庭—社区—机构—医院”无缝衔接的照护服务体系提供空间支撑。
健全覆盖市、县(区)、街道(乡、镇)的三级养老机构服务网络。城市级、地区级(县区级)、片区级(重点镇)公共服务中心,至少建有1所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特困供养机构;原则上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应独立建设敬老院;人口不足3万人的乡镇,要按照特困对象人数、老年人数和服务半径,可相邻几个乡镇合建中心敬老院;乡镇敬老院向乡村延伸,利用村庄内闲置公共资源、租用农村闲置住房、改造闲置学校等可利用的场所,建设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
第78条 社会福利设施
构建更加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市辖区配置市级儿童福利院、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残疾人康复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市辖区整合现有资源配置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及镇原县结合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配置精神福利设施,同时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康复服务需求。
第79条 殡葬设施
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和节地生态奖补制度,科学规划建设经济适用、功能完善、理念先进的殡葬设施,为移风易俗、厚养简葬提供硬件支撑。
健全“市、县、乡镇”三级殡仪服务设施体系,重点建设县(区)级殡仪服务站,合理发展乡镇(街道)级殡仪服务站。到2035年,每个县(区)建设1处以上殡仪服务设施。
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区)建设。允许土葬的地区,采取乡镇统建、多村联建、一村独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荒山瘠地,优先选择现有集中安葬点,就近就便、统筹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区)。
第80条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规划
充分考虑全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的“平急两用”“平急转换”需求,保证城区中大型公园、体育场馆、宾馆酒店、学校、医院等设施在平时为城市提供正常的服务功能,在遇到疫情、地震、洪灾、火灾等突发事件或灾害时,能够迅速转化为应急场所,满足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隔离、临时安置、物资保障等需求,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三节 保障创新引领的产业空间
第81条 发展能源化工产业
推动石油石化基地建设。全力支持长庆油田、玉门油田、辽河油田、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加大开发建设力度。围绕“石油开采—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产业链集群发展,着力突破产业链缺失环节、薄弱环节、延伸环节技术瓶颈,积极争取庆阳石化180万吨/年原油直接裂解制烯烃和庆阳石化炼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发展压裂试油、设备制造、助剂生产、管具防腐、机械维修、技术服务等石油开采辅助和配套服务产业。
积极推进天然气开采加工。落实庆阳气田30亿立方米产供销一体化方案,加快庆城、宁县、合水等天然气勘探开发。
有序发展煤炭煤电煤化工。稳步推动煤炭开发,确保刘园子、核桃峪、甜水堡煤矿二号井等煤矿达产达标,新庄、马福川矿井建成投产,争取九龙川、罗川、宁西一号矿井开工建设。
第82条 完善物流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2+2+7+14+N”的物流空间布局。依托两大通道(兰州—陇东—延安—太原—北京通道、银川—陇东—西安通道),发挥区位优势,建设西峰特色商贸物流枢纽和庆城重要转运型物流枢纽,打造环县县城、宁县长庆桥、宁县新华、华池柔远、合水西华池、正宁山河和镇原城关7大区域性综合物流服务节点,提升甜水镇、驿马镇、和盛镇等14个商贸重镇物流集散能力,建立社区、小区、自然村“N”个末端配送服务中心。
第83条 促进文旅产业集群建设
围绕打造“一园三区”,实施陇东风情园、西峰蒲河川旅游廊道、华池县南梁红色旅游景区、庆城岐黄周祖文化旅游区、环县环州故城景区、正宁黄帝文化景区、合水县子午花溪谷景区等建设项目,建成2个5A级景区、10个以上4A级景区,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第84条 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3+13”园区产业总体布局。保障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方向,加快产业园区集中集约集聚发展。
第85条 推进园区产城融合发展
结合居住、配套设施和产业园区布局关系,促进职住平衡,减少远距离通勤。与城市功能充分结合,按照服务半径要求,鼓励园区内工业用地功能置换,增加园区内服务设施和公寓用地;近郊型园区重点增加居住及服务配套设施,形成综合服务中心;远郊型园区充分结合周边城区和镇区服务设施,适当增加员工公寓和生活配套设施,并加强与城区的快速交通联系。
第86条 产业用地保障
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不低于34平方千米工业用地控制线,严格保护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工业用地,建立工业用地占补平衡机制,稳住制造业基本盘。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工业用地规模占全市规划期末工业用地总量的80%以上。原则上在划定的工业控制线外不再新增工业用地。规范零星工业用地管理,建立工业控制线外正负面清单,零星工业用地原则上以存量保留为主,不新增用地指标,总量不超过规划期末工业用地总规模的20%。
第四节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第87条 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建设用地指标开展集中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相应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第88条 加强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积极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再开发。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收储、置换、功能转型提升等方式,分类施策,推进城镇低效存量用地再开发。重点推进市中心城区、宁县、合水县、镇原县老城区等低效用地集中区域进行二次开发改造,推动工业集中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引导城市中心城区外围郊区村、城中村集中连片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环境品质。
第89条 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
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标准。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国家、省制定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工业企业内部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不得建设花园式工厂。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推进“工业上楼”,地下复合利用。探索“工业上楼”机制,对照“环保安全、减振隔振、工艺需求、垂直交通和设备载重”五要素模型,评估判断适宜上楼的工业环节。在确保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
支持新型产业用地(M0)发展。为适应新型产业发展要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支持在产业功能区管理范围内布局新型产业用地,用于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及其配套服务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集成共享。支持关联度高、社会需求强烈的土地用途混合利用模式,如重要的交通综合枢纽站场,通过地下、地表、地上立体空间不同用途的混合,实施精准灵活的空间配置。
社区生活圈功能混合开发。安排管理使用混合用地,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开放空间、停车设施等配套建设,形成安全、友好、舒适的生活圈,满足居民居住、就业、出行、休闲、服务等多元化需求。
综合运用市场、财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强化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不断提升配置效率,提升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90条 推动“标准地”改革
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原则,探索建立切实可行、可推广的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机制。以“开展区域评估、健全指标体系”的方式明确用地标准,以“按标准供应土地、优化审批服务、按标准组织核验、强化协同监管”的方式强化管理服务,构建工业项目公开透明的新型招商模式、全程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和节约集约的新型用地模式,推动工业发展壮大和产业提档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新时期庆阳坚持“保护好董志塬才能建设好庆阳市”的城市发展逻辑,协调处理董志塬保护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提高城市承载力、包容度和宜居性,实现居民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彰显黄土塬上城市风貌,支撑建设陕甘宁毗邻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第91条 发展规模
到2035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约6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799.89公顷,中心城区人口密度为1.09万人/平方千米。
第92条 城市空间发展方向
“城塬一体、向东拓展”是城市未来主要发展方向和趋势。保护好董志塬,构建城塬一体发展格局是破解“城市安全、服务欠佳、空间破碎”的关键举措。
城塬一体:以董志塬自然地理空间格局为基础明确限制要素,处理好董志塬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塬边沟边城市建设管控。
向东拓展:沿兰州路向东拓展,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东数西算”产业园区优势,带动城市转型发展,建设数据创新城市。
第93条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根据董志塬塬面地理空间格局,打造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空间格局,构建“一主两副、双轴三区,一环多廊”的高品质、可持续的城市空间结构,着力改变单中心集聚的发展模式,构建组团化发展的城市发展格局。
建设“一主两副”城市中心体系。“一主”,南部城区集城区行政办公、教育医疗、交通集散、旅游服务于一体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两副”,北部老城副中心、科创智城城市副中心。
建设“双轴三区”城市空间格局。“双轴”,沿南北大街、岐黄大道的南北向城市发展主轴,沿兰州路的东西向城市发展次轴;“三区”,包含主城区,西峰工业集中区,西峰工业园区。
建设“一环多廊”城塬融合空间。“一环”,集沟边塬边生态保护、公园建设于一体的生态活力环;“多廊”,组团间、组团内的生态廊道,保障塬地水土平衡、生物多样性,同时预留通风廊道。
第94条 划定规划分区
落实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将中心城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划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等七类规划分区。
居住生活区。主要是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商业商务区。主要是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综合服务区。主要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工业发展区。主要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可兼容仓储用地以及为企业服务的商业服务业用地。
物流仓储区。主要是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可兼容工业用地以及为企业服务的商业服务业用地。
绿地休闲区。主要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可兼容少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交通枢纽区。主要以铁路客货运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鼓励采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TOD)推动建设用地的复合性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95条 优化用地结构
居住用地总量增长,占比降低,由现状37.13%降低至28%;发挥能源城市优势,建设石化园区,工业用地占比大幅度提高,由现状1.24%增加至约16.2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量增加,占比适度降低,由现状14.20%降低至10.3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总量增长,占比大幅提高,由现状4.28%提高至11.78%。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二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
第96条 居住用地布局
老城组团以存量更新为主,增量建设为辅,控制老城片区居住建筑总量;重点完善居住配套,改善居住环境,加强“东数西算”组团产城融合建设;南部新城组团是规划新增居住用地主要片区,围绕庆阳站推进公共交通导向(TOD)发展模式。采取差异化住房供应对策,结合高铁站构建商务休闲主题生活片区;“东数西算”组团提供多元化住宅产品,加大人才房供给。
第97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
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到2035年,基本实现住房的居住属性更加凸显,住房供需实现动态平衡,住房保障体系成熟定型。
保障性住房布局。规划布局以南北大街、南梁大道等周边区域为主体,以东郊湖、石油路、兰州路等区域为补充,与商品房混合布置,避免形成大片集中保障性住房分布区域。优先充分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利用符合条件的闲置低效土地、储备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等建设保障性住房。
第三节 商业空间布局
第98条 商业服务业用地
结合各级中心布置商业服务业用地,引导综合型商业设施均衡布局,优先推动存量商业服务业用地兼容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功能,形成复合功能服务中心。
第99条 商圈布局
面向区域、市域,提供特色化、高端化商业服务,规划形成小什字商圈、丽晶茂商圈、天富亿商圈、陇东风情园商圈、东郊湖商圈共同组成的中心城区5大商圈。
天富亿商圈、陇东风情园商圈以地域特色文化资源为基础,结合城市更新,重点布局低密度商业服务设施,加强商业建筑风貌管控,形成与历史环境相协调的商业街区,打造城市特色商业名片。
小什字商圈、丽晶茂商圈、东郊湖商圈以现代化商业街区和商业综合体为主,优先建设高品质公园和开敞空间,创造良好的市民活动交往空间,打造城市现代化商业名片。
第100条 批发市场
城区原则不新增批发市场用地,推进中心城区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依托交通干道、临近中心城区、避免靠近居住区的原则布局;推动与城市生产生活无关或对城市交通、环境等存在影响的批发市场有序外迁,按需推动专业市场在市域范围内布局。
第四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101条 工业用地布局
工业用地布局。主要承载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精细加工、数字产业(智算、智能、智产)、食品医药、装备制造等产业。引导新增工业用地向工业园区集聚,保障石化等主导产业拓展空间。引导西峰工业集中区组团低效工业用地“退二进三”,“东数西算”产业园区发展新型产业功能,增加新型产业用地供给。
第102条 工业用地管控
为保障产业发展需要,稳定工业用地总量,严格管控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的用地性质调整,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第103条 仓储用地
整合现有物流资源,保障必要的生活性配套物流用地,规划仓储用地集中分布在南梁大道沿线,减少对城市生活区的交通和环境干扰。
严禁新增危化品仓库和危化项目,加强现状危化品仓库安全和环境管控,危险源周边1300米范围内所有新增建设项目必须开展项目安全风险评估。
逐步腾退对城市安全和环境存在风险的危化品仓库,加快推动西峰工业园区危险范围内的村庄、住宅、公共建筑等设施有序搬迁。
第五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
第104条 蓝绿空间结构
绿地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一环五湖映城、六纵七横点网均布”,可游可赏可感知的蓝绿开敞空间结构。通过增加口袋公园、街心公园、道路绿化、园区绿化等措施,提升中心城区公园绿地与广场覆盖率。
第105条 绿地系统
公园绿地与广场。中心城区内共规划市级综合公园6处,其中保留现状公园4处(分别为东湖公园、东郊湖公园、西湖公园、南湖公园),新增2处市级综合公园(分别为科技公园、世纪公园),市级专类公园4处(植物园、黄土地质公园、海绵运动公园、新城运动公园),规划区级公园17处(其中现状4处、新增13处)。规划市区级广场5处,分别为和谐广场、海绵人防广场、儿童广场、红色文化广场、高铁站前广场。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强化社区公园、街头绿地和游憩绿化带等小型绿地建设,规划社区级公园及广场34处(口袋公园21处、街头广场13处)。规划对街头绿地提出指导位置及范围,具体街头绿地位置和范围在控规中予以进一步落实。
防护绿地。铁路防护绿地,城区铁路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小于40米。道路防护绿地,高速公路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小于30米,骨架主干路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小于10米,工业区道路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小于5米。市政走廊防护绿地,电力高压走廊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规定要求设置防护绿带,石油管道防护廊道控制宽度不小于30米的防护绿带。
自然生态绿地。自然生态绿地包括郊野公园和生态安全屏障绿带。沟壑郊野公园3处,包括火巷沟植物公园、清水沟黄土地质公园、小崆峒郊野公园。
第六节 公共服务设施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到202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达到5平方米。
第106条 教育设施
规划近期保留现状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庆阳林业学校、庆阳特殊教育学校、庆阳女子职业学校,进行改建提质;规划扩建陇东学院;中远期规划建设庆阳职业教育园区。
本次规划小学22所,其中现状保留12所,规划新增小学10所(2所为转建),规划小学学位数共35934人。
本次规划中学16所,其中初级中学9所,高级中学6所,完全中学1所。规划初中9所,其中现状保留5所(3所保留现状、2所为转建),规划新增4所,规划初中学位数共20981人。规划高中6所,其中现状保留4所,规划新增2所,规划高中学位数共17450人。规划完全中学1所,为现状保留,共提供初中学位1800人,高中学位1500人。
第107条 文化设施
规划构建市、区级文化设施—街道级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中心三级服务体系,并结合社区生活圈进行配置,形成覆盖全面、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规划市级文化设施6处,其中保留现状5处,包括市博物馆、市会展管理中心(规划展览馆)、市图书馆(兼有文化馆、美术馆)、市大剧院、陇东风情园各1处。规划新增1处,为庆阳市科技馆。规划区级文化设施2处,均为现状保留,分别为区图书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规划结合居住社区生活圈,新增12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其中包括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
第108条 体育设施
规划以建设居民健身和可承办体育赛事的运动场馆为核心,完善公共体育设施,达到国家公共体育设施相关标准。加快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均衡布局多功能综合健身场所、健身路径等,推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体育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及开敞空间共建共享。规划构建“市、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小区级”四级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体系,同时以教育系统和商业经营性体育设施作为补充,共同形成中心城区体育设施服务体系。按照15分钟生活圈标准,配置小型健身休闲空间等基础保障性体育设施。
规划以市级“一场两馆一中心”、区级“1场1馆1中心1公园”为建设重点。到2035年,规划市级体育设施5处,其中现状保留3处,包括市全民健身中心、市体育馆、市体育场,规划新增2处,为市游泳馆、市智慧共享体育馆。规划区级体育设施3处,其中现状保留1处,为北湖体育公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规划新增2处,分别为西峰区全民健身中心(与西峰区体育馆合建)、西峰区体育场。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设置9处街道社区体育场、馆,其中现状保留4处(体育馆1处,体育健身活动场地3处),规划新增5处(体育场1处、体育馆1处、游泳馆1处、体育健身活动场地2处)。
第109条 医疗卫生设施
根据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
规划市级医疗卫生机构14所,其中现状保留5所,现状在建1所,规划新增8所,床位数总计约8560床。本次规划有市级专科医院5所(现状保留1所,规划新增4所),分别为市康复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眼科医院、市脑科医院、市医养结合医院;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所(规划迁建1所,新增3所),分别为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
规划区级医疗卫生机构3所,总计床位数820床。其中现状保留区级综合医院1所,为西峰区人民医院;在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所,分别为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结合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疾病预防与控制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其中现状保留2所,规划迁建1所,规划新增6所,总计床位数570床。
第110条 养老与福利设施
规划重点打造高质量、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市、区级养老基地—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四级服务体系,考虑庆阳市实际需求情况,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措施,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规划市级养老基地1处(庆阳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为现状保留。规划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处(无独立占地),其中现状保留3处,分别为学院路街道、安定路街道、兰州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3处,分别为朔州路街道、石油路街道、解放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保留现状温泉中心敬老院1处。社区老年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合并设置。
规划市级福利设施共计4处,其中保留现状3处,分别为庆阳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庆阳市社会福利院、庆阳市救助管理站;规划新增1处,为庆阳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规划区级福利设施1处,为规划新增的西峰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第111条 完善15分钟生活圈
根据城区社区人口分布情况及片区功能特点,构建13个15分钟生活圈,其中包括12个便民生活圈和1个经济圈。每个15分钟生活圈服务人口5~10万人,包含4~8个社区,基本实现中心城区1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强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类型丰富、便捷可达的社区服务。在每个社区均建有一处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到2035年,规划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第七节 中心城区交通体系
第112条 对外交通
对外交通。中心城区构建“一环两向”的对外交通,实现客货运输分离,过境货运功能外移,优化中心城区主干道功能。
一环是指G22青兰高速西峰至镇原至平凉沿川子段(青兰高速改线)和G244打庆高速庆阳过境段(东绕城)组成的绕城交通环。两向是指G22青兰高速与G309线合水(老城)至西峰段的向东和南北向对外交通方向。
第113条 道路系统
优化完善城市骨干交通网络,适应塬上城市空间形态,根据市区功能分区,结合交通运输、自然地形特点,道路骨架网基本上采用方格网式结构。到2035年,中心城区城镇村道路用地1149.1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19.81%,人均道路用地18.24平方米,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千米/平方千米。其中新建商业与服务业集中区路网密度不低于10千米/平方千米,新建工业区路网密度不低于4千米/平方千米。
主干路。规划“十纵十五横”的结构性主干路系统,十纵为南梁大道、庆化大道、长庆大道、北大街—南大街—岐黄大道、九龙路—陇东大道、北京大道、王符路、仁杰路、梦阳路、园区纵三路,十五横分别为北城路、城北四路、城北二路、城北一路、古象西路—古象东路、安定西路—安定东路、兰州路、园区横四路、安化西路—安化东路、朔州西路—朔州东路、华池西路—华池东路、镇原西路—镇原东路、石油西路—石油东路、董陈路、董北路。
第114条 公共交通系统
完善城市公交服务网络,构建公交快线、干线、支线、微循环组成的城市公交网络体系,打造全市公交“一张网”格局。科学优化公交线网,提高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增加车次、缩短发车间隔,增加以高铁站点为首末站的环线,连接城区所有公路客运站,完善与铁路站、机场、公路客运站的公交线路衔接。
公交廊道。规划形成“六纵八横”的城市骨干公交廊道,满足快速公交通行要求。“六纵”分别为南梁大道、庆化大道、长庆大道、北大街—南大街—岐黄大道、北京大道、梦阳路,“八横”分别为北城路、古象西路—古象东路、安定西路—安定东路、兰州路、安化西路—安化东路、石油西路—石油东路、董陈路、董北路。
第115条 慢行交通系统
依托城市道路网络,结合城市蓝绿空间,构建连续、安全、舒适、宜人的慢行环境。优化既有道路的横断面布局,在街道空间内统筹一体化高标准布置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城市道路单侧人行道宽度不小于2米,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小于2.5米,形成安全、连续、方便、舒适的步行和自行车网络。
第116条 停车系统
规划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差异化、智慧化、现代化停车供给体系,分区域、分层次满足停车需求,实现停车系统与城市协调发展。分阶段、分区差异化逐步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平面与立体等多种方式增加停车泊位。鼓励新建、改扩建停车场建设预留充电设施。到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总停车位供给量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1~1.2倍。
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
第117条 城市供水设施
供水水厂。规划保留现状第一水厂,远期作为调峰水厂;保留第二水厂;扩建董志塬水厂。北部城区规划1处给水泵站,完善供水管网系统建设,提高供水能力和可靠性。
供水管网布局。中心城区均形成环状给水管网体系,在必要处设置给水加压泵站,统一调度,由城市管网联合供水。
第118条 城市排水体系
排水体制。规划到2035年,庆阳市中心城区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建成区逐步由雨污合流改造至雨污分流,新建区域完全采用雨污分流。
再生水利用设施。结合污水处理厂设置再生水厂,加快推进城市再生水系统建设,至规划期末,预测最高日再生水量为10.58万立方米/日,再生水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园林绿化用水,工业片区预留再生水接口。
雨水系统。雨水系统采用就近收集后进行下塬的原则,雨水排放就近纳入东湖、东郊湖、南湖、西湖、北湖等水体,然后进行下塬排放。有必要的地段设置截洪沟。尽可能采用重力流为主的方式排出雨水,不能直排的地段利用已有或新建的雨水提升泵站收集后下塬排放。
雨水分区和管网。雨水管网根据雨水排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需求布置。雨水在接入雨水管网前,有条件的地区应做到渗透、滞留、蓄积、净化。
第119条 海绵城市
建设生态雨水综合体系。尊重区域自然本底,统筹城市低影响开发系统。到2035年,海绵城市理念贯彻到城市规划及建设全过程,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实现城市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综合目标。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城区水系治理、排水管网及泵站等类型的新建与改造类项目,均应落实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理念。
第120条 电力设施
电网规划。规划形成以750千伏网架作为城市电力能源输送系统,西峰变作为中心城区的电源,规划园区一变、园区二变、园区三变作为“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电源。220千伏及110千伏电网作为城市高压配电网系统,逐步完善城市电网结构。
中心城区有现状330kV变电站1座,为西峰变(3×240兆伏安)。到2035年,新增3座园区330kV变电站(4×360兆伏安),电源接自规划750kV西峰东变;保留现状110千伏西城变、南佐变、彭原变及董志变;对110千伏温泉变进行增容,扩容至3×50兆伏安;加快建设110千伏工业园区变,变电站规模2×63兆伏安;扩容110千伏李家寺变,变电站规模2×50兆伏安。加强10千伏电网建设,提升配电网供电质量。
第121条 供热设施
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供热为主,以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供热为辅,在无集中供热区域逐步建设区域锅炉房,稳步有序取消小、散锅炉房,促进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稳步提升。
中心城区划定8个供热分区,保留现状4座热源厂,即:新区热源厂、北区热源厂、东区热源厂和广场路热源厂,并对现状热源厂进行提标改造;规划新建4座热源厂和1座热力站,即:西峰工业集中区热源厂、东区新建热源厂、南区热源厂、西峰工业园区热源厂、城区南部纬六路南部热力站。“东数西算”产业园区企业采用机房余热为热源分散供热,同步新增“东数西算”产业园区配套天然气热电联产或分布式能源项目,满足园区及城区冷热电需求。
第122条 燃气工程
气源规划。中心城区气源为西气东输二线平泉分输站,通过长输高压管道输送至南佐分输站,合水县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中压管道输送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末站。
第123条 环卫设施
环卫体系。建立合理有序、节能环保的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从源头对垃圾减量、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严格执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生活垃圾以容器收集,并分类投放收集,焚烧处理。
其他垃圾。工业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由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单独收集、单独运输至专门的垃圾综合处理厂单独处理或再利用。
第九节 综合防灾减灾
第124条 抗震
设防标准。中心城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抗震设防标准。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应符合《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中有关规定;作为防灾据点的建筑物不应低于7度重点设防类设防,保障在罕遇地震下其主体结构和附属结构不发生中等及以上破坏,并满足抗震性能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按高于当地房屋建设抗震设防要求高1档或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一般建设工程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工程依据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应急避难场所。按照服务半径为2~3公里,步行1小时可达范围规划固定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中心城区固定避难场所包括东湖公园、南湖公园、和谐广场等公园和广场、各学校操场、大中型体育场馆、停车场、空地等。
按照服务半径500米左右,步行10分钟可达范围规划紧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紧急避难场所包括利用城市居民住宅附近的小公园、小花园、小广场、高层建筑物中的避难层(间)以及抗震能力强的公共设施等。
中心城区共设置室外应急避难场所90处,其中规划8处中心避难场所,分别为北湖公园、东湖公园、南湖公园、东郊湖公园、世纪公园、新城公园、和谐广场、庆阳市体育馆。
第125条 防洪排涝
内涝防治标准。中心城区为“塬上城市”主要以城市内涝为主。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标准为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24小时的暴雨。结合中心城区排水规划布置,对城区内主要存在的易涝点、易涝片区以及下穿隧道节点进行排涝改造,逐步改善老旧小区排水能力。
排涝防治措施。以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为目标,控制源头径流、疏通超标雨水通道、增加自然调蓄空间。完善东湖、东郊湖、西湖、南湖、北湖为主体的行洪排涝通道体系建设,消除挤占、淤塞、填埋导致的排水通道瓶颈,降低中心城区洪涝风险。超标雨水地面行泄通道应避开重要地下通道、地下空间、设施出入口。
第126条 城市消防
消防标准。中心城区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100%。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出动指令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消防站的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设在城市的消防站,一级站不宜大于700公顷,二级站不宜大于400公顷,小型站不宜大于200公顷;设在近郊区的普通站不应大于1500公顷。
消防安全布局。对于现状易燃易爆单位,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进程,近期以控制规模、技术改造和转产转向为主,远期结合城市规划有序实施搬迁。对于新建的易燃易爆单位,在选址、设计等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规范与现行政策规章,按照“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
消防站规划。完善城市消防站布局,提高城市消防响应能力,确保接警后5分钟抵达火灾现场。中心城区共布置14座消防站,其中保留现状6座消防站,现状提升1座消防站,新建6座标准消防站(一级消防站),新建1座工业园区专职消防站,消防站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应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消防给水。加强消防给水建设,完善城市供水管网,城市边缘地区要加快城市供水管道建设,修建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中心城区道路消火栓要按照标准配建。
第127条 邻避设施管控
中心城区邻避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
污水处理厂应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对于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污水处理厂,可按照环评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布局住宅、学校、医院、食品厂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不小于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布局住宅、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用地,新建项目必须严格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
第128条 地质灾害防治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报预警系统,并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
已建成区内地质灾害高、极高风险区一般不作为城市更新建设区,并要采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排危除险等整治措施严控风险;确因城镇建设可拓展空间不足,仅允许开展以安全防控为目的的更新活动,并采取整治措施严控风险,重点加强沟边塬边已建成的公共设施和住宅等建筑的地质灾害防护,并实施常态化监控。
规划建设区内地质灾害高、极高危险区应充分结合建设用地适应性评价,原则上尽量避让,不作为城镇建设规划;确需开发建设的,不得作为城镇建设规划发展方向,仅允许布局以安全防控为目的的规划用地,并采取整治措施严控风险。对中危险区,要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落实相关防治措施后,方可开展城镇开发建设。对低危险区,要按规定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后,方可开展城镇开发建设。
第十节 城市控制线管控
第129条 城市绿线
中心城区城市绿线划定199.71公顷,主要管控结构性绿地和重要公园绿地。其他城市绿线在详细规划中具体划定。
绿线包括傅玄路两侧,园区横二路南侧,园区纵三路西侧,城北一路北侧,秦直东路东侧,董志塬大道(育才西路—秦直东路)东侧结构性绿地,西湖公园、小北湖公园、东湖公园、东郊湖公园、南湖公园5处综合公园以及周祖广场,南部城区庆阳市污水处理厂周边防护绿地。
管控要求。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划入绿线管控的块状公园绿地不得占用作为其他用途;划入绿线管控的廊道型公园绿地,因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民生建设需要占用时,可进行优化调整,但须遵循廊道走向不改变、绿地总量不减少、游憩品质不降低的原则,且调整后的廊道型公园绿地宽度不得低于原廊道型公园绿地宽度的80%。纳入绿线的防护绿地原则上不得改变用地边界,因道路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应遵循绿地总量不减少,延续性不被破坏,防护功能不降低的原则进行调整,绿线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
第130条 城市黄线
中心城区城市黄线划定115.29公顷。主要包括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变电站、供热站、天然气门站、垃圾处理站、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对外交通枢纽等设施用地。
管控要求。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其他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采取点位管控,结合专项规划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并纳入规划管控单元。城市黄线范围在保持主导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因城市发展需要确需调整黄线的,应保证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和服务能力不降低,黄线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
第九章 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彰显革命老区特色魅力
庆阳市历史悠久、资源富集,特色鲜明的黄土地形地貌和多元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彰显美丽国土的重要标志,是传承红色精神的重要载体,也是支撑城乡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战略资源。系统保护和活化利用好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丰富多样的景观资源,推动自然山水、历史文化与人居环境融合,焕发革命老区特色魅力。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结合庆阳市域历史遗存及文化线路的分布情况,形成“一线三带四区”的保护结构,保护传承庆阳历史文化资源的多样性、差异性、典型性,彰显庆阳地域文化特征。
第131条 一条长征文化线路
以庆阳市域北部及中部的中央红军和红二十五军长征路线为基础,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庆阳段)建设,强化沿线革命文物、历史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展示与活化利用。
第132条 三条历史文化保护带
长城历史文化保护带。加强长城遗迹沿线沟谷的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对战国秦长城、明长城各遗址段开展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加大病险长城保护维修力度,实施长城围栏工程、本体修缮、环境整治等保护项目,着力解决长城保护范围内的违建等问题,维护长城风貌。推进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保护规划》,加快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庆阳段项目建设。整合长城沿线自然景观及人文遗产资源,建设集长城烽燧、红色印象、田园风光于一体的复合型长城文化保护展示带。
秦直道历史文化保护带。坚持生态与文物保护相结合,重点保护秦直道大遗址的连续性、完整性,依托子午岭国家森林公园,以秦直道遗迹为保护展示主线,结合农耕文化、红色文化等推动人文生态旅游发展,构建秦直道历史文化保护展示带。
丝绸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带。以萧关和灵州古道线路为保护展示线索,依托现有交通体系串联沿线传统村落、历史遗存及自然景观,基于丝路遗产开放包容的核心价值导向,打造集古道遗风、特色村貌、红色记忆、塬上风光于一体,多元文化融合的丝绸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带。
第133条 四大文化遗产聚集区
庆城历史文化遗产集聚区。严格遵守历史文化名城及文物保护要求,统筹整合庆城县及周边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实施多层次、多类型、多途径的系统保护。重点保护庆城古城传统空间格局、历史街区、重要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文保单位及历史环境要素,同步推进县域其他各级各类文物资源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特色产业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创建以庆城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的综合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南梁红色文化遗产集聚区。以红色文化为保护主题,统筹整合南梁镇及其周边集聚的红色文化遗产群落,在严格遵守历史文化名镇及文物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南梁陕甘边区革命政府旧址等价值意义重大的革命文物及其历史环境、重要历史地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与展示利用,创建以“南梁精神”为核心的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区。
长城历史文化遗产集聚区。以长城文化为保护主题,重点对该片区战国秦长城遗址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抢救性保护修复,明确保护范围与管控要求,整治提升区内自然环境,增强遗产环境安全韧性。同步推进长城周边其他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形成以长城文化为主体、红色文化为纽带、多元文化融合的长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区。
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历史文化遗产集聚区。重点保护镇原县至正宁县一带分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正宁县永和镇罗川村、中国传统村落宁县中村镇政平村、北石窟寺、肖金塔、南佐遗址、凝寿寺塔等价值重大的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推动区内各镇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依托历史文化资源与现有交通体系,打造历史文化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的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区。
第134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保护庆阳市域内已公布的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处历史文化名村,2处中国传统村落。尽快完成保护规划的编制,明确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整体保护历史镇村的历史格局与风貌,以及周边的特色自然乡土环境。注重将遗产保护与乡村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历史村镇的文化内涵,突出乡土景观特色,促进生态观光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
第135条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保护好市域文物保护单位,具体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28处,以及2911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文物进行严格保护。重视并加强考古工作,积极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认定和公布工作。划定文物埋藏区,注重庆阳地下油气资源开采对地下潜在埋藏文物造成的影响。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的政策机制,发掘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多重价值,保障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合理空间需求,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的融合发展。确定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富集、分布集中成片的地域和廊道,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空间,完善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的用地和空间管控政策。对需依法保护的历史文化遗存,开发建设前应开展建设影响评估。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第136条 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
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庆阳市域有历史建筑9处,加快推进全域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公布工作,将市域范围内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院落格局和建筑保存完整、建筑构架体系保存完备、构件装饰有特色的建筑认定为历史建筑,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对历史建筑实施有效保护。在满足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对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和功能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周边建设项目,不得危及历史建筑的安全,建筑风貌宜与历史建筑环境相协调。
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加快推进全域工业遗产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普查、保护工作,重点对长庆油田“石油大会战”建设时期重要实物证明的各类工业遗产,以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实施保护。
第137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重点保护庆阳市联合国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中国〔环县〕皮影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3项(39分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33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75项。
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工作。宜结合节庆与城市重大活动,保护和恢复传统民俗活动,烘托名城历史文化氛围;通过影视制作、媒体宣传、艺术比赛、戏剧表演等方式,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保护与发展传统商业和手工业,鼓励经营各类名优地方特产,大力扶持老字号与传统手工艺作坊。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各县区可结合自身文化遗产特点,进行有重点的项目推广,积极推动现有2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2个市级非遗传习所的高质量实施与建设发展。
第138条 历史文化保护线
历史文化保护线包括庆阳市域范围内各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等。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严格保护,积极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结合规划传导体系,实行分级管控。建立文化保护控制线定期评估与更新机制,逐步增补保护对象、拓展保护范围。
第二节 塑造城乡特色风貌
第139条 全域风貌分区和管控要求
以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为核心,系统管控市域各类景观风貌要素,规划在全市域形成6类景观风貌区,基于地形地貌特征,对庆阳市全域自然生态要素、历史人文要素、城镇建设要素采用系统性、差别化的风貌管控方式。
黄土丘陵沟壑风貌区。保护市域北部梁峁相间、沟壑纵横的黄土丘陵地貌,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改造,塑造独具特色的山地黄土丘陵梯田景观。
塬面田园景观风貌区。积极实施固沟保塬工程,重点保护南部黄土塬景观及特色传统村落,立足乡村和田园本底,加强美丽乡村风貌建设,打造具有示范价值的塬面田园景观风貌区。
黄土川地河谷风貌区。市域主要河流水系呈枝状分布,是实现庆阳全域景观风貌“内外贯通”的重要衔接空间,重点保护黄土川地河谷内部的河流及农业景观。
低山梁峁森林风貌区。主要分布区域为市域南部重要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重点保护片区内的天然林草地,展现具有庆阳特色的黄土低山梁峁森林风貌。
塬上城镇风貌区。对中心城区、合水县、正宁县,重点处理沟边塬边和城市建设的协调关系,依托董志塬打造中心城区周边的城市绿廊和蓝绿开敞空间,形成城塬交融、高低错落的特色空间秩序;采用城市更新与风貌整治的方式改善中心城区建筑面貌,凸显庆阳文化底蕴。
河谷城镇风貌区。对环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华池县城,采用生态化、组团化的空间组织模式,控制城镇组团整体的建设规模及开发强度,打造显山露水的河谷城镇风貌区。
第三节 塑造魅力空间体系
第140条 加强全市魅力空间格局建设
通过庆阳市魅力空间引领的新理念、新格局、新品质,以“主题化、生态化、集约化”的发展目标为导向,形成“两核三廊五区”的全域魅力空间格局。
两个魅力核心。以庆阳市中心城区为核心,优化调整中心城区用地性质与功能,依据居民空间分布及文化服务需求情况,合理布局文化用地;以庆阳地域特色文化为主题要素,创新城市休闲空间和文化地标,重点对城市公园广场、博物馆等公共文化空间进行增量提质,塑造具有引领和示范意义的文化魅力核心,促进庆阳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以庆城县城为核心,依托庆城古城及其周边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凸显“凤城”文化底蕴,立足“岐黄、周祖、陇东民俗”等典型文化特色,优化基础配套,改善环境风貌,创新丰富文旅业态,彰显庆城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魅力。
三条魅力景观廊道。多元文化复合魅力景观廊道,以南北向交通主干线为空间载体,对内串联市域四大魅力片区,对外连接银川、西安两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完善沿线旅游设施,全面激活各类人文及自然生态魅力资源,为区域文旅事业发展塑形赋能,打造多元文化复合的魅力景观廊道。丝路民俗文化魅力景观廊道,以丝绸古道为空间线索,依托茹河、蒲河及沿岸县道、乡道等交通主干线,串联整合以北石窟寺、潜夫山森林公园等为代表的重要景区景点魅力资源和以毛寺村、闫沟村聚德小镇为代表的乡村旅游魅力资源点,形成体验庆阳丝路文化、民俗文化的重要廊道。子午岭人文生态魅力景观廊道,以子午岭、秦直道为空间线索,依托子午岭边缘公路,串联调令关森林公园、中华黄帝文化旅游景区、太白镇、南梁红色旅游景区等优质魅力资源,深入开发红色革命、历史人文、自然生态、乡村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打造集生态康养、历史人文于一体的子午岭人文生态魅力景观廊道。
五大魅力景观区。
山城堡—老爷山魅力景观区。整合山城堡战役旧址、东老爷山景区等重点魅力资源,融入文旅功能和业态,提升设施配套,推进4A景区建设,激发景观圈活力,打造集红色观光和生态休闲功能于一体,“红绿结合”的特色魅力景观圈。
南梁红色魅力景观区。立足市域红色旅游大格局,以推动建设红色南梁5A大景区为核心,重点挖掘整合片区红色资源,识别红色文化展示阐释主线,讲好“南梁故事”。加强设施配套,提升服务品质,以南梁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南梁革命纪念馆景区为主体,结合本地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自然生态、工业景观,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项目和特色节庆及教育活动,凸显南梁红色旅游品牌效应,打造庆阳市乃至甘肃省红色旅游业新的增长点。
北石窟寺—庆阳民俗魅力景观区。以北石窟寺、肖金塔等遗产集群、陇东风情园为核心,依托G309线青岛至兰州段等交通干线,串联周边乡村旅游点,基于非遗传承培育民俗体验、特色节事、文化演艺等乡村文旅产品,打造集石窟艺术、古道遗风、民俗风情、塬上风光于一体的民俗魅力展示体验区。
黄帝—义渠历史文化魅力景观区。围绕古豳国、义渠戎国、黄帝文化主题,深入发掘片区人文及自然资源,持续提升完善古豳文化旅游区、印象义渠·莲花池景区、黄帝文化旅游景区、罗川村旅游服务质量,打造底蕴深厚的祖脉文旅魅力景观圈。
庆阳古城—子午岭文化生态魅力景观区。以庆城县历史文化名城和子午岭生态景观为核心,依托片区红色旅游、历史文化、自然生态资源优势,构建融民俗风情、岐黄中医养生、周祖农耕溯源、子午生态风光等多种特色于一体的文化生态魅力景观圈。
第141条 加强全市魅力空间管控
风景名胜区类。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重要景观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以保护对象的价值和级别特征为主要依据,结合土地利用方式建立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的分级保护体系,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历史文化类。历史文化类魅力空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各类专项规划、《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中确定的保护区、保护名录相关要求进行划定与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对文化资源进行分类评估,探索不同的开发利用模式。尊重文化发展规律,不破坏文化资源,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按一定比例将开发收益应用到资源保护上。
游憩景点类。结合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功能区范围,对游憩空间进行管控保护。严格制度规范及合理确定游憩空间开发强度,禁止过度开发,相关部门应明确开发准入的批准条件;保护游憩环境,对游憩空间及节点实行梯度开发策略,在市县层面确定重点开发区和未来建设区,根据不同区域人群的实际需求,对既有游憩空间逐步完善建设,提升景区等级和配套设施,对具有潜力的游憩魅力空间以保护为主,如需利用必须进行生态评估、经济效益评估等,并征求社会意见。
第四节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第142条 建设旅游大景区
全面推进景区建设提升。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分类建设特色旅游景区。着力建设提升一批,盘活运营一批,新建扩容一批。依托红色革命遗址,提升建设南梁、山城堡等经典红色旅游景区。依托全国、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用好各类文物资源,盘活运营周祖陵、北石窟驿、南佐遗址、秦直道等一批历史文化景区。依托特色地理景观、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扩容建设太白康养小镇、龙栖谷、太一农庄等乡村旅游景区。围绕现代游客旅游新需求,着力培育乡村采摘、康养休闲、数字体验、文化演艺、研学培训等业态产品,丰富景区参与性、体验性项目,促进景区产业发展。
第143条 大力发展精品旅游路线
结合市域旅游资源及分布,将市内外红色景区景点、革命纪念馆和革命遗迹遗存整合串联,打造推出重走长征路、弘扬南梁精神、红色沃土、银西高铁沿线城市红色之旅等经典红色旅游线路。结合庆阳市博物馆、南梁革命纪念馆、陇东古石刻艺术博物馆等文博场馆和南佐遗址、秦直道、北石窟寺、丝绸之路石道坡古道等遗址遗迹,设计推出革命历史研学、非遗研学、考古研学等研学旅游线路产品。着力培育工业旅游新亮点,整合长庆油田大会战纪念馆、庆一井、长庆油田生产生活基地旧址,开发设计“长庆人游庆阳”故地重游线路产品和青少年科普研学旅游线路。做精做优蒲河川美丽乡村游、茹河川滨水娱乐游、湘乐川休闲观光游、子午岭康养休闲游、高原风情行摄游等乡村旅游线路,实现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第144条 保障旅游设施用地
探索“点状供地”政策,因地制宜为休闲度假设施、旅游风景道、公路沿线自行车道、步道以及旅游驿站、营地等配套服务设施提供用地保障。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零星分散的特殊选址旅游设施的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旅游产业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废弃矿山和盘活闲置农房、宅基地,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保障旅游新业态用地。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支持开展民宿集聚区试点和示范区建设,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创产业等项目发展。
第十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对接国家与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干线网络,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补齐面向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短板,促进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空间保障体系。
第一节 优化综合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
第145条 构建多向辐射的交通网络,打造陇东地区对外枢纽
全面提升庆阳交通战略地位,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庆阳交通打造成为全省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的东部龙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保障,为庆阳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当好先行示范。
深度融入国家交通网络。打通与国家交通网络衔接的高等级铁路、公路,将庆阳进一步融入国家骨干网络,由“承东启西”向“接南纳北”并重转变,提升庆阳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
大力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支撑,构建区域重要开放平台。重点加强庆阳中心城区枢纽建设,推动空港、高铁站等综合枢纽发展。完善重要枢纽多式联运,打造“一带一路”上的重要对外开放节点、陇东对外开放高地。
第146条 完善市域交通网络与枢纽体系,支撑城镇空间格局
加强铁路枢纽与城镇功能空间耦合布局,强化西峰区、合水县、正宁县、宁县、华池县等枢纽功能,各县区城区半小时乘高铁。优化高速公路等骨干公路规划布局,各县区单元至少规划2条高速公路连通,加强对长庆桥等重点发展地区的服务支撑。促进相邻城镇间干线公路有效对接,合理提升公路等级,县级单元之间形成2条以上通道衔接,支撑地方经济发展。形成以“一圈两廊四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和“一核四极多点”枢纽为主体的综合交通运输格局。
一圈两廊四通道。一圈,西峰—庆城—合水—宁县联动发展圈;两廊,银川—庆阳—西安交通走廊、兰州—庆阳—北京交通走廊;四通道,包头—庆阳—重庆通道、白银—庆阳—延安通道、银川—庆阳—平凉通道、兰州—庆阳—济南通道。
一核四极多点。建成以西峰—庆城—合水—宁县组团枢纽为核心,环县、华池县、镇原县、正宁县等4县城为极点,重点小城镇为支撑的多层级枢纽节点体系。
第147条 航空系统
重点推进机场门户枢纽建设。积极推动庆阳机场实施4D改扩建工程,新建航站楼1座,扩建站坪,增加C类停机位、登机廊桥,新建航管楼等附属设施。新建通航训练基地,预留口岸建设空间。开展飞行员复训、航空维修培训等,形成陇东地区航空培训基地。全面提升庆阳机场的运输服务和运行保障能力,打造庆阳航空港对外门户枢纽。
有序推进环县A2级通用机场建设、正宁县A3级通用机场建设,主要为应急救援、空中指挥、巡逻、航拍、游览等提供起降服务。
第148条 铁路系统
高速铁路。积极推动京兰高铁通道平庆延段前期工作。依托高速铁路,融入兰州“两小时旅游圈”,实现与周边省会城市的高铁互联互通,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立体交通网东西向客运通道,促进庆阳与黄河流域沿线城市合作交流。依托银西高铁、京兰高铁,构建“一纵一横四联”高速铁路网。
普速铁路。积极推动环县至褚家湾铁路建设,形成环县通往固原市、中卫市的客货运通道,优化区域网络结构。积极推动榆林经庆阳至重庆铁路和庆阳至黄陵铁路前期工作,纵向衔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庆阳融入国家南北向物流大通道。加快推进西平铁路增二线建设,同步建设庆阳至长庆桥铁路,提升庆阳东西向货运通道能力。
铁路客运站。打造庆阳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庆城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完善旅游集散功能。同步建设宁县、曲子、环县、洪德、甜水堡等高铁枢纽,完善公路、公交集散服务。
第149条 公路系统
高速公路。畅通庆阳与银川、西安等省会城市间高速公路通道。加快推动S15吴平高速庆阳至平凉(四十里铺)段高速公路建设,优化完善陕甘宁区域网络结构,促进庆阳、平凉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正宁宫河至宁县长庆桥高速公路建设,构成庆阳高速公路南环线。依托G8513平绵高速平凉至天水段(现状)、G85彭大高速(现状)和S15吴平高速庆阳至平凉(四十里铺)段(新建),构建天水—平凉—庆阳南北向高速通道。到2035年,建成以西峰区为中心的“一纵一横三联”高速公路网,实现“县县通高速”。
普通国道。加快推进G327线正宁至镇原段(含调令关至正宁段、宁县至长官段、肖金至镇原段)、G671线合水至华池段公路等普通国道建设,推动G699红寺堡至泾川公路建设,推进G341线华池至车路崾岘公路改建工程,实现普通国道市域各县区全覆盖。加快普通国道扩能改建,积极推动G244线庆阳段公路改建工程(长庆桥至罗汉洞段、庆阳市过境段)、G309线公路改建工程(合水至西峰段、驿马至小园子段)、G211线公路改建工程(南义至罗儿沟圈段、环县洪德至合水板桥段)等改线工程,缓解过境交通对城市交通的干扰。到2035年,基本建成“三纵三横三联”普通国道网,实现全部国道达到三级以上,重点路段达到一级公路标准。
普通省道。加快推进S506线孙家湾至白马公路(华池段)建设,扩展普通省道服务范围,完善市域普通省道网。积极推动S515张庄至武沟公路、S513洪德至南湫公路、S512孟坝至新集公路、S508肖金至显胜公路、S507白马铺至铁李川公路、S503合水至固城公路、S501五顷塬至三嘉公路、S319线正宁段、S319线宁县段、S211线狗拉壕至洪德段、S202线杨旗至阳路湾段、S202线屯字至白草坬等省道瓶颈路段的改建工程,提升普通省道网通行效率和服务品质。到2035年,实现普通省道全部达到三级以上,重点路段达到二级公路标准。
县乡公路。完善农村公路网,畅通农村对外通道,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高质量连通。大力推动农村路网扩能改造,加强县道乡道对重要行政节点、经济节点以及农村公路服务站、农村客运站等农村基础服务设施的衔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向农村中小学、中心医疗点、敬老院和重点自然村等农民集中居住点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网的通达度和保障性。力争到2035年,实现80%以上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基本实现人口规模较大且常住人口较多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成30户以上自然村组硬化路6530公里,自然村(组)交通条件显著改善。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359公里,农村群众出行满意度显著提升。
第150条 综合交通枢纽
客运枢纽。优化完善庆阳客运枢纽布局和疏运网络,推动各种运输方式高效融合。打造庆阳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庆城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完善旅游集散功能。完善宁县、曲子、环县、洪德、甜水堡等高铁枢纽客运职能,同步推进西峰肖金客运站、宁县综合客运中心、合水县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完善公路、公交集散服务。构建以庆阳公铁联运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为主,以庆阳机场门户枢纽为辅,以银西高铁庆城综合交通枢纽等七个高铁枢纽为重要核心,各县(区)公路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通用机场为主要支点的“一主一辅七核多点”综合客运枢纽体系,提供覆盖全市域,通达关中平原及周边主要城市群和全国主要城市群的便捷客运服务。
货运枢纽。统筹考虑全市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布局,依托庆阳机场、铁路货运站,构建以庆阳市物流园为核心,市域其他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物流服务点为补充的“一枢纽多中心”现代综合货运枢纽体系,推动庆阳建设区域性重要物流中心。
第151条 物流组织
加快推动专业物流发展,推进专业化冷链运输发展,建成以西峰区为枢纽、各县为节点、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末梢的冷链物流网络,将庆阳打造成为区域冷链物流高地。
第二节 推动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第152条 提升水资源安全水平
全市供水安全保障以合理开源、适度引调水为重点。紧紧围绕供水网络体系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管控的原则,采取内挖外调、远近统筹,着力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统筹水资源高效利用,建设“水源有保障、结构更优化、生态上水平、区域相均衡”的全市水资源配置格局。
第153条 供水网络体系建设
到2035年,实施白龙江引水工程,建立支撑区域发展的骨干供水网络,统筹水资源高效利用,形成以当地水、外调水、非常规水联合配置的供水体系,同时加快马莲河水利枢纽的部署研究,形成“多源互济、互联互通、统筹调配”的供水网络体系。
第154条 保障城镇供水安全
到2035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供水自动化率达98%以上。到2035年,庆阳市全市日用水量为60.36万立方米。
第155条 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围绕城乡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供水保障的要求,统筹后续发展用水需求,依托白龙江调水、盐环定扬黄等调水工程水源,加速补齐基础短板,通过并网联通、提质扩容等方式,着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大型规模化供水工程;在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工程供水区域,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逐步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总体形成“一县一网”“多乡一网”的供水格局。
扩大集中供水范围和供水规模。对城镇周边农村,通过城镇供水管网延伸、配套改造、联通并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白龙江引水工程配套设施,扩大农村人饮供水覆盖范围,置换受水区水窖、水井等分散式水源。
加强集中供水水源建设。在骨干工程覆盖范围外且城镇供水管网难以延伸的地区,结合抗旱应急及特色产业发展,建设一批中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强农村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完善调蓄工程建设,对供水规模较大、管网系统复杂的农村供水系统骨干管线实施“双管”改造。
第156条 完善排水设施网络
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8%;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5%;工业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各县城区均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行政村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所有县城区全部建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和村可采用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第157条 大力节约生产生活用水
建成合道川灌区,积极开展巴家咀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环县东丰灌区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工业节水减排,加快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西峰区、环县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5%。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制度,积极创建工业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园区。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建一批节水农业示范区。加强城乡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一批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第三节 形成安全绿色的能源资源布局
第158条 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及“风光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发展思路,系统谋划、适度超前原则,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能源产供储运能力,构建清洁低碳的多元能源供应体系。
第159条 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
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火电、光伏、风电、氢能等能源利用统筹规划。风资源主要分布于环县、华池县、镇原县、庆城县,光资源主要分布于环县。优化整合环县风光资源,充分挖掘开发潜力,其他县区应根据风光资源、地形条件,利用新型技术,推动新能源合理开发。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牧草地。
第160条 能源供应系统
市域电力规划。到2035年,全市电网供电可靠率100%。增加110kV变电站布点,优化城乡网架结构,提高线路联络率,缩短主干线长度。
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推进陇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实施庆阳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优化完善网架结构,推进调峰电源建设及改造,提升电力汇集、传输和调峰能力,提高省内、省际间电力输配保障供应能力。
第161条 优化完善油气管网
天然气气源。推进“气化庆阳”工程,实施县城气化工程、城区支线管网建设工程、工业园区管网升级改造工程。西气东输管道气源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线路起于西气东输二线平泉分输站;庆阳境内天然气资源(管道气、自产气)支撑工业发展,打通南北输气管道主动脉,实现气源互联互通的格局。
第四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第162条 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重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和战略导向相结合,实现互联网与庆阳市支柱产业深度融合,加速促进庆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统筹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发展。做好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发展布局,保障通信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建设,打造市、县、乡镇多级通信网络体系,逐步提升乡村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水平,加快乡村网络宽带建设,建立乡村电商物流体系。
第163条 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建设
围绕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甘肃枢纽节点,建设庆阳数据中心集群,聚力发展设备租赁及增值服务产业、云计算产业三大产业,主要布局以绿色、集约、安全为特色的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集聚;重点服务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算力需求。到2035年,庆阳国家数据中心集群2.5KW标准机架达80万个,数据中心平均PUE值小于1.20,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大于85%。
第五节 固体废物处置
第164条 构建完整的环境卫生体系
到2035年,市域各县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餐厨垃圾收集覆盖率均达到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中心城区达到100%,市域其他县区达到8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中心城区达到80%,市域其他县区达到70%。各县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各1座,集中对全县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各1座,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各1座。促进环境卫生设施的均等化配置及均衡落位,补齐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缺口,实现全域收运网络全覆盖。村庄按照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在村口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通过乡镇环卫车辆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第六节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第165条 应急保障体系
统筹城镇空间布局安全。推动韧性城市建设,建立完善的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加快甘肃移动陇东应急通信指挥中心(庆阳移动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健全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应急、消防、供水、医疗、交通等多种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构建以综合应急指挥管理中心为核心,覆盖城乡、快速有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结合庆阳市人民政府统办楼建设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各县区建立县区级防灾减灾信息服务站。强化全市风险分析及预防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和公共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构建安全韧性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指挥体系。
防灾应急疏散通道。以城市对外交通性干道为主要救灾干道,以城市主干道(生活性主干道、交通性主干道)为主要疏散干道。城镇内部避震疏散通道结合城市道路交通、人防疏散通道和消防要求统一考虑,规划城市主干道和城市高速公路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救灾干道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米;道路限高应大于5.0米。
防灾避难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和装备的配置,提高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定期开展避难场所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形成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布局。在生活圈层面,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布局。中心城区充分结合现状及规划用地,新增应急避难场所14处。综合利用城乡社区现有设施,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综合应急避难场所,为城乡社区避难场所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逐步配备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
生命线工程。统筹保障水源、能源、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建设、运营、维护、监测和预警,增强干线系统供应安全,强化系统连通性、网络化和区域自循环,实现互为备份、互为冗余。提升生命线廊道的综合抗灾能力,保障市政能源廊道,优化完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布局与建设标准,加强周边规划控制。
医疗救护体系。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设置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急救站三级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中心医院应结合综合医院进行建设,急救医院应结合专科医院建设,救护站应结合卫生保健站、老年人康复中心、卫生防疫、公共建筑、居住区布置。
物资储备与救援抢险体系。推动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支撑、县级保障为依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格局,使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基本实现全覆盖。规划在中心城区建设市级物资储备库,在各县建设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科学合理进行城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的选址和建设。规划期内推进市级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市级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提升极端天气及巨灾情景应急救援能力和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满足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需要。
第166条 优化防洪治涝体系
防洪治涝标准。到2035年,县城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它地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城市内涝灾害防治重现期为30年一遇。完善县城城区防洪体系,疏浚河道,清除河障,提高河道的泄洪能力。
城市防洪体系。建立健全防汛治涝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防汛抗旱治涝减灾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洪涝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167条 完善综合消防应急体系
消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消防救援指挥调度网络体系建设,形成“一张图”的消防救援指挥调度网络,逐步将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纳入全市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体系。
消防设施布局。到2035年,庆阳市中心城区建设消防指挥中心,保留现状7座消防站,规划新建6座一级普通消防站及工业园区专职消防站1座。
第168条 完善人民防空体系
到2035年,庆阳市建成指挥现代化、信息控制智能化、工程建设效能化、重点目标防护标准化的人民防空系统。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防需要,规划预留必要的地下空间位置。
第169条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划。在综合分析现有地质灾害的区域分布规律、危害程度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经济建设及地质灾害所处的地理位置重要程度、规模大小、危害等级,提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及一般防治区。
第170条 化工园区及重大危险源管控
重大危险源管控。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应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护安全距离。编制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安全防灾专项规划或评估报告,在专项规划或专项评估中确定安全防控距离。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道路交通干线的距离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品主要沿城区外围道路进行运输,不得穿越城市建成区。
化工项目管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等文件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全部进入化工园区,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引导其它化工项目,尤其是城区范围内现有的化工项目进入化工园区。
第七节 市域重大廊道管控
第171条 重大设施廊道控制
应对基础设施选线的不确定性,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规划预留重大设施控制廊道,控制廊道内严禁新增除区域基础设施外的建设用地,重点加强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强化农业生产、生态保障、田园生活、休闲游憩、农旅融合等功能。
第172条 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廊道
严格落实《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规划中心城区无新增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廊道,市域新建高速铁路及高速公路廊道原则上按100米宽度控制。
第173条 石油天然气廊道
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压力级制燃气输配管线的保护范围与控制范围应为防护绿地。输配管线的保护范围与控制范围的具体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要求进行控制。甘肃省或庆阳市出台燃气输配管道相关地方标准后,在满足《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参照执行地方标准。
城镇开发边界外,高压及以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及设施走廊宽度,在满足规范要求基础上,可以按单侧100米控制,保证高压、超高压石油天然气管线的防护距离要求。
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输气管道规定采取措施,加强自身安全,以保障两侧建设区域的安全。管线用地开发前,必须与输气管道管理部门协商安全事宜,保证建筑物与管线之间距离满足相关法律、规范。
第174条 电力高压廊道
750千伏高压线单双回线路走廊按90~110米控制,330千伏高压线单双回线路走廊按35~45米控制,110千伏高压线单双回线路走廊按15~25米控制。
第175条 引导各类设施高效集约、共享廊道
在满足设施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交通、燃气、电力等区域设施在控制范围内共享廊道,降低项目用地面积,减少耕地占用。
第176条 基础设施迁改要求
高压长输管线工程原则上不穿越城镇区域,并有序推动原穿越城镇区域管线的迁改。
对未完成迁改调整的管线,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不得进行与当前安全防护要求相违背的项目审批、各类建设活动,确保城市安全。
第八节 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第177条 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布局
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安全。相关专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需求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确保节约集约用地,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引导各类基础设施低影响开发。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合理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灾害高风险区等区域,降低工程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分割和环境影响。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环境、通信等基础设施的空间统筹,预留基础设施廊道空间,促进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功能融合,提高复合利用水平。各项建设原则上不得压覆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区和油气资源区。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内战略性矿产差别化管控。风光水电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应注意避让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
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落实国家、省发展战略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部门用地保障机制,加大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
第十一章 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引领庆平组团建设
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黄河流域沿线地区合作,深度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强化陕甘宁革命老区红色基因保护传承,引领庆平都市圈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
第178条 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充分发挥庆阳能源资源与区位优势,畅通对外开放通道,建设枢纽节点城市。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契机,加快庆阳至平凉铁路等南向骨干通道建设,提升与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等西南省(区、市)联通水平,加快融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全面开拓东盟国家水果、中药材等出口市场。对接“蒙煤入甘”“疆煤东运”煤炭战略运输通道,建立与蒙古国的贸易通道。加强与陇海线城市及港口合作。向西面向中亚、西亚开展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油气装备制造、油气人才交流培训等合作,加大对欧洲瓜子仁、苹果、羊肉等优质农特产品出口。
第179条 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合作
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加强与平凉市、固原市、延安市等城市的协作,加强水土保持,共建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强化与平凉市、咸阳市等城市的协作,共同推进泾河流域综合治理。深化黄土高原协同治理,积极引进推广生态环境治理适用新技术新模式,探索建立庆阳水土流失治理实验示范基地。创建庆(阳)—固(原)流域综合治理合作区。加强马莲河、蒲河等跨界河流协同治理,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第180条 推动跨省市毗邻区域协同发展
重点围绕毗邻地区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文化资源等优势,协同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依托陕甘宁革命老区、红军长征路线,抢抓银西高铁、银百高速建成的重大机遇,建设延安市—庆阳市—固原市—吴忠市—榆林市边区红色体验旅游路线。加强与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富集区城市合作,推动区域园区矿区生态环境共治,加强与黄陵合作,着力打造甘陕子午岭生态经济合作区,共同推进子午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价值转化。
第二节 深度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
强化庆阳的关中平原城市群节点城市的地位,全面提升庆阳城市高等级服务水平、特色优势产业、综合服务职能、品质宜居吸引力,建设面向区域、带动全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181条 融入关中平原创新网络,深化与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合作,建设创新型城市
聚焦资源勘探开发、石油石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先进技术成果应用,争取在庆阳建立西安科创飞地和创新创业孵化园。推进西安科技创新成果在庆阳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争取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庆阳设立产业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推进跨区域产业创新链分工协作,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示范基地,推动产业由价值链低端向高端攀升。
第182条 融入关中平原能源网络,共建关中平原城市群能源化工基地
加强与咸阳市、宝鸡市、平凉市等城市能源化工产业合作,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共同争取国家资源型城市政策,共同开发利用煤炭、石油等矿产资源,共同建设煤炭外运通道和油气输送管网,共同优化石油石化、煤炭精深加工产业布局。
第183条 融入关中平原综合交通网络,提升区域节点直连直通能力
推进西峰—长庆桥铁路、平凉—庆阳—黄陵铁路建设。加强与咸阳航空物流枢纽、宝鸡阳平铁路物流基地等合作,推动建设多式联运物流体系,促进在更大区域范围集散货物,共同提升物流规模,降低物流成本。
第三节 引领庆平组团高质量发展
强化横向联动,共建庆平组团,打造以西峰区、崆峒区为核心,以宁县、庆城县、合水县、镇原县、华亭市、崇信县、泾川县、灵台县等县区为支撑的城镇功能一体化地区。增强庆阳城市核心能级,提升庆阳对崇信县、泾川县的发展带动,夯实庆平都市圈。加强与平凉市的功能协同与错位发展,发挥庆阳数据中心集群和化工产业优势,共同集聚高端要素,参与区域竞争。
第184条 共建国家绿色能源化工基地
依托能源资源优势,建设大型煤炭、油气、电力生产基地,提升能源外输能力。建设陇东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实现“陇电入鲁”,积极争取“陇电入渝”,将陇东地区建成国家“西电东送”重要基地。推动油气煤的精深加工,拓展石油化工、煤化工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建设绿色石油煤炭化工技术创新中心,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支撑产业链创新,加强庆平两地煤炭、石油等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构建陇东地区经济发展新格局,全力建成甘肃陇东国家能源基地。
第185条 共建区域性交通枢纽与物流集散中心
构建跨区域大通道,以高速铁路、普通铁路、国家高速公路为骨干,加快构建对外运输大通道。加快实施兰州经定西至平凉至庆阳铁路,并向黄陵方向延伸,推进西平铁路增建二线、环县至褚家湾、庆阳至长庆桥等铁路前期工作。加快建设平凉—镇原—庆阳高速等高速公路。
第186条 共建特色农产品基地
推动特色优势农牧业分工发展,突出陇东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巩固提升“庆阳苹果”等优势品牌,共同建设国家苹果优势产业带,着力推进蔬、畜、禽、药、薯、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分工和产业化经营,扩大加工规模,延长产业链,支持特色农牧产品优势区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建设西部特色优质果品生产加工区和产业集群。
第187条 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坚持区域生态一体化建设,持续推动平凉市与庆阳市在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共建共治。联动实施陇东固沟保塬工程,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快林草植被恢复,实施一批水源涵养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污染综合治理、旱作农业提质增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工程,实现由传统水土保持向现代水土保持转变。
第十二章 完善实施保障,提高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规划重在实施,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推动规划管理数字化转型,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188条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
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加强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确保依法实施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第189条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
建立健全市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加强部门和地区间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配套政策,对国土空间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建立规划实施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国土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第二节 加强规划传导
第190条 完善规划编制
构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分为市、县、乡镇三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类。总体规划包括市级、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包括市域范围内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的各类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详细规划全覆盖,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等;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编制村庄规划;其它区域按需编制详细规划指导地区开发建设和保护。
第191条 专项规划传导
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不得违背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本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及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控制线及管控要求,城市四线及其管控要求。遵守本规划确定的生态系统保护格局,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资源保护等管控要求;遵守本规划确定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以及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进行专项规划的编制。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管理。
第192条 详细规划传导
对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管控和建设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传导机制,特划定中心城区15个控规单元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分层细化总体规划向详细规划的传导内容。控规单元按照主导功能差异,分为城市更新、新城建设、历史保护、产业发展、战略预留等一种或多种作为主导功能的单元类型,明确各单元主导用地类型和规模、城市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交通等内容,强化总规对详细规划的指引和传导。
刚性管控。包括控规单元中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四线等底线要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居住、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开发区间,公园绿地面积,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次干路及以上路网进行刚性管控,各控规单元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严格遵守刚性管控内容。
弹性管控。对控规单元中确定的居住、商业、工业、物流等经营性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公园绿地的具体用地布局、支路等内容进行弹性引导,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单元范围内进行局部调整。
第三节 完善政策体系
第193条 完善政策体系
制定《庆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并及时调整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政策法规。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纳入规划决策的法定程序,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和规划委员会作用。
第四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194条 强化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
经依法批准后的国土空间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严格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形成各方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提高违法成本,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相衔接。
第195条 建立规划评估和维护机制
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定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指标统计和填报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修改的前提,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及时跟踪、督促、反馈指标落实情况,推动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发展规划、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和政策调整,按程序修改规划。
第196条 建立社会参与机制
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与调整、实施、监督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规划信息并有效反馈意见,引导和鼓励市民、企业等参与规划制定、决策和实施。建立常态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
第197条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在国家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下,根据庆阳市实际需要,制定、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实施技术标准和技术导则。
第198条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夯实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河流、山地、荒地等所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建立权责归属清晰、流转合法高效、保护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构建形成“一张图、一套数”的自然资源“家底”。
建立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建立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管控制度,实施全域全要素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和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制度,落实耕地、湿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制度,健全森林、湿地等占用补偿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的交易机制、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机制,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价值转换通道,逐步形成产权明晰、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与补偿制度。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整治修复,切实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付费”的原则,探索矿产资源的绿色开发开采模式、森林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模式。
第五节 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第199条 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按照共建、共享、互联、共享的原则,将各类国土空间现状调查成果,市、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接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划实施监督的依据和支撑。确保数据规范、上下贯通、图数一致。落实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确保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构建全生命周期,支撑分级分类、全域全要素和全程全方位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探索建设“数据大脑”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实现国土空间治理水平现代化。
第200条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以庆阳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构建庆阳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应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的全周期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全市统建,为规范规划成果质量、提高规划审查效率、提升规划管理服务效能、加强规划实施管控、实现自然资源监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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